【要求】(1)编制长江公司的有关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除“应交税金”科目外,其余科目可不写明细科目)。
4.长江公司为建新生产线,于2008年1月1日向市中国银行取得3年期借款100万元,款项划存银行存款户,年利率6%,每年年末支付借款利息,3年期满一次还本;2008年年末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40万元,2009年年末工程如期竣工,固定资产交付使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结算款60万元;各年利息均于年末以银行存款支付,本金2010年年末一次以银行存款支付。
要求:编制借款取得、使用、计息、付息及归还本金的会计分录
(1) 取得借款时:
借: 银行存款 1 000 000 贷: 长期借款 1 000 000 (2)08年年末支付工程进度款时 借: 在建工程 400 000 贷: 长期借款 400 000 (3)08年年末计提利息时
借: 在建工程 60000 贷: 应付利息 60000 (4)08年年末支付当年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5)09年年末支付工程进度款时(1000 000-4000 000=6000 000) 借: 在建工程 600000 贷: 长期借款 600000 (6)09年年末计提利息时 借: 在建工程 60000 贷: 应付利息 60000 (7)09年年末支付当年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8)09年年末工程竣工,结转工程成本时 借:固定资产 1120000 贷:在建工程 1120000 (9)2010年年末支付当年利息时 借: 财务费用 60000 贷: 应付利息 6000 0
(10)08年年末归还本金,支付当年利息时 借: 长期借款 1 000 000 应付利息 60 000 贷: 银行存款 1 060 000
5.2007年1月,丙股份有限公司准备自行建造一座厂房,为此发生以下业务: (l)购入工程物资一批,价款为5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 0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2)至6月,工程先后领用工程物资545 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剩余工程物资转为该公司的存货,其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3)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价值为64 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 880元;
(4)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有关的劳务支出为50 000元; (5)计提工程人员工资95 800元;
(6)6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工程按上述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成本;
(7)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原材料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