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行·阿迪达斯杯” 2012年中国大学生跆拳道联赛
竞赛规程(华北区)
1. 批准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2. 主办单位: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 3. 协办单位: 河北省教育厅 秦皇岛市体育局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西南区培训基地
4. 承办单位: 燕山大学
5. 赞助单位: 光荣行(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6. 比赛日期与地点:
6.1 比赛时间: 2012年10月1日--10月5日 6.2 比赛地点:燕山大学
7. 参赛单位与资格
7.1 西南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各普通高校、职业技术
学院及邀请单位; 7.2 参赛学校必须是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会员单位;
8. 运动员参赛条件与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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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
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所在地高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含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博士生、留学生)。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等均不得参加本次联赛; 8.2 本次比赛分甲、乙、丙组三个组别
8.2.1 8.2.2 8.2.3 8.3 8.7 8.8
9. 9.1 9.1.1 9.1.2
甲组:高考未享受降分及特招政策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在
校生; 乙组: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
丙组:专业体育院校、综合大学体育学院、师范大学体育学
院、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批准的跆拳道高水平运动队的院校及所有参加过全国跆拳道锦标赛、冠军赛的在校生; 丙组运动员必须具备“跆拳道一段”以上资格(09年以后所
考取的段位,其证书需同时加盖“中国跆拳道协会”、“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印章。甲、乙组运动员可为“跆拳道一级”以上,尚未达到一级以上的队员,应在赛前完成考级、考段任务(报名时段位、级位号网上查询); 参赛队必须为运动员办理保险及身体体检证明。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的运动员 竞赛项目(根据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跆拳道项目设臵) 竞技个人赛:
男子: -54KG 58KG 63KG 68KG 74KG 80KG 87KG
+87KG 女子: -46KG 49KG 53KG 57KG 62KG 67KG 73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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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KG
9.2 竞技团体赛:
9.2.1 男子: 54KG-58KG 63KG-68KG 74KG-80KG 9.2.2 女子: 47KG-51KG 53KG-53KG 62KG-67KG 9.3 品势比赛项目: 9.3.1 9.3.2 9.3.3 9.4 9.4.1
10. 10.1 10.2 10.3 10.4 10.5
男、女子个人比赛 男、女子3人团体比赛 混双比赛(男、女各1人) 品势比赛内容:
太极六章至高丽抽签为预赛和半决赛内容,金刚、太白、平
原、十进抽签决定为决赛内容(具体内容在领队会议抽签);
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WTF竞技竞赛规则》及《WTF品势竞赛规则》; 竞技比赛采用单败淘汰制,竞技团体赛不计入团体总分; 竞技比赛个人、团体赛,半决赛、决赛可使用录像审议卡2张,每一名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中可使用一张,审议成功可继续使用; 竞技比赛每场2局每局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 参加竞技比赛各级别运动员在第一天比赛日前一天下午6点
前必须称完体重如未称重按弃权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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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本次比赛采用电脑抽签方式进行抽签,各级别不足3人的,
自动合并到上一级别参加比赛(代表队教练员签字); 10.7 品势比赛:
10.7.1 个人、混双比赛预赛至半决赛均采用单败淘汰赛(PK赛),决赛采用积分赛制,混双限男、女各一名; 10.7.2 个人、混双、团体比赛预赛至半决赛每次1套品势,决赛2
10.7.3 10.8 10.9
11. 11.1 11.2 11.3 11.6 11.7 11.8
套品势; 8人及以下,直接进行决赛;不足三人均不立项(不计成绩); 团体赛预赛、半决赛、决赛采用积分赛、团体比赛每队上场限3人编组; 参加竞技、品势比赛运动队如未能参加领队会议则组委会代
替抽签; 参加各赛区比赛各项目前8名运动员参加总决赛; 器材及服装
本次比赛使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指定打分器; 竞技比赛使用普通护具(传统护具),运动员需自备护臂、护
腿、护裆、护齿(透明或白色)、跆拳道比赛手套;组委会统一提供护头、护胸; 运动员自备WTF规定的跆拳道比赛服装,建议穿着中国大学
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指定道服(阿迪达斯品牌)上场比赛,严禁假冒产品进入赛场; 参加各项比赛运动员道服背面需印制单位名称;
运动员领奖时需穿着道服、道鞋或运动服、运动鞋上台领奖; 教练员、队医需穿着运动服、运动鞋上场执教,衣冠不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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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进入场地;
12. 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12.1 录取名次
12.1.1 团体总分,设甲组男、女,乙组男、女,丙组男、女 12.1.2 12.1.3 12.2 12.2.1 12.2.2 12.2.3 12.2.4 12.2.5 12.2.6
竞技录取男、女团体各组别前八名; 品势录取男、女团体各组别前八名; 计分办法
竞技各级别比赛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证书、奖
牌,录取名次为1,2,3,3,5,5,5,5,计分以9,7,5.5,5.5,2.5,2.5,2.5,2.5计入竞技团体总分
个人品势比赛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证书、奖牌,
录取名次为1,2,3,3,5,5,5,5,计分以9,7,5.5,5.5,2.5,2.5,2.5,2.5计入品势团体总分
团体品势比赛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证书、奖牌,
录取名次为1,2,3,3,5,5,5,5,计分为9,7,5.5,5.5,2.5,2.5,2.5,2.5计入品势团体总分
混双品势比赛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证书、奖牌,
录取名次为1,2,3,3,5,5,5,5,计分为18, 14,11,11,5,5,5、5计入品势团体总分(混双得分计入男女团体总分,各二分之一计算)
如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依此类推。 本届联赛评选最佳运动员(男、女)、教练员、裁判员及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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