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标本终末处理程序
检验科检测的血液(包括血清、血浆和全血)、体液(包括唾液,尿液、粪便)及其它分泌物都视为生物危险标本。为了避免环境感染造成人员身体伤害,对检验完毕后的实验标本要求进行终末处理:
1、废弃的标本如尿液、胸水、腹水、脑脊液、胃液等处理前经含有效氯浓度1000mg/L消佳净浸泡至少4小时后,倒入厕所。
2、血标本(免疫室保存3天,生化室标本保存3天,血常规标本保存3天)及标本盛器每天由科室保洁人员以特殊标志的黄色垃圾袋密封包装后,由保洁公司专职人员回收进一步处理,并根据回收数量据实记录。
3、痰液、脓液、粪便标本、标本采集器具及标本盛器每天由科室保洁人员以特殊标志的黄色垃圾袋密封包装后,由保洁公司专职人员回收进一步处理,并根据回收数量据实记录。
4、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利器如采血针、玻璃采血管、玻片等集中置于医疗利器瓶内,盛器满后由科室保洁人员以特殊标志的黄色垃圾袋密封包装后,由保洁公司专职人员回收进一步处理,并根据回收数量据实记录。
5、任一使用者提出内容有不妥之处,则向科主任提出,由科主任召集与本文件制定的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根据讨论结果提出修改或不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