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值“255”代表此逻辑值为“0”。对于上述表达式,系统规定了运算顺序为: [(aaa+bbb)+(ccc+ddd)]+[(eee+fff)+(ggg+hhh)] 按“→”键使光标右移。
按“确认”键使当前光标所在位置的数字加一。 按“↓”键翻到下一输出控制逻辑。 按“消音”键翻到上一输出控制逻辑。
按“消音” 键可更改输出控制1的手、自动方式。 按“功能”键返回主菜单。
现举例说明液晶上显示内容代表的含义,若液晶显示为:
意即从001号至035号探头任一发生火警,输出控制1的逻辑即满足,将自动启动所接联动设备。
若液晶显示为:
其运算顺序为:[(004* 005)+(007*008)]+[(006* 009)+(255+255)]。 最后的(255+255)其逻辑值为“0”,“004”与“005”探测器报火后相与,“007”与“008”探测器报火后相与,“006”号与“009”号报火后相与,三组相与的结果再相或。即“004”与“005”号探测器同时报火,或“007”与“008”号探测器同时报火或“006”与“009”号探测器同时报火时,输出控制1逻辑满足,此时将启动所接联动设备。
此外为满足广大用户的需要,系统还设计了任意两探测器报火即启动输出控制的功能,举例如下:
其中“001”为起始探头号,“050”为终止探头号。两个“155”为此逻辑的专用标志码。第一个运算符为“→”且第三、第四个数均为“155”时,表明此逻辑为任意两探测器火警逻辑,在此例中,当1-50号探测器中任意两个报火警,都将启动输出控制1所接设备。
(四)系统时间设置
LD128K(M)系统自带硬件实时时钟,系统掉电后时钟能继续计时,上电后无须重新设置时钟,当时钟出现误差时,可进行调整,操作方法如下:
按“功能”键,进入系统设置的主菜单,反复按“↓”键,直至液晶光标条停至“5. 时间设置”字样,然后按“确认”键,进入系统时间设置菜单。
其中:小时处(即数字“0“)反显。
按“↓”键使数字加一。 按“→”键使光标右移。 按“消音”键使光标左移。 按“功能”键返回主菜单。
(五) 探测器自动查找设置
按“功能”键,进入系统设置的主菜单,反复按“↓”键,直至液晶光标条停至“6、探头自动查找”字样,然后按“确认”键,进入探测器自动查找菜单。
液晶显示“正在进行探头自动查找”,此时系统正在进行探测器自动设置,即将总线上所有已装的探测器自动设置为“ON”,未装的探测器自动设置为“OFF”。自动设置完毕后,系统自动跳至探测器设置菜单,显示当前探测器的开关状态。
(六)设备名称设置
按“功能”键,进入系统设置的主菜单,反复按“↓”键,直至液晶光标条停至“6、设备名设置”字样,然后按“确认”键,进入设备名称设置菜单。
其中:液晶第一行显示输出设备所在位置及设备所在的节点号,地址默认值为“控制设备”。第二行、第三行显示第一行输出设备的中文代码(详见说明书后面的汉字代码表)。
按“↓”键使输出节点号加一,显示下一输出节点的房间号。 按“消音”键使输出节点号减一,显示上一输出节点的房间号。 按“→”键使光标右移。
按“确认”键使当前光标所在位置的数字加一,其相应中文也随之改变。 按“功能”键返回主菜单。
三、 系统运行
LD128K(M)系统的功能主要是对系统状态进行监测,对电源及探测器的信号进行采集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进入系统运行状态的方法:关闭电源开关,将128K(M)主板S5跳针跳至RUN侧,打开电源开关,进入系统监测状态。
(一)探测器的火警查询
反复按功能键,直至液晶显示“1.火警查询”,按“确认”键进入火警查询菜单。 若无火警,液晶显示“火警信息(无)”。若有火警,液晶显示为:
按“↓”键:查询下一火警信息。 按“→”键:查询上一火警信息。 同时按“消音”和“↓”键:下翻十屏。 按“功能”键回到系统监测菜单。
(二)探测器故障查询
反复按“功能”键,直至液晶显示“1. 火警查询”,按“↓”键,直至液晶显示“2. 故障查询 012”,按“确认”键进入探测器故障查询菜单。(其中:数字“012”表示目前控制器所打开的探测器总数)
若无探测器故障,液晶显示“探测器故障(无)”。若有探测器故障,液晶显示:
火警点数
探测器位置
故障总数 当前探测器号
按“↓”键:查询下一探测器故障地址。 按“→”键:查询上一探测器故障地址。 同时按“消音”和“↓”键:液晶显示下翻十屏。 按“功能”键回到系统监测状态。
(三)首次火警查询
反复按“功能”键,直至液晶显示“1.火警查询”,反复按“↓”键,直至液晶显示“3.首次火警”,按“确认”键,进入首次火警查询菜单。
首次火警查询菜单内容同火警查询。
(四)系统复位
反复按“功能”键,直至液晶显示“1. 火警查询”,反复按“↓”键,直至液晶显示“4. 系统复位”,按“确认”键进入系统复位菜单。
液晶显示“请输入密码”:系统默认密码为“→” +“→” +“→”,请连续按三次“→”键,系统复位。
(五)系统自检
反复按“功能”键,直至液晶显示“1. 火警查询”,反复按“↓”键,直至液晶显示“5. 系统自检”,按“确认”键进入系统自检状态。(当有火警发生时,不进入此状态)。
系统自检时,所有指示灯亮,液晶显示“系统正在自检”,音响为常鸣音。
(六)火警记录查询
反复按“功能”键,直至液晶显示“1. 火警查询”,反复按“↓”键,直至液晶显示“6. 火警备案”,按“确认”键进入查询火警记录菜单。系统共保存火警记录256条,超过256条记录以后,自动将最早的记录覆盖。````
部位 火警地址
记录号 火警日期 火警时间
按“↓”键:查询上一条火警记录。 按“→”键:查询下一条火警记录。 按“消音”和“↓”键:上翻十屏。 按“功能”键:返回到系统监测菜单。
(七) 输出控制
反复按“功能”键,直至液晶显示“1. 火警查询”,按“↓”键,直至液晶显示“7. 输出控制”,按“确认”键进入输出控制菜单。
可进行的操作
所设定的控制状态 现在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