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承包单位纠正,经检查合格后在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上签认。
(10)设备试运转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落实试运转各项准备工作,设备试运转应
符合规范要求。
(1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单机试车,对单机试车各项指标进行考核并予以确认。
施工监理全部工作流程
(12)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
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纠正。纠正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13)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
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签署调查意见并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1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质量验评收资料进行审查签认。
验收资料应内容齐全,施工质量指标应符合规范要求。
(15)对基坑支护与降水、脚手架搭设、爆破、拆除、大件吊装等高风险的施工作业,
承包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项目监理机构,方案中应包含安全风险分析,附安全验算结果,并由承包单位技术人审查签字。
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向建设单位提出相关建议。
(2)总监理工程师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
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3)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工程计量,工程程序如下: A、承包单位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
报工程量清单;
B、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审核。签署工程量清单。
(4)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条款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工作程序如
下:
A、承包单位填报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B、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C、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
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6)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
据。
(7)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结算的审核,工作程序如下:
A、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竣工结算报表;
施工监理全部工作流程
B、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的竣工结算报表,提出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
C、总监理工程师就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达成一致后,签署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当无法沟通一致时,应按合同争议的调解的规定进行处理。
(8)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
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
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预防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建设单位。
(2)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单位的总体建设部署进行工程进度控制,程序如下:
A、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进度控制点; B、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编制的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C、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
D、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系统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联校、烘炉、催化剂及填料装填等专项作业计划,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E、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并监督实施; F、协助建设单位划定需要提前投运的公用工程和联动试车的范围,协调承包单位提前进行该部分工程的中间交接条件确认,配合建设单位提前进行该部分工程的中间交接。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
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签署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进度计划时应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和所采取进度控制措施的执
行情况,并提出合理预防由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延期及其相关费用索赔的建议。
中的有关问题,保证合同的正常实施和实现对合同的工期、质量、安全和造价的有效控制。
施工监理全部工作流程
内容:(1)学习和掌握合同文件,对合同进行总体分析,对合同进行评审; (2)现场监督各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参与各项检查验收,监督合同的履行; (3)对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来往的各类书面文件应从合同管理方面进行审查
和控制;
(4)主动进行合同跟踪,对合同履行进程和结果进行观察、检查,并提出处理措施; (5)及时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以保证工程的正常,有序进行,保证合同的圆满实现; (6)对工程的变更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审查,对变更的费用和工期进行评估,并根据建设
单位的授权处理工程变更引起的质量、工期和费用的相关问题;
(7)对合同中规定的工期进行控制和管理;
(8)对合同的解除必须要求其符合法律程序,按法律程序处理相关事宜。
/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处;
(2)监理处在接到工程开工报审表后,根据报审资料进行核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3)具备开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上,就核查的内容签署监理意见,
报送建设单位;
(4)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上签明哪些方面不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