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全面系统的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
在一些情况下,无法利用成人临床试验数据或其他研究数据,比如儿科特有的疾病或者疾病进程或治疗反应在成人与儿科人群中差别较大的疾病,需要在儿科人群中开展全面系统的临床试验。
除了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中需要特殊关注的问题之外,有关临床试验设计的基本原则及评价要点与成人临床试验是相似的,需要证明药物在目标治疗人群中的安全有效性。
6.4. 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设计中应关注的要点
6.4.1.评价指标的选择
受到生理和心理发育程度不同的影响,儿科人群对病症和治
疗的理解程度及主观体验是不同的。常用于成人药物临床试验的评价指标可能并不适用于儿科人群,特别是那些需要良好配合和充分理解的指标,例如,疼痛评估、肺功能检查等。因此,需要针对目标受试者的认知水平采用适宜的评价方法。
6.4.2. 安慰剂对照的设立
当受试药物的有效性处于探索和待确认时,在合理的试验设计前提下,使用安慰剂对照不会将受试者置于额外的风险之中。在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中使用安慰剂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当没有其他可接受的治疗方法,受试药物是首个可能有效的药物时;
(2)当常规使用的治疗方法的有效性未得到确证时;
(3)当常规使用的治疗方法伴随严重的、高发的不良反应,且风险可能明显大于获益时;
(4)当用于证明一种已被确证疗效的治疗附加另一种新的治疗后的有效性时;
(5)疾病的进程具有不确定性时,例如自发恶化或缓解;
(6)需要确定药物的绝对有效性时。
在依据充分时,可以选择其他替代双盲安慰剂试验的研究方法,例如,用一种标准治疗作为对照,或者患者自身对照(历史对照或含有无药期的自身交叉对照)等。标准治疗可以是一种阳性药物或一种治疗模式,例如,行为矫正、心理治疗、饮食控制等。在试验方案中需提供明确的设计依据。
6.4.3. 生长发育的监测
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的随访时间通常较成人试验长,用以观察对生长发育的影响。应在方案中对可能受到影响的目标器官或功能以及随访时间及方法进行明确规定。鼓励建立儿科受试者试验数据库,利于长期的追踪随访。有些药物在获准上市前已开展了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无论该药物是否继续儿科应用的开发,其上市后均应继续对暴露于该药物的儿科受试者进行长期随访,收集其对生长发育影响的数据。
7. 儿科剂型的选择
由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科人群对同种剂型的接受程度可能存在差别,目前还没有单一剂型能够满足所有年龄段儿科人群的应用需求。儿科人群对剂型的接受程度受到年龄、生理和心理发育情况、被看护环境等多方面条件的影响,药品本身的口感、气味和质地等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可能对儿科人群的接受程度产生影响的药品特点包括:药片大小和形状;给药前儿科人群和/或看护者处理药品的复杂程度;剂量,例如药片的数量;给药频率;给药装置;相关不适感,例如疼痛。
通常,儿科人群对药品的接受程度较成人差,常会出现紧张、不适感或疼痛。在急性发病、反复用药的慢性病、严重的身体残疾和/或精神障碍而缺乏合作的患儿中,接受困难会更加明显。
评价接受程度是儿科药品开发的重要环节,应作为临床试验
的一部分。如果没有进行相关研究,应提供充分支持该药品在目标年龄段的儿科人群中可被良好接受的依据。对于已被批准上市的药品,变更剂型时,应对新剂型在目标年龄段儿科人群中的接受程度进行观察与评价。
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方法用于测量和评估儿科人群对药品的接受程度。不同的测量和评估方法所得到的结果可能不同,因此,在选择应用哪种方法前,应对方法的种类、应用范围、获益及风险进行讨论,并在试验方案中说明选择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剂型是否合适并非简单理解为目标年龄段患儿对该药品的接受程度为100%,因此在做出试验结论前,应结合目标年龄段患儿的生理心理特征、疾病性质、偶发情况、联合用药的影响等,进行综合分析。
药品与食物或饮料混合服用在儿科人群中比较常见,也是父母/看护者经常采用的给药方式(无论药品说明书中是否推荐)。在开发儿科药品时,应考虑药物是否会与目标适应症年龄段儿科患者常用食物或饮料出现混合服用的情况及其相互影响,必要时需开展相关临床试验,并在说明书中提供有针对性的服药指导。如果所开发的儿科药品拟与某些食物或饮料混合服用,比如借助这种方式改善药品的易于吞服性,那么,应设计开展相关临床试验,并在说明书中提供混合服用的指导,给出推荐的用量、用法、温度条件等。
另外,在开发儿科人群药物时,除了考虑患儿对剂型的接受
程度,还需要考虑到为患儿给药的父母/看护者(包括幼儿园或学校的老师)的使用便利性。对于需要父母/看护者操作的药物,建议在临床试验中评价操作者的接受程度。
8. 儿科罕见病临床试验
罕见病在儿科疾病中占较高比例,尤其是一些遗传性疾病,多在儿童阶段出现并进展。
罕见病的非临床研究是很有价值的,例如可靠的动物模型可以为临床试验的设计提供有用的信息,非临床药代动力学数据也可以为剂量和给药途径的选择提供依据。
对于罕见病临床试验,对照试验同样是被优先选择的试验方法。应结合疾病的流行病学、试验评价方法和统计学假设确定合理的试验样本量。
对于主要疗效终点的选择,在一些情况下,“最合适的”临床终点可能未知。替代终点是可以被接受的,但必须在方案中说明其合理性,以及与临床疗效之间的明确关系。在替代终点无法确定时,可以收集所有合理的终点,以获得更多的信息,然后在最终研究报告中呈现所有的数据,尽量确定终点的评价优先级。
罕见病自然病程的信息可能为药物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评估提供帮助,例如用作历史对照。应建立患者疾病信息数据库,以帮助评价新药物或新疗法可能带来的获益,还可通过这些信息捕获重要的可能被忽略的数据。对于非常罕见的疾病,建议每一位参与研究的患者提供尽可能多的信息。
英文缩写
AAP: 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美国儿科学会
CFDA: 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DMC: Data Monitoring Committee,数据监察委员会
DSMB: Data and Safety Monitoring Boards,数据和安全监察委员会 DSMC: Data and Safety Monitoring Committee,数据和安全监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