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墙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国投新疆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全称):新疆苏建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实体围墙。
工程地点: 国投煤电基地国投自备油库。
二、工程位置及要求
位置:国投自备油库原有铁艺围墙内30cm,沿原围墙重新施工。 要求:
1,保留原围墙
2,围墙总长240米,围墙地基30cm*50cm,地面高度2.2m,墙体
整体为24cm,每隔5米设一个扶壁柱(37cm*37cm),墙顶水泥砂浆压顶粉刷。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天数: 30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现行的国家验收标准和甲方提供设计图纸要求(围墙设计图纸见附图)。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132000元(大写:壹拾叁万贰仟元整)。本合同采用单
价包干价方式:550元/米(含税)。
六、工程量确认与工程款支付:
1、工程量确认:现场实际收方量经甲乙双方确认为准,如事前
确认工程量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现场签证。
2、工程款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材料进场三日后,甲方支
付乙方60000(陆万元)工程款,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支付到
实际工程量价款的90%,剩余1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后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供应材料:甲方只提供电力,不供应材料。
2、乙方供应材料:全部材料由乙方采购,采购材料按规定提供
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七、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监督监理 ;
1.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3、竣工后自行组织验收;
2、乙方工作
1.1、服从甲方的管理;
1.2、向甲方提供所有材料的质量证明资料;
1.3、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
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
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4、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根据合同发
出的指令施工;
1.5、做好各个工序验收的配合工作,为检查验收提供便利条件。
1.6、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承担因自身原因
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八、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
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
施工,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预定的工期竣工,处1000元/日
延期赔偿费,如工程量增加,按增加部分的工程量,以国家定额工期
相应顺延。
4、因乙方不服从管理造成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甲方有权将乙方
清场,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
期内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现场协商解决。
十一、附件:附图贰页。
十二、此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2015年09月 02日
发包方:(章) 国投新疆煤炭物流有限公司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税号:
帐号:
开户行:
承包方:(章):新疆苏建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税号:
帐号:
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