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如何保护水资源
发布人:信息中心 来源:中国旅游报 阅读:1284
发布时间:2005-12-19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认识早 立法严
欧洲许多国家在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工业化初期已发现工业化对水资源等人居环境带来了危害。如德国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就出台了保护水资源的法律,并规定企业生产产生的污水不达标不许排放,初处理后才能再汇集到污水处理厂,否则决不可以生产。德国、法国等国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就大规模修建污水处理厂。我们参观的海登海姆市这个三十年代工业并不太发达的小城市,1937年就建成了现在的污水处理厂,后来又进行了五次大规模的扩规上档,基本上是每十年一次技改。在德国如果有人污染了水源,即使是在小河里洗一把沾有油漆的小刷子,被人告发或被人发现,他不但要赔偿所有水源的清洁费,还可能被告上法庭。
环保意识强
欧洲工业发达国家除政府有较强的环保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外,其国民素质高,环保意识也极强。如在法国如果一艘船的油污污染了河滩,当事人不仅要接受处罚,还必须把污染的沙滩全部换掉。又如欧洲国家的垃圾一般是分三至五种不同颜色的容器分类存放,在家长和社会的耳濡目染下,两三岁的小孩子拿着垃圾都要问父母放在哪个颜色桶内。德国翻译匡女士告诉我,她带四岁的小儿郊游,在莱茵河上休闲划船,吃香蕉等水果留下了一小袋果皮,上岸后小孩没看到与家里同颜色垃圾桶,硬是要带回家中垃圾桶。
有充足的经济实力保护水资
源除了法律约束和文明教育外,与经济实力是有密切联系的。他们对污水处理舍得投入,如法国、德国一般100万左右的人口城市,污水处理主管网直经都在3米以上。德国的弗赖堡市是一个不到60万人口的城市,污水主管网直径是4米。一般建成一座日处理污水10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仅建厂投入(不含收集管网)大约是
1.2亿欧元,是我国建同等规模污水处理厂投入的8-10倍。
收取高额的排污费
欧洲国家高额的排污费使治污有了经济保障。欧洲国家处理污水一般来说政府是不掏钱的,大多是管网由政府投资,建厂投资采用“BOT”形式,日常营运和维护由排污者交费,且费用相当高。如在德国一般用一立方米自来水交费在1-1.2欧元之间,而同时征收的排污费是2.3-2.5欧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