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朝编[2008]42号
关于设立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市编委《关于设立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的
批复》(京编委〔2008〕26号)精神,为加强奥林匹克公园的管理协调工作,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设立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机构编制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简称奥林匹克公园
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托朝阳区政府代管。
二、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的管辖范围为:北至清河南岸,
南至北土城路,东至安立路和北辰东路,西至林翠路和北辰西路。
按照功能区的要求,统筹协调范围为:大屯、奥运村、
亚运村街道及来广营、太阳宫地区。
三、核定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行政编制30名,其中主
任1名(副区长兼任),副主任3名(正处级)。具体的职能
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奥林匹克公园 机构编制 通知 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31日印发 共印100份
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附:
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编委《关于设立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的批复》(京编委〔2008〕26号),设立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管理委员会(简称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托朝阳区政府代管。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研究提出奥林匹克公园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协调市、区有关部门及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共同落实。
(三)参与主管部门制定奥林匹克公园的建设规划工作。
(四)负责区域内大型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负责组织协调区属各单位开展区域内社会秩序、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等工作,实施标准化的城市管理。
(六)按照功能区建设要求,组织、协调、统筹区域内的产业促进和发展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七)负责统筹区域应急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应急管理处)
负责制定本单位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其落实情况;负责本单位人事、财务、会务、外联、公文处理、档案、信息、印章、信访、保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奥林匹克公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和处置机制;负责区域内应急处置的组织协调和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工作。
行政编制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二)综合治理处
负责组织协调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联系旅游、工商、城管、公安、交通场站、地铁公司等部门及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协调组织区域内爱国卫生、防火安全、交通管理、社会治安、旅游市场管理等工作。
行政编制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三)大型活动处
负责联系区域内的各场馆业主单位,做好大型赛事、演出、会展等活动的信息联络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审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行政编制6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
北京市朝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四)市政管理处
负责区域内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区域内绿地、水系、景观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服务设施规划和临时设施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区域内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
(五)发展处
负责区域内的产业促进工作,制定奥林匹克公园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主管部门制定奥林匹克公园的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对外宣传和招商引资工作。
行政编制6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2名。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行政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由副区长兼任),副主任3名(正处级);处长(副处级)5名,副处长(正科级)7名。
工勤人员3名,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按照朝编办〔2005〕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派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