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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地方性法规实施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重立法轻实施。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经过多年的立法探索和实践,立法数量大幅增长。从X省内来看,X年立法法修改后,除X和X外的其他地市也拥有了地方立法权,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制定了一批地方性法规。
但从对法规检查监督的数量来看,发现存在对法规实施情况检查监督的频次和范围,与法规总量增长速度不匹配的问题,重立法轻实施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个别地市人大常委会在法规颁布实施后较少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监督。
(二)重效率轻效益。从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情况来看,多注重于加快立法审议节奏,对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发动广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很好地做到“开门立法”,立出的法规缺乏广泛的代表共识和民意基础,不利于实施执行。
如:(X)绝大多数法规均由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法规寥寥无几,人民代表大会立法职能未得到有效发挥;(X)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法规的修改任务主要由人大常委会承担,立法工作凝聚广大代表、社会公众的共识不够。(X)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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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做精品定的法规涉及面较窄,绝大多数仅限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程序法,涉及其他实体性法规数量较少。
(三)重程序轻实体。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已逐步健全完善了立法工作机制,并形成提出议案-拟定草案-审议草案-讨论表决-颁布实施的立法工作基本流程。但在立法工作中,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主要的工作重心集中于对立法程序的遵循和执行,对法规的内容质量不够重视,由此导致立的法虽然在程序上符合法治精神,但在结果上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反而影响了法治环境,主要表现为:
(X)有的法规与上位法重复的条文过多,对上位法比较原则或模糊的规定未能结合本地实际予以细化;(X)有的法规宣示性、鼓励性条文较多,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X)有的法规盲目追求体系化,搞“大而全”,针对性地解决本地突出问题的条款少,地方特色不明显。
(四)重形式轻实效。一些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能按照监督法要求,采取执法检查、听取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等方式对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监督,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X)执法检查重点把握不突出,检查缺乏针对性;(X)听取法规实施情况的力度不够,仅安排听取未要求审议,且未对汇报内容作出统一规范,以致监督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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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做精品果不佳;(X)检查过程按程序走过场多,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较少,检查实效不明显;(X)检查后结果落实不到位,配套跟进的监督举措少,审议意见具体落实情况得不到有效的掌握;(X)法规颁布实施后,仅安排召开一场法规新闻发布会,后续配套社会面宣传未及时跟进,社会公众对法规的知晓率偏低。
三、加强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的对策建议。(一)要构建以人大为主导的立法机制。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重点从X个方面着手,发挥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X.要积极推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与常务委员会共同行使立法权。加强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干部对代表大会立法理论和实务的学习,合理确定大会立法项目,进一步细化完善代表大会立法程序,扩大代表参与立法的途径,推动大会立法更好地服务地方法治建设。
X.要对市委有要求、群众有期盼、实践有需要的立法项目,及时调整充实到立法项目库,促进立法决策与市委决策、立法进程与改革发展进程相统一相衔接。X.要提前介入法规起草环节,及时协调解决立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提高法规草案的起草质量,使法规逐步向“小而特”“小而精”立法转变。X.要积极探索推行法规草案第三次审议前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做法,实现一部法规草案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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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做精品X.要坚持立法进度、数量服从立法质量,遵循规律、把握节奏,合理安排法规审议轮次,提升法规草案审议质量。X.要建立健全立法前调研、立法中论证、立法后评估机制和立法专家顾问制度,使立法工作更加科学缜密。X.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规中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配套制定实施细则的,人大常委会应密切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跟踪了解配套实施细则起草进度。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后,应将相关实施细则报送至人大常委会对口联系工作机构,共同推动法规及配套实施细则落到实处。
(二)要构建以引导为抓手的法规宣传机制。X.精心做好法规颁布实施前的组织策划:(X)要制定“一法一方案”(即每一部法规都配套制定一个宣传工作方案)。地方人大常委会应当在法规颁布实施前X-X个月,与法规实施主要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法规宣传工作方案,对法规宣传时间安排、主要内容和方式、法规组织实施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具体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法规宣传工作科学有序实施。(X)执法单位利用本单位的网站、自媒体以及社会宣传栏等媒体平台开展法规实施的预热宣传,制作宣传产品并于法规颁布实施一个月前投放到位。
X.推行法规颁布实施后开展多样宣传:(X)人大机关负责在相关媒体平台刊登法规全文和解读;(X)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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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做精品单位运用前期制作的宣传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并结合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开展重点宣传,全面提升宣传的影响力;(X)加大地方性法规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的“六进”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以及各种纪念活动宣传地方性法规;(X)强化人大代表在法治宣传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将制定、修改的地方性法规向人民群众宣传,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X)积极运用地方人大自有的网站、微信等宣传平台以及属地的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主流门户网站、移动媒体、户外宣传栏等平台,全方位开展法规的宣传;(X)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推动同级人民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将法规纳入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推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三)要构建以实施为目标的监督检查机制。X.全面提升人大执法检查的精细化水平。(X)要科学设定检查周期。应对执法检查的周期作出制度性安排,原则上应在法规实施满两年时安排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全面检查法规实施情况。在法规实施满X-X年时,重点对法规的关键性条款的落实情况,以及法规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进行检查。(X)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①要推行重要法规由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检查组组长,强化检查的组织保障;②要大力推行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监督方式,并引入媒体监督,并对发现典型问题在媒体进行点名曝光,丰富人大监督的方式;③要推行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