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给水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文本

2020-04-20 23:58

乌苏市给水排水工程专项规划(文本)

1.总则

1.1规划依据

1.1.1《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1.1.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1.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1.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条例等文件 1.2指导思想

1.2.1从城市的实际出发,立足现状、综合利用自然地形、河流水系、交通路网,使规划具有科学性。

1.2.2考虑城市的现实条件和经济实力,合理安排建设次序,注重近、远期发展的协调,使规划方案对未来发展变化具有适应性。 1.2.3采用经济、安全的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1.2.4充分体现《乌苏市城市总体规划》意图,对总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1.3规划年限

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5年 1.4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与乌苏市总体规划一致,近期2010年,用地规模为19.2km2(不含军事用地),人口规模为10.6万,人均建设用地181m2。远期2025年,用地规模为26.8km2(不含军事用地),人口规模为18万,人均建设用地149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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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给水工程规划

2.1用水量计算

乌苏市的用水量为:近期(2010年)最高日用水量为4.5×104m3/d;远期(2025年)最高日用水量为10×104m3/d。 2.2水源

2.2.1第一水厂水源供水能力为1.7×104m3/d,现状供水量为0.83×104m3/d,富裕水量为140万m3/a。

2.2.2第二水厂水源地下水补给量为3934万m3/a,可开采量1059万m3/a。 2.2.3农七师奎屯河老龙口水电站工程为乌苏工业园区设计预留1.5m3/s流量分水口。在正常引水的情况下供水保证率达到97%,可分水量约4500万m3/a。 2.2.4艾比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伊犁河调水工程)近期(2015年)乌苏市调水量1.23×108m3/a。远期(2030年)乌苏市调水量1.68×108m3/a。 2.3水源规划

近期水源由现状第一、二水厂水源地及自备井继续供给,总供水量为1234万m3/a。

远期逐步关闭用于居民生活的自备井16口和其他自备井3口,原则上不再新建自备井,第一、二水厂水源保留不变。保留的自备井供城市用水200万m3/a,最高日供水0.8×104m3/d。远期城市水源主要利用农七师奎屯河老龙口水电站工程引水,规划年引水量1700万m3/a,最高日引水量6万m3/d。

远景水源由农七师奎屯河老龙口水电站工程和艾比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调水供给。 2.4供需平衡

近期(2010年)年需水量为1173万m3/a;远期(2025年)年需水量为2607万m/a。近期第一、二水厂水源及自备井可供水量为1234万m/a;远期第一、二水厂水源地、部分自备井及农七师奎屯河老龙口水电站引水工程可供水量为2734万m3/a。乌苏市水源水量可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2.5水源保护 2.5.1第一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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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水厂的水源保护范围为水厂围墙所包括的范围。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允许任何污染活动和其它建设活动的发生,自来水公司的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护自来水水源、生产区、厂区和供水设施不受污染。 2.5.2第二水厂

第二水厂的水源保护区如下:一号井和三号井以西200m范围;二号井和四号井以东600m范围;三号井和四号井以南400m范围;清水池以北260m范围。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建设与供水无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在水源保护区外500m范围内,不得建设可能污染水源的建筑物。 2.5.3农七师老龙口水库

农七师老龙口水库水源必须全面保护,杜绝污染,严格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卫生防护规定对水源地进行保护。做好水库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涵养水源。 2.6供水方式

乌苏市供水系统采用分压供水方式。分为三个供水区:老城区312国道两侧区、第二水厂东西侧及南侧规划区和其它区。老城区312国道两侧区用水由第一水厂550m高位水池系统供给,供水量为124.8升/秒。第二水厂东西侧及南侧规划区用水由第二水厂二级加压泵房供给,供水量为578.8升/秒,二级泵房水泵扬程为45.1米。其它区用水由第一水厂534.6m高位水池和第二水厂534.1m高位水池供给,供水量为916.8升/秒。

城市北侧小部分区域水压较高,水压在60~74米,该区用地面积约0.9km2。在各街区内部给水接入管上设减压阀,降低水压。 2.7水厂规划

近期不需新建和扩建水厂,只需完善各水厂的辅助设施,加强水源保护。第一水厂继续采用现有处理工艺,进一步完善改造辅助设施,增加一套自动化控制系统。第二水厂保持其规模,完善水厂的净化处理设备,增加专用的消毒设施机房,新建一栋综合办公楼,内含办公、化验监测、机修、车库、仓库等,新建水厂的围墙、大门、锅炉房等配套工程。

远期水源增加地表水,在第二水厂内新建地表水处理设施,新增供水能力6.0×104m3/d,使第二水厂供水能力达到7.5×104m3/d。新增地表水处理工艺为:

原水 —— 混凝沉淀 —— 过滤 —— 消毒 —— 清水池 ——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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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工艺处理设施占地面积约为4.5ha ,其包含在二水厂范围之内。 2.8供水管网规划 2.8.1设计规模

城市供水管网按远期水量计算,按近期要求建设。近期城市水厂供水系统供水量为3.2×104m3/d,自备井供水量1.5×104m3/d;远期城市水厂供水系统供水量为9.2×104m3/d,自备井供水量0.8×104m3/d。因自备井水量不进入城市给水管网,城市给水管网的设计规模近期为3.2×104m3/d;远期为9.2×104m3/d。 2.8.2水质和水压要求

水厂出水水质必须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供水水压要求最高日最大时最不利点自由水头为0.28兆帕。消防校核时,最不利点自由水头不小于0.10兆帕。 2.8.3管网布置

为保证供水的安全性,供水管网采用环状和枝状网相结合布置。在布置管网时,注意主干管之间合理距离 ,并在主干管之间设置联络管。供水管管径在DN150~800mm之间。 2.8.4管道材料

根据乌苏的实际情况,参考其他工程经验,确定给水管道DN400mm以下采用UPVC管,DN400mm以上采用球墨铸铁管。 2.8.5管网平差

管网平差最高日最大时水量为:

第一水厂550m高位水池供水量为124.8升/秒。 第一水厂534.6m高位水池供水量为150.7升/秒。 第二水厂534.1m高位水池供水量为766.1升/秒。 第二水厂加压泵房供水量为578.8升/秒。 2.9节水规划

为保证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加大节约用水管理工作是唯一的解决办法。以乌苏市目前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来看,在开源的同时必须注重节流,结合城市实际,积极探索完善现有水资源管理体制。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的杠杆作用,引导水资源实现以节水、高效为目标的优化配置。

加大节约用水的投资,逐步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灌溉技术,对市区绿化采用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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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节水设施,政府出台相应的节水政策,限制人均用水量,具体工作应严格按照《乌苏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2006.1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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