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 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5)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 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 (7)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试件和材料。
第八条、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应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⑴工程名称 ⑵取样部位、⑶取样日期 ⑷样品名称 ⑸样品数量,并有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制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15、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初验前应达到以下条件:
(1) 按设计要求完工,设备安装齐全,检测试运转合格; (2) 按工程等级和专业工程要求,安装好防护密闭门; (3) 进、排风口设备安装完毕;
(4) 内部粉刷完成,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 (5) 工程无漏水;
(6) 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 (7)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
(8) 施工技术文件、记录、资料齐全。
二、 第三章 :人防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土建部分)
1、 质量的定义是:产品、体系或过程的一组固有特性,满足顾客和其他相关方要求的能力。
工程项目质量:指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
中对工程的安全、使用、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2、 人防工程项目的特点:(1)单项性 (2)建设一次性 (3)寿命的长期性 (4)高投入性 (5)生产管理方式的特殊性 (6)保密性。
上述特点决定了工程项目质量特点:(1)影响因素多(2)质量波动大(3)质量变异大(4)质量隐蔽性(5)终检局限性。
3、 控制的核心是纠偏。
4、 人防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2)坚持以人为核心;(3)坚持预防为主;(4)坚持遵守规范、标准;(5)坚持平战结合。
5、 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方法: (1) 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 (2) 现场质量监督与检查; (3) 指令文件;
(4) 规定质量监控程序 (5) 利用支付控制手段;
6、 现场质量检验方法:
(1) 目测法(看、摸、敲、照) (2) 量测法(靠、吊、量、套)
(3) 试验法(理化试验和无损伤试验)
7、 基坑工程质量控制:通常对于场地处于空旷环境的浅基坑,一般可采用无支护放坡大开挖的施工方法,其主要监控内容为:降排水措施、土方开挖、土坡护坡措施以及必要的地基加固处理等。对于其他情况的基坑工程,尤其对于深基坑工程,必须采用有支护的施工方法,其主要监控内容为:(1)围护结构(2)支撑系统、(3)土方开挖(工艺及设施)、(4)降排水措施、(5)地基加固、(6)工程监测和环境保护等。
8、 基坑降排水措施:对于地下水位很高的软土地区开挖基坑必须采取降排水措施,以降低地下水位和排除地表及坑内积水。对于一般基坑,可采用轻型井点系统降水和排水井、排水沟等明排水系统。
★9、基坑土方开挖监控:
(1)审查施工单位的平面布置图、开挖断面形式以及基坑开挖的施工方法和顺序;
(2)检查挖土、运土的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的数量和型号必须满足土方开挖的工期要
求。
(3)检查基坑上临时堆土的位置及数量,多余土方的位置,运输路线及土方挖运等的平衡。
(4)严格控制基坑开挖过程中的最陡边坡坡度。 (5)检查雨季施工基坑边坡的稳定性。
(6)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土方开挖应随挖随运。 (7)严格监控不得超挖。 (8)严格监控基坑验收质量。
★ 、 基坑回填:基坑回填必须在地下结构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 回填前应有合理的回填程序,以防止回填引起不均匀沉降,导致结构开裂。
填土时基坑内应无积水,填方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殖土及有机物质等。雨天不宜填土。雨期填土应经常检验土的含水量,随填随压,防止松土淋雨。填土时基坑四周被破坏的土堤及排水沟应及时修复。
填土经夯实后不得有“弹簧”现象,基坑填土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填土表面应清理平整,利于排水; (2) 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0、水泥土搅拌桩围护结构:是采用搅拌机械将水泥和原状土强行搅拌,形成连续搭接的水泥土状加固体挡墙。水泥土围护墙兼作隔水帷幕。
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水泥掺入比,二轴机13﹪、三轴机20﹪;
施工桩位偏差不超过5cm,桩身垂直度误差不超过1﹪; 桩的搭接长度20—30cm;
水泥浆液的水灰比应控制在0.45—0.5范围内;
成桩应采用三搅二喷工艺,喷浆搅拌时钻头的提升(或下沉)速度不宜大于0.5m/min,钻头每钻一圈的提升(或下沉)量以1.0—1.5cm为宜;
相邻桩的搭接施工间歇时间应不超出10—16小时。
11、板桩墙式支护体系:由围护墙结构、支撑与围檩体系,以及防渗与止水结构等组成。
12、SMW工法:是在水泥土深层搅拌中插入型钢的一种施工工艺。它即可做挡土结构(由型钢作主要受力构件),又可做隔水帷幕(由水泥土深层搅拌桩作隔水帷幕)。
13、钻孔灌注桩围护墙质量监控:
检查钻孔灌注桩支护结构的单桩桩径不宜小于500mm,连续排桩间的净距宜采用100—150 mm,也可根据需要调整。
排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25,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50 mm。
14、基坑平面支撑体系通常由围檩、水平支撑和立柱三部分组成。
15、支撑构件的长细比不大于75;连系构件的长细比应不大于120;立杆长细比应不大于25。
16、人防工程坑道、地道、掘进:
穿越建筑物、构筑物、街道、铁路等的坑道、地道掘进时,严格检查应采取连续作业和可靠的安全措施。
坑道、地道掘进时,应采取湿式钻孔、洒水装碴和加强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 坑道、地道掘进必须标设中线和腰线。
当掘进对穿、斜交、正交坑道或地道时必须有准确的实测图。当两个作业面小于或等于15m时,应停止一面作业。
17、爆破材料的质量监控: (3) 外观监控; (4) 湿度监控; (5) 殉爆监控;
18、严格控制后浇带质量:后浇带应设在受力和变形较小的部位,其宽度可为1m;后浇带应在两侧混凝土龄期达到42d后再施工;施工前,将接缝处混凝土凿毛,清除干净,保持湿润,刷水泥浆,并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其配合比由试验确定,强度等级不低于两侧混凝土;后浇带养护时间不少于28d。
19、混凝土拆模后发现结构存在蜂窝、麻面、漏筋,甚至孔洞时,不允许施工单位自行修补,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根据严重的程度,区别地进行修补。如对影响结构性能的缺陷,必须请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处理,经设计同意方可修补。
20、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质量严格监控下列各项部位,并在施工、安装时一次完成:
(6) 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浇筑的部位;
(7) 供战时使用的出入口、连通口及其他孔口的防护设施;
(8) 人防工程的防爆波地漏、防爆波清扫口、给水引入管和排水出户管。 21、防护单元的定义及质量监控: 在人防工程中,其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称为防护单元。
严格控制相邻防护单元之间隔墙上供平时通行的连通口总宽度不宜超过防护单元的隔墙总长度的1/3,且单个洞口的宽度不宜超过7m,高度不宜超过3m。
当隔墙上开设连通口时,严格监控隔墙两侧防护密闭门的安装质量,并严格控制两门之间的净距≧500mm。
若相邻防护单元的防护等级不同时,严格检查和监控高抗力的防护密闭门,应设置在低抗力防护单元一侧;低抗力的防护密闭门,应设置在高抗力防护单元一侧。
22、抗爆单元的定义:在较大的防护单元中应按规定设置抗爆隔墙,把一个防护单元分隔成几个抗爆单元,以使其中一个抗爆单元被炸弹击中时,即可保护另一个抗爆单元中的人员安全。
*23、临空墙:人防工程中,一侧受核爆炸冲击波直接作用,另一侧不接触岩、土(包括人防工程内部)的墙体称临空墙。
严格控制临空墙按设计要求的最小防护层(钢筋混凝土)厚度。一般情况:1)室外出口临空墙为250mm;
2)室内出口临空墙为250mm或300mm;
3)附壁式室外出入口临空墙为250或500mm。
门框墙:厚度≧300 mm,(混凝土强度等级≧C30)
* 24、密闭通道:在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之间或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冲击波压力和毒剂等侵入的工程内部空间称为密闭通道。
防毒通道: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风阻挡室外毒剂侵入的密闭通道称为防毒通道。
*25、按设计要求严格控制人防工程的出入口的数量,每个防护单元不少于2个出入口,
其战时使用的主要出入口应设在室外,且不得采用竖井式。 26、人防工程的门有几种?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三种。 27、门扇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门扇钢框与钢门框应贴合均匀,其间隙不得大于2mm;每边不贴合部分累计的长度不应大于该长度的20﹪,且应分布在2处以上。
(2) 铰页、闭锁安装位置应准确;上、下铰页同轴度偏差不应超过两铰页间距的1﹪,且不得大于2 mm。
(3) 双扇拱形防护门的上、下两端与门框之间,均应有50 mm的间隙。 (4)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门扇应启闭灵活。在门扇外表面应标识闭锁开关方向。
*28 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设计图纸要求,严格控制消波系统的设置方式,尤其要控
制活门、活门室、扩散室、活门箱等的几何尺寸及其在出入口中的位置。 29、防水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20㎏/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
得少于280㎏/m3。
*30、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混凝土60d强度作为设计强度; (2) 采用低热或中热水泥,掺加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等掺合料; (3) 掺入减水剂、缓凝剂、膨胀剂的外加剂;
(4) 在炎热季节施工时,采取降低原材料温度、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
量质降温措施;
(5) 混凝土内部预埋管道,进行水冷散热;
(6) 采取保温保湿养护。
(7) 混凝土中心温度与表面温度的差值不应大于25C,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大气
温度的差值不应大于25C;
(8) 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天。
31、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15,厚度不应小于100mm,
在软弱土层中不应小于150 mm。 防水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 mm;
(2) 裂缝宽度不得大于0.2 mm,并不得贯通; (3) 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 mm。
防水混凝土可掺入一定数量的粉煤灰、磨细矿碴粉、硅粉等。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经过试验确定。
每立方米防水混凝土中各类材料的总含碱量(Na20当量)不得大于3㎏。 *32、变形、沉降缝: (1) 检查变形缝应满足密封防水、适应防水、施工方便、检修容易等要求; (2) 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 mm; (3) 用于沉降的变形缝其最大允许沉降差值不应大于30 mm,当计算沉降差值大于30 mm时,应要求设计采取措施;
(4) 用于沉降的变形缝的宽度宜为20~30 mm,用于伸缩的变形缝的宽度宜小于此值。
*33、渗漏治理措施:
(1) 大面积严重渗漏水可采用下列处理措施: ① 衬砌后和衬砌内注浆止水或引水,待基面干燥后,用掺外加剂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挂网水泥砂浆或防水涂层等加强处理;
② 引水孔最后封闭;
③ 必要时采用贴壁混凝土衬砌加强。
(2) 大面积一般渗漏水和漏水点,可先用速凝材料堵水,再做防水砂浆抹面或防水涂层加强处理。
(3) 渗漏水较大的裂缝,可用速凝浆液进行衬砌内注浆堵水,渗水量不大时,可进行嵌缝或衬砌注浆处理,表面用防水砂浆抹面或防水涂层加强。
(4) 结构仍在变形、未稳定的裂缝,应待结构稳定后再进行处理,处理方法按本规范执行。
(5) 需要补强的渗漏水部位,应选用强度较高的注浆材料,如水泥浆、超细水泥浆、环氧树脂、聚氨脂等浆液处理,必要时可在止水后再做混凝土衬砌。
*34、人防工程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出入口地面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1.20h;乙级应为0.90h;丙级应为0.60h。
35、摸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