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职业学院关于制订2015级高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2020-04-21 00:38

百色职业学院关于制订2015级高职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各教学系(部):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关于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组织教学、保证质量的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学院要求各系要制(修)定2015年高职招生的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高职教育有关文件精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进专业与产业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对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1.进一步确定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

科学准确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和前提。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包括就业面向)不宜过宽,必须针对某一岗位或某一岗位群,同时兼顾学生职业的发展,杜绝“万金油”式的定位。

2.科学构建课程体系

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必要,要符合我院实际情况及学生在校时间的实际状况。严禁以教师为本位来设置课程,课程设置须经教研组充分讨论,报系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 要全面实施“双证书”制度。贯彻落实“双证书”制度,将职业资格培训课程及其教学要求直接导入专业课程体系,确保本专业学生在完成规定学业后,能达到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必须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要求,顺利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专业教学计划要科学、合理、有序。在明确各课程在专业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科学安排各课程的学时和先后次序。课程体系既要符合教学规律,又要符合认知规律,以体现教学计划的整体优化原则。

4.

实践教学环节。各专业应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科学

设置本专业核心应用能力培养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应着眼于本专业学生未来从事职业的要求,安排专业应用能力综合训练和实习。 5.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文字表述应力求简明扼要、科学规范、层次清楚、格式统一(见附件: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三、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1. 课程设置由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训练课、选修课组成,可分为课堂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课时均记为课堂学时;实践教学包括军事训练与国防教育、社会实践、实验课、专业认识实习、

2

项目实训、综合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技能培训及考证、顶岗实习等教学环节,课时均记为实践学时。

2.学时分配:三年制总学时应控制在2600-2800学时以内,其中,课堂教学总学时控制在1600-1800学时,周学时为26~28学时为宜。其中,实践教学学时数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50%。 3.课程的排列顺序,同一类别的课程应按开课的学期顺序排列。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门数不宜过多,必修课门数为25门左右,主干课程应在7-10门,主干课程全部为考试课,同时应安排在第一、二学年内完成教学。

5.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务必要求规范和统一,每门课程应明确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学时数,并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 四.教学安排

(一)教学时间分配如下:

序教育教学活动 号 1 教学活动时间(104周) 2 3 4 其它教育活动时间(165 周) 6 7 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技能培训鉴定等 考核 社会实践、机动 入学教育、军训与国防教育 毕业教育、毕业离校 安全教育 健康教育知识 各学期时间分配(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合计备注(学(周) 时) 16 18 18 18 18 16 104 1 1 3 1 1 1 1 1 1 1 1 1 5 5 3 1 92学时 24学时 24学时 每个学期开学前两周和期末后两周(1) 1 每个学期开展一次讲座(1) 1 合 计

21 3

20 20 20 20 19 120

(二)公共课设置与教学安排

公共课包括两课、安全教育、军训教育、体育、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公共课的安排,要把握好理论教学“必需、够用”的尺度。公共课的学时分别拟定为:

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共72学时;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共48学时; 3.“形势与政策课”,共16学时;

4.“安全教育课”安排在每个学期的开学的第一、二周,期末的后两周,共24学时。(以辅导员、班主任授课为主,每个学期都要有考核或测试,成绩要纳入学生毕业验印总成绩)。

5.“军训与国防教育课”,共92学时。其中军事技能训练72学时,国防教育理论课16学时。(由保卫处和学工处组织实施并考核,成绩纳入学生毕业验印总成绩)。

6.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5】6号)文件精神,“体育”课第一学年开设体育必修课,第三学期开设体育专项选修课(自选项目有: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体育舞蹈等),每周均安排2学时,每学年的第一学期要利用体育课安排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第五学期只专门安排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总课时共116学时。

7.“大学英语” 课及英语等级考证,分别安排在第一学期周4学时、第二学期周4学时,第三学期为选修。共180学时。

8.“计算机应用基础”课及计算机等级考证,在第一学期授课,每周4学时,计算机专业可适当增加。共64学时。

9.“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周2学时,共为32学时。其中16学时为课外辅导服务。

4

10.“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每周2学时,共38学时。其中,26学时为理论学时、6学时为专业职业教育、6学时为就业实践及指导。

11.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学时、学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12.“数学”课根据各专业对数学知识需要,可选择不同的学时列入教学计划,工科类“高等数学”课60-78学时,每周5-6学时,第一学期授课;文科类“经济数学”课周4学时,第二学期授课。

13.“应用文写作或大学语文”课可根据专业的情况来开设。原则上在第一或第二学期开设一个学期每周两节,共36节。

14.“健康教育知识”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每个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并纳入教学计划当中。

(三)素质提升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包括公共艺术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安排64学时。

(1)公共艺术课(《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6]3号),16学时,开设《音乐鉴赏》、《美术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等四门课程,由学生四门必选一门学习,各系也可根据专业及学生的爱好情况统一安排。

(2)公共选修课程由基础部依据上级及学院有关加强素质教育工作要求的文件规定,提出拟开设课程目录,报教务处审定。

(四)实训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

实训课程包括专业认识实习、项目实训、综合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技能培训及考证、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由各系根据各专业确定的人才培养模式,自主确定时间,但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必须予以体现。集中实训课的成绩要单独计算,每周折合30学时计。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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