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电力部门
工作票签发人和负责人安规考试复习题
1. 南方电网公司工作票技术规范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方针,遵循“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工作原则。
2. 在生产现场进行安装、检修、试验工作时,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
3. 工作票签发人是指以确认工作必要性、工作人员安全资质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的审核签发人员。
4.工作负责人是指组织、指挥工作班人员完成本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员。
5.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的一个单元中,其中用刀闸和其他元件截然分开的部分,以及相应的二次部分。
6. 在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分为四类:全部停电工作、部分停电工作、不停电工作、临近带电场所工作。
7. 在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四种: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填用第二种工作票、填用第三种工作票、口头或电话命令。
8.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在运行中变电站进行基建、检修、改造施工前,必须向运行部门提交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运行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9. 填写工作票应对照接线图或模拟图板,与现场设备的名称和编号相符合并使用双重编号。
10. 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
11.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12. 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发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13.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全部停电,则所有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填写一张工作票,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要详细写明。 14.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等综合停电工作时,应分别填写工作票。
15. 在已投入运行的高压场地扩建,电气设备未与运行设备连接且安全距离足够,在进行安装或试验时,办理第二种工作票,已与运行设备连接的,则办理第一种工作票。
16. 外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在变电站(发电厂)进行工作需办理工作票时,应使用运行单位的工作票,工作票实行双签发。 17.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工作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 18. 在线路侧设备上工作时需线路对侧(及有关支线)完成的安全措施,由值班负责人报告相应调度管辖权限的调度,由调度指挥完成线路对侧的安全措施。
19.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变电站内的同一时段内只能持有一张工作票,同一工作人员参加另外一项工作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人员变动情况。
20.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未拆除一次回路接线或解开二次回路接线的情况下,在进行加压试验前必须停止其他相关工作。
21. 若需增加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不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在工作票填写增加工作内容,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重新办理工作票。
22.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23. 设备试验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应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备注”栏注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名确认。 24. 工作负责人将已办妥许可手续的工作票,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分工情况、现场安全措施情况、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位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当多班组工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向班组负责人交代,再由班组负责人向工作班人员交代。
25. 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作业行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危及人身、设备、电网安全的行为。由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必须保存在工作地点。
26. 因工作任务或其他原因常增加、减少、变更工作班组成员时,由工作负责人确认是否合适,将变更情况通知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注明变更的人员。
27.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胜任者临时代替。离开前应交待清楚工作主要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人员情况及其它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时,同样要履行交接手续。
28.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全体人员应从工作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负责人继续保存所持工作票。若当天工作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若属多天工作,则每天工作间断时,由工作班人员清扫工作现场,值班人员开放己封闭通道,工作负责人将所持工作票交回值班员。复工前,工作负责人应经值班员同意并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重新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正确 完备后才可工作。每次间断及开始工作均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名并注明时间。
29. 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需将设备试验加压或合闸送电,工作负责人应与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办理送电申请手续。 30.一份工作票,延续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次办理,须将原工作票结束,重新办理工作票。
31.工作终结,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设备状况,确认临时措施己拆除,已恢复到工作开始状态,场地无遗留物件,在工作票上填上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并在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上加盖“工作终结”章。
32.一台机组或一个管路系统的检修工作,可以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在全部工作期间有效。
33. 热控工作一般应执行工作票制度的项目:
(1)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4)送风机、吸风机和排粉机的检修;
(5)主要汽、水、油(包括燃油)、瓦斯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6)磨煤机、煤粉管道、粗粉分离器、旋风分离器、给粉机的检修;
(7)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
(8)螺旋运煤机、运煤皮带、斗链运煤机、轮斗机、翻车机、桥型运煤机和升降机等运煤机械的检修;
(9)在煤斗、煤粉仓、各种水箱、井沟道内的检修工作; (10)汽轮机、水轮机、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给水泵、热交换器的检修,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11)在容器内、槽箱内和在瓦斯管道上的焊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