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人才的选拔管理办法(2)

2020-04-21 03:43

结果对参评人选进行表决,获得与会评委2/3以上“同意”票即为通过评审。

按照量化评审得分及选拔评审(推荐)委员会表决得票多少,确定人选和排序。

第十六条 评审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候选人有直系亲属或主要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评审时应回避。

第五章 待遇

第十七条 各层次核心人才获评后给予一次性专项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中国南车首席专家6万元,中国南车资深专家3万元,中国南车专家1.5万元,公司专家1万元。其中,奖励标准的60%在公布评选结果后即时兑现,4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兑现。

在任期内被评选为上一层次中国南车核心人才的,其奖励标准的40%减半兑现;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任期考核的,其奖励标准的40%原则上不予兑现。

第十八条 核心人才自获评后次月起,按月支付“核心人才专项津贴”:

(一)中国南车首席管理/技术专家按1000元/月支付; (二)中国南车首席技能专家、中国南车资深管理/技术专家按800元/月支付;

(三)中国南车资深技能专家、中国南车管理/技术专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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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月支付;

(四)中国南车技能专家、公司管理/技术专家按500元/月支付;

(五)公司技能专家按300元/月支付;

第十九条 专项津贴纳入月度绩效考核,随月度工资发放。并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下一年度津贴标准。

第二十条 核心人才在任期内获评上一层次核心人才的,按新标准支付专项津贴。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不定期组织核心人才进行境内外技术交流、培训、考察等活动。

第二十二条 核心人才任期内不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或有限公司专家级核心人才被聘为中层领导人员的,不再享受核心人才待遇。

第六章 工作职责

第二十三条 核心管理人才的工作职责

(一)积极组织开展管理创新研究,实施管理改善,促进公司管理水平与效率提升;

(二)积极开展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推广先进管理方法; (三)围绕本专业领域的管理课题开展专题研究,向公司提交客观、科学、可行的专题研究报告;

(四)培养和指导本专业领域管理人才;

(五)积极主动参与培训课程开发,承担培训授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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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十四条 核心技术人才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收集、研究国内外铁路车辆产品研发、制造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发展动态,积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

(二)承担公司或上级单位重要产品研发、技术进步项目,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提升公司技术水平;

(三)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与实践,参与学术交流,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四)主持开展公司内部的技术交流或专题讲座; (五)培养和指导本专业领域科技人才;

(六)积极主动参与培训课程开发,承担培训授课任务; (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十五条 核心技能才的主要职责

(一)紧密结合公司产品研发、技术进步、装备更新等,主持或参与关键技术攻关;

(二)主持或参与解决产品制造中的复杂技术难题,提高生产效率或产品质量;

(三)积极开展本工种先进操作法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四)积极开展本工种实践经验总结,主持开展技术交流或专题讲座。

(五)培养和指导本工种技能人才;

(六)积极主动参与培训课程开发,承担培训授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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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七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核心人才考核分为年度绩效考核、中期评估与任期考核。

第二十七条 年度考核由核心人才所在单位结合员工绩效管理组织实施。

(一)核心人才年度绩效计划除本岗位关键绩效指标外,还应包括项目攻关、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计划与目标。年度绩效计划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核心人才每年底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至少一篇专题研究报告。

第二十八条 核心人才获评满两年,由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开展中期评估。

(一)核心人才向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中期工作总结,按照任期考核标准指标要求,报告本人获评后两年间的工作业绩。

(二)有限公司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核心人才个人中期工作业绩,对核心人才进行中期评估,出具核心人才中期评估报告。

第二十九条 核心人才四年任期届满,由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实施任期考核。

(一)任期考核指标以在四年任期内完成的指标为限。完成任期考核标准指标按标准分计分,超额完成任期考核标准指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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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适当加分,未完成任期考核标准指标予以适当减分直至零分。

核心人才任期考核指标见附件1。

(二)任期考核根据绩效得分相应分为A、B、C、D、E五个考评等级。

考评等级 考核结果 绩效得分 (N) A 优秀 N≥95 B 良好 95>N≥85 C 合格 85>N≥70 D 基本合格 70>N≥60 E 不合格 N<60 (三)核心人才在任期届满前一个月将《核心人才任期考核评价表》(附件11-附件13)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并提交任期考核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四)办公室对照任期考核指标与评价标准,结合任期内各年度绩效考核、中期评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可组织核心人才进行公开述职考评。

第三十条 考核结果应用 (一)年度绩效结果应用: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A或B的,下一年度按标准全额支付“核心人才专项津贴”;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C的,按原任期降格为下一层次核心人才,无级可降的终止任期;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D或E的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为C的,终止任期,取消核心人才待遇。

(二)中期评估被认为核心人才不适合继续任职本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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