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稳定工作要具备:“三心”(公心、实心、恒心),坚持“三依”(依法、依规、依民),做到“三宜三不宜”(宜早不宜迟、宜细不宜粗、宜软不宜硬)。“三心:是村干部必备素质,“三依”是做事、调处矛盾的原则,“三宜三不宜”是处理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
具备“三心”:一是要具备公心。就是要有一颗甘当公仆、执政为民之心。要少存私心,先公后私,坚持无私奉献做表率。所谓“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群众是最拥护那些有奉献精神,公而忘私,心里总想着群众的领头人。村干部还要有大局观念,以大局为重,不能因一时之利而起贪欲,不要因一已之私而失去理智,须知村干部在群众中威信还是很高的,讲的话群众还是听的,如果村与村之间产生矛盾,村干部都不顾全大局,站在各自的立场上讲话和行事,那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样的事例还少吗?如江永县桃川镇的所城、里川村两村的对峙事件,本来就是几个小混混争执,随后你回村喊人帮忙,我也回村叫人帮忙,使事态升级,由于两村的村干部都在为各自的要讲话,甚至组织村民去械斗,最后引发几百人的持刀持枪对峙场面,惊到了市里,全县组织了近千名干部去调处近个把月,才得以化解,教训是深刻的。所以,村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胞怀大局,在关键时刻不犯糊涂,不做蠢事,以免出乱子出大事。二是要具备实心。坚持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关心群众疾苦。实实在在为群
众办一些与他们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特别是要大力为弱势群体、特殊群体排扰解难,切实为他们解决好实际问题,如在发放救灾救济款物、解决低保等问题上给予大力倾斜。同时对群众反映的热情接待,积极解决,如果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请求给予帮助,并告知当事人具体情况。三是要有恒心。农村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更不是一劳永逸。只要是人与人的相处,总会有盍盍碰碰,总会有不同的、新的矛盾出现,所以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对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要常抓不懈。在调处具体矛盾纠纷时,要具备足够的耐心,注意充分听取双方的意思表达,又要耐心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促使矛盾的和解。有的村干部在位子上干了一二十年,有的甚至是一辈子,连选连任,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信,他们就是具有一颗公平正义之心,处处、事事为群众着想,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全力调处各种矛盾纠纷。
坚持“三依”。一是要依法。即依法办事,不要以权代法。致富道路千万条,守法致富是第一条。调处矛盾纠纷,首先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事。二是要依规。即按规定办事。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要及时、彻底,把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制度落到实处,公平、公正、公开及时解决处理突出矛盾和问题。现在大多数要都制定了村规民约,这些村规民约很详细、很具体,操作性、实用性很强,必须严格执行。出现了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就按村规民约来处理,村民必然
服气。三是依民。要与群众打成一片,不要高居于群众之上。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要相信群众中有解决问题的办法,依靠群众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因此,在农村工作中,遇事同群众商量。决定村里重大问题时,首先要想到群众,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从群众中汲取营养。工作遇到阻力或困难时,要及时找群众商量,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在处理一些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时,尤其要同群众商量。
做到“三宜三不宜”。一是宜早不宜迟。就是要深入各家各户,与群众打成一片,关心村民的疾苦,了解存在问题,排查矛盾纠纷隐患,对掌握了的不稳定因素,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解,坚持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农村基层。这样,矛盾纠纷刚一出现就进行化解,既轻松,又不会产生大的影响。二是宜细不宜粗。调处矛盾纠纷时,要改进作风,深入实际,掌握详细情况,弄清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源,不能粗枝大叶,草率了事。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事,才能有针对性地做好化解工作。三是宜软不宜硬。调处矛盾纠纷要以宣传教育、做好思想工作为主,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德服人,不能以势压人,更不能高高在上,我行我素,独断专横。同时,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矛盾纠纷,要果断坚决调处,当断则断,不要推,以免矛盾激化,酿成大的祸端。
总之,如果村干部在本职工作中具备了“三心”,坚持“三依”,做到“三宜三不宜”,相信他们一定是一位在群众中享有很高威信、受到广大群众拥护和尊敬、能干出好成绩的村干部。
村干部处在工作辛苦、条件清苦、生活艰苦这一位置上,就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力抓好本职工作,就要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当地的社会稳定工作,争取不出事、少出事、不出大事,确保一方平安,为当地党委、政府分忧解难,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