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维吉尔,屋大维的御用诗人。 11、 贺拉西
12、 李维《建成以来史》
13、 苏维托尼乌斯《罗马十二帝王传》 14、 阿庇安《罗马史》 15、 阿里安《亚历山大远征记》 16、 罗马法
1.
内容。罗马法最初是从习惯法发展而来,但罗马法最重要的
是成文法。它可以分为三部分:其一是公民大会、元老院和皇帝的立法活动;其二是罗马城市行政官在执法过程中所作的决定,其三是律师和法学家对法律条文的解释。刑侦官并没有立法权,但他可以根据每一个个别案例的情况来作出裁量,而不必僵硬地按照有关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判决。他的这种决定成为事实上的判例法。罗马私人法学家的的意见在案件的裁决中起重要作用,因为担任法官的一般都不是专业的法学家,不熟悉法律,而早期的古代罗马法有意简略晦涩为特点。私人法学家最初多是元老院的贵族,但后来为受过专门训练的法学家所代替。法学家可以有多种形式表达他们的主张,有时是回答具体的问题,有时写成法学教材或专著。罗马法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这些人的私人见解被国家法官所采用,其中还有许多部分被收入《民法大全》。行政官的司法裁量权和私人法学家解释法律的权威给与罗马法相当的灵活性,由此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司法的公正。
2.
罗马法的发展与分期。罗马法的分期和罗马历史的分期有
所不同。罗马法的历史发展可以大体划分为6个阶段。 1、 ○《十二铜表法》之前。公元前5世纪中叶以前的罗马法只
有从间接材料去了解。《十二铜表法》的内容有相当的部分 是过去的习惯法;
2、从《十二铜表法》到共和国的终结。这一时期的法学著 ○
作为后来的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帝国最初的一百年。罗马法在这一时期没有大的变化, ○
不过法学家的著述开始有所增加;
4、古典时期。这是指公元2世纪和3世纪的前五十年。这 ○
个时期是罗马法历史上最为生动活泼的发展阶段。现存的 罗马法著作有九成以上属于这个时代,其最可靠最系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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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5、后古典时期。从公元3世纪中叶到查士丁尼即位这一时 ○
期。这个时期法学的原创性著作大大减少,流行法学著作 摘要和选集,而皇帝的立法活动却日益加强;
6、查士丁尼在位时期。著名的《民法大全》在这时编订。 ○
《民法大全》是在希腊文化弥漫的君士坦丁堡编纂的,但 其精神实质却是拉丁的而非罗马。
(3)罗马法的影响。罗马法的影响巨大,无论是对中世纪和近
现代的西方法学还是对许多亚非拉国家的现行法律体制,罗马法都有不可磨灭的贡献。罗马法对近代法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民法方面,比如家庭和私有财产的观念,契约的神圣性。罗马法还包括许多重要的宪法和刑法内容,其中有一些是至今仍然通行的法学公理,比如法律不能针对个人而制定的原则和区别故意伤害和无意伤害原则。罗马法是古代罗马文明留给后人的最持久的遗产。它不仅是博大精深的法律体系和司法体系,而且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七节 古典文明向中古文明的过渡 大纲考点:
1、 基督教的兴起与发展
2、 民族大迁徙与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3、 拜占庭帝国
本节共有三个考点。其中基督教因其对后世影响深远,因此该考点应该作为复习备考的重点来掌握;民族大迁徙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它直接导致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并促成了西欧封建制度的产生,因此该命题也可能予以考察,但估计出大题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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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督教的兴起与发展
1、3世纪危机 2、卡拉卡拉敕令 3、三十僭主 4、巴高达运动 5、基督教的产生及发展 6、犹太教与基督教
附:“我认为在基督教里最重要的犹太要素有以下几点:
(1)、一部圣史,从上帝创造万物起一支叙述到未来的结局,并向人类显明上帝的作为都是公正的。
(2)、有一部分为上帝所特别宠爱的人。对犹太人来说,这部分人就是上帝的选民,读基督徒来说则是蒙拣选的人。
(3)、关于公义的一种新的概念。例如施舍的美德便是基督教从后期犹太教那里继承过来的。
(4)、律法。基督徒们保全了一部希伯来的律法,例如十诫,但除去了有关典礼和仪式的部分。选民的排他性原则也起源于犹太教。
(5)、弥赛亚。犹太人相信弥赛亚会给他们带来现世的繁荣和帮助他们战胜地上的敌人,他们尤其相信他出现在未来。基督徒认为弥赛亚是历史上的耶稣,然而弥赛亚使其信徒战胜敌人的地方却是在天国,而不是在地上。
(6)、天国。犹太人和基督徒都认为存在着一个天国,在那里善人将要享受永恒的喜乐,而恶人将要遭受永恒的痛苦。
6、有关基督教的几个概念:基督教、天主教、东正 教、新教。
(1)东西方教会的大分裂。1世纪以后,基督教在向西传入希腊罗马的同时,在罗马帝国的东部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在亚细亚、两河流域、阿拉伯半岛以及北非都取得了很大成功,并相继建立了君士坦丁、耶路撒冷等四大主教辖区,以后又成立了若干个独立教会。由于上述地区处于罗马帝国东部,教会在神学思想、礼仪、制度、习惯等方面都受到希腊和拜占庭文化的影响,具有一些不同于以罗马教会为代表的西部地区教会的“东方”特色,因而这一地区的教会习惯上被称为“东派教会”或“东方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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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方教会之间的分歧由来已久,其中有文化传统方面的原因,也有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但直接原因则是双方领导集团为争夺教会的最高统治权而不断发生的冲突,这终于导致双方在1054年彻底决裂。
东部教会标榜自己的正统性自称“正教”,因为是东部教会,又称“东正教”,又因为在希腊仪式中采用希腊礼仪,所以又称“希腊正教”。西部教会则强调自己的普世性,自称“公教”,因为其领导中心在罗马,所以又称“罗马公教”,汉语又译作“罗马天主教”。
(2)东正教:希腊正教与俄罗斯正教。东西方教会分裂后,东派教会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在东派教会早期活动的地区(即地中海东部、小亚细亚、巴勒斯坦、阿拉伯半岛及东北非),由于受希腊文化影响,在教会制度、礼仪、传统习惯、神学思想等方面保持了较浓厚的希腊风格,因而这一地区的东派教会习惯上被称为“希腊正教”。以后东派教会通过中亚和巴尔干向东南欧发展,传入塞尔维亚、保加利亚、格鲁吉亚、亚美尼亚并在俄罗斯取得了重大成功。东正教在这一地区的活动受到了以俄罗斯为代表的斯拉夫文化的影响,逐步形成某些不同于希腊正教的新特点。习惯上把具有俄罗斯斯拉夫文化传统的东派教会称为“俄罗斯正教”。
东正教的基本特点:
A、东正教特点之一是在意识形态方面具有保守性。东罗马帝国的封建化进程进行得十分缓慢,封建政治统治十分强固,整个社会死气沉沉,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反映它的意识形态也就变化的缓慢,带有保守性,、落后性。东西正教的保守性主要表现在,它拘泥于古代基督教会的教义和礼仪,信守尼西亚信条的基本原则和前七次基督教公会议的各项决议,对它们不作任何改变、补充和革新。
B、特点之二是在宗教生活方面具有神秘性。教会要求教士做个神秘主义的祈祷者,称为苦修者,追求与神交通,同时实行禁欲主义和与世隔绝,终身过隐修生活。
C、特点之三是在政治方面具有依附性。东正教是在东罗马帝国皇权统治下产生的,因而它作为精神支柱服务于帝国政权。东正教会承认皇帝是他们的最高首脑,直接受皇帝的控制,没有独立性,完全依附于世俗政权,从来没有起过像罗马天主教会在西方所起过的那种独立于皇权的作用。
D、特点之四是在组织方面存在多中心。东正教不像天主教那样在全世界有统一的教会中心和统一的首脑,他的力量比较分散,各自独立,其影响也不及天主教会大。罗马帝国分裂后,东方教会各主教为争夺牧首地位而经常进行争夺,每个主教都想扩大自己的势力和影响,虽然后来君士坦丁堡主教在竞争中占据优势,并获得了“普世牧首”的称号,但是其他三个教区仍旧保持独立自主的地位。而在西方,罗马教皇就没有这样的竞争对手,发挥作用的只是一个统一的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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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天主教会。
E、特点之五是在宗教仪式方面具有庄严、华丽的气势。教堂里四周墙上悬挂着众多圣徒的画像。在举行宗教礼仪时,整个教堂灯火通明,烛光万点,十分隆重、肃穆,圣乐团进行演奏,引领教众唱胜歌,其宗教气氛之浓厚,是天主教和新教所不能比拟的。
补充:东正教与天主教的一些区别:1、经典方面。天主教经典主要是《圣经》,东正教则除了《圣经》外,还有《圣传》(前七次基督教公会议的决议,尼西亚信条以及一些神学家的著作)2、教义方面。东正教认为圣灵只来自于圣父,不同意天主教的人为圣灵来自于圣父和圣子的说法。同时,东正教反对天主教的“教皇无谬误”的说法。3、东正教教士与天主教教士的衣着打扮有所不同。东正教准许主教以下职位的神职人员结婚、离婚和再婚,而天主教则规定,一切神职人员都不得结婚。4、在宗教节日方面,东正教的一些大节日与天主教节日大体相同,只是称谓不一样。如东正教的主降生节,在天主教里称圣诞节。5、在神品方面,二者也产生较大区别。东正教实行牧首制,神品分为黑白两种。天主教的罗马教庭制进一步发展后,主教品位分为教皇、枢机主教(红衣主教)、宗主教、都主教、大主教和一般主教。6、在教历方面,东正教使用儒略历法,即现在公历的前身。天主教则使用公历。7、在教堂样式方面,东正教的建筑式样多为拜占庭式或斯拉夫式,如圣索非亚大教堂和莫斯科红场上的升天瓦西里教堂。而天主教堂的建筑式样则多系罗马式或哥特式。如梵蒂冈的圣彼得大教堂和上海徐家汇教堂。
(3)、新教。新教是指自马丁路德宗教改革以来,在西方天主 教地区所涌现出的众多的新教教派。主要派别有路德派、加 尔文派和安利干派等。他们对天主教中一些落后和腐朽的成 分进行了改革,因而被称为新教。它在某种程度上祛除了天 主教对人们思想和经济发展的束缚,适应了新兴资产阶级的 需要。
二、民族大迁徙与西罗马帝国的灭亡 1、戴克里先及其统治政策 2、君士坦丁 3、米兰敕令 4、尼西亚信条 5、阿得里亚堡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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