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平等协商邀约通知书
2014第1号 辖区非公有制企业 首席代表:
为促进企业发展,明确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代表职
工方向企业方提出就 有关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相关事项及签订 一事进行平等协商。现将具体方案附后,请研究。
工会首席代表: 社区联合工会(盖章)
2014年5月 日 议 定 事 项 协商签订《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备注 以上协商合同(或协议)文本附后 工会方代表(盖章)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文化程度 1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备注 首席代表 一线职工 一线职工 一线职工 一线职工
第1号邀约通知书附件
提 议 协 商 方 案
提议方 社区工会联合会 提议协商事项及内容: 一、协商事项: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条款及内容的修订或制定; 二、内容: 1、协商区域内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支付办法; 2、区域内工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本年度工资调整办法、增长幅度; 3、职工奖金、津贴、补贴的设置和发放等条款事项; 4、职工社会保险福利、加班加点工资的计发基数和计发标准; 5、职工带年薪休假、婚丧假、探亲假、女职工产假、职工因公(工)负伤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 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坚持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建立企业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遵循平等协商、和谐合作原则,通过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达到共建共享的双赢目的。 1、推选代表。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至少3人(3—10人),各确定首席代表1名。区域性企业代表由各企业推选法人代担任并推选一名首席代表 ;职工代表由社区工会委派或民主推选,首席代表由社区工会主席担任。 2、工会方发出协商邀约,确定协商事项;企业方20日内书面回应邀约。 3、召开协商会议,企业与工会方,洽谈协商议定事项。 4、按照协商结果达成协议,形成“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 5、召开职代会对“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草案讨论审议,通过后,制作文本,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报兴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6、向全体职工公示,并监督工资协议履行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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