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1)

2020-05-01 10:51

2015年高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一、高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住院定点医疗机构

山东省立医院(省部三级)、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省部三级)、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省部三级)、山东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部三级)、山东省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省部三级)、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省部三级)、山东省医学影像研究所(省部三级)、山东省武警总队医院(三级)、山东施尔明眼科医院(三级)、山东省胸科医院(三级)、山东省肿瘤医院(三级)、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三级)、济南市中心医院(三级)、济南市妇幼保健院(三级)、济南市儿童医院(三级)、济南市传染病医院(三级)、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二级)、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二级)、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二级)、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三级)、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二级)、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二级)、济钢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二级)、济南市历下区人民医院(二级)、济南高新孙村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济南市历下区姚家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

2、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办事处未来城社区卫生服务站、高新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章锦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新区孙村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下属村卫生

室(庄科卫生室、山庄卫生室、鸡山卫生室、山圈卫生室、白谷堆卫生室、西徐马卫生室、东徐马卫生室、北徐马卫生室、西卢卫生室、东卢卫生室、赵家卫生室、抬头河卫生室、马头山卫生室、东郑卫生室、埠东卫生室、东枣园卫生室、逯家卫生室、刘官庄卫生室、港沟卫生室、高家庄卫生室、南顿邱卫生室、东顿邱卫生室、许家卫生室、方家卫生室、田家卫生室、流海卫生室、西小龙卫生室、卢家寨卫生室、辛庄卫生室、谢家卫生室、东小龙卫生室、西顿邱二村卫生室、高二卫生室、侯家卫生室、李家卫生室、新村卫生室、章锦卫生室、有兰峪卫生室、色峪卫生室)

二、注意事项

1、住院就医结算流程

(1)普通住院:参保人在办理住院登记时,应主动出示 医保卡。医保卡还未发放的参保居民,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已经发放医保卡处于丢失补办状态的参保居民,应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开具无卡证明,办理住院登记。参保居民住院,所有医疗费用均采取即时结算,出院前应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负担部分,所有报销环节,在医院结清,未在医院结算的,出院后不再进行现金报销。

(2)异地转诊转院

异地转诊转院应具备的条件:

①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不能诊疗的疑难重症;

②经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检查、会诊仍未确诊的;

③接诊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高于本市,且须为三级医疗机构。

参保人需要转院到外地住院治疗的,应先由本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级以上专科医疗机构组织专家会诊,提出转外地住院治疗的建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开具《外地转诊转院备案表》,经高新区医保办确认备案后,方可转院至外地三级医疗机构治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省(部)三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支付。

2、普通门诊就医、结算流程

参保居民应于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选择一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下一医疗年度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并持医保卡、有效身份证明到选择的高新区定点医疗机构备案。(2015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备案时间延续到2015年1月30日)选择乡镇卫生院的,该乡镇卫生院及其下属的所有村卫生所皆为其普通门诊统筹定点。

参保人凭本人医保卡或身份证明到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只结算个人应负担的费用。

3、门诊规定病种申请、就医、结算流程

参保人申请门诊规定病种治疗的,须提供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及相关检查检验结果等材料交至高新区医保办,经组织鉴定,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发放《门规证》。

纳入门诊规定病种管理的参保人,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选择一所高新区定点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备案后就

医,所选定点医疗机构一个医疗年度内不得变更。下一个医疗年度需变更定点的,应于每个医疗年度开始前两个月到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4、医疗费用现金报销流程

现金报销的范围:异地转诊住院、本地非定点急症住院、门诊急诊死亡、少年儿童门急诊意外伤害。其余情况均从医院直接结算报销,如有异议,请出院前及时与所在医院医保办或高新区医保办联系,出院后未报销结算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权利。

参保人医疗终结后,应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发票原件、病案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医疗费用汇总明细等材料(异地转诊转院情况还应携带《济南市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转诊转院备案表》)报至高新区医保办办理现金报销手续。审核结算后,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的医保卡金融区。

附:联系方式

序号 1 2 3 4 5

单位名称 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区医保办) 舜华路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 单位地址 奥体中路与新泺大街大街西北口A203室 奥体中路与新泺大街大街西北口 孙村办事处春博路中段孙村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 (春晖小学东300米路南) 巨野河办事处劳动保障中高新区大正路3007号(青心 岛啤酒对过) 高新区章锦办事处伙路村章锦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 四合院内 联系电话 88876723 88871897 88750556 88766166 8880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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