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1、《宪法》是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新闻传播法制建设的基本依据。
2、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内涵: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权利;言论出版自由权利不可滥用 ) (2)坚持党的领导和“两个服务”方向的原则(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 (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的原则
3、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是:言论、出版自由 (新闻自由的问题)
为什么? 1)不是一种人为规定,是新传法历史客观演变进而确定的一个主题。2)从新闻传播实践上看,任何一次新传法规定的制度与修改,其根本问题都是新闻出版和言论自由是否能实现、怎么实现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实现3)寻找真理的手段,保障社会成员参加国家决策的方法,维持社会稳定与变化的手段。
4、新闻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主要包括:新闻媒体主管机关、新闻媒体、新闻记者或新闻从业人员、受众
5、新闻泄密的含义:指在新闻媒介中公开国家秘密,以致使国家安全或者国家利益遭到破坏的行为。
6、新闻保密制度包括:①新闻出版保密审查制度 ②通过内部途径反映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制度 ③采访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由主管机关批准制度 ④新闻发布制度
8、传媒监督司法的必要性:①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 ②监督公共权力的需要 ③传媒的职责所在 ④司法实践的需要
17、我国新闻工作者应遵循的五条原则: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③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 ④维护新闻真实性 ⑤保持清政廉洁的作风 新闻传播与国家安全
1)禁止发表煽动言论 2)禁止泄露国家秘密 3)禁止破坏民族团结 新闻传播与社会秩序
1)禁止散布谣言【是指行为人以制造社会混乱、扰乱社会秩序为目的,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包括互联网的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2)禁止宣传邪教 3)禁止传播淫秽、色情内容
4)禁止渲染凶杀、暴力内容 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利
1、传媒侵害名誉权(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它具有法定性、人身专有性、财产关联性)的方式:侮辱和诽谤
2、传媒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①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②行为人传播的内容直接指向受害人 ③行为人传播的内容确有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事实 ④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3、名誉权的抗辩事由:①内容真实 ②公正评论 ③特许权(特定人同意)4)消息来源权威 4、隐私权(是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私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主要包括四部分:①个人信息 ②私人领域 ③个人私事 ④私人活动
5、侵害隐私权的方式:1)公布、宣传他人的隐私 2)窃取个人资讯 3)侵入私生活领域 4)侵入互联网的私生活区域
6、新闻侵权的特点:涉及隐私信息报道越真实,新闻侵权越严重。
7、新闻侵权的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存在 A、侵权作品已出版 B、侵权作品的内容有特定指向侵权人 C、侵权作品侵害了他人合法利益 2)损害结果的存在 A、精神损害与财产损失 3)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有因果关系 A、精神损害是可由行为退定而来 B、对受害人因隐私侵犯而导致的财产损失。
8、侵害隐私行为的抗辩事由:1)当事人同意 2)公开的消息渠道 3)所涉个人为公共人物 4)符合公共利益 5)满足公众知情权和公共兴趣 三种不同的技术道德观
1、技术善论 2、技术恶论 3、中性论P51 9、肖像权的含义: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 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现象。
10、传媒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情形:①使用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的肖像 ②使用在特定场合出席特定活动的人物的肖 ③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④为了公民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⑤为了行使正当舆论减速而使用他人的肖像 ⑥为了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需要而有限地使用公民的肖像 ⑦基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使用
11、著作权 A含义: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 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B内容: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C保护期限:单独的作品,终身及死亡后50年;合著的作品,终身及最后一位享有权利的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只有50年,从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算。 D著作权中邻接权的含义:又叫“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新闻传播与司法独立 新闻与司法的一致性
1、将公众利益放在首位,以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为最终价值取向。 新闻传播监督司法的必要性
1、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2、监督公共权力 3、传媒本职所在 4、司法实践需要 新传与司法的矛盾性p276
1)司法独立对媒介监督有天然的排斥性,法独立又是司法公正的根本。司法审判工作需要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要求与社会保持适度的距离,相对隔绝各种公共权力、社会势力、社会情绪对法官的指令的干扰和影响。 2)媒介监督对司法独立有着天然的侵犯性。媒体有自己特定的社会利益与政治利益,并依据对利益的基点发表社会见解,包括司法活动的见解,对事实的报道,法律对新闻的依据是法律条款,媒介对新闻依据是真实客观。 特殊新闻的发布
1、对于像地震这样的灾害新闻,国家的两条硬性规定:1)及时将灾情等信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2)除了国家相关机关以外,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布灾情情况。
2、如何报道灾难新闻:①充分尊重受众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地报道灾难新闻 ②体现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 ③理性、冷静地处理当事人及其亲属的隐私信息 ④坚持新闻专业主义精神,奉行生命至上原则 广告的发布与规范
1、1994年十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广告法》
2、广告发布的基本原则:1)广告必须真实(首要原则),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2)广告必须合法(重要原则) 3)广告必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特有原则) 新闻传播法制与历史发展
1、新闻传播法制的定义:就是掌握着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 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新传发展共同特点
1、经济条件是新传产生发展的首要条件。2、思想条件(新闻自由理论)3、政治条件
(资本主义国家新闻传播法产生及发展政治基础是宪政民主,宪法是资产阶级民主的标志,
它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社会主义国家新传产生及发展的政治基础是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国家民主的核心是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有权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对权力机关、政府机关和司法机关进行各种形式的监督,而完善的新传法制则是确保人民这种监督权利的有效途径。)
《宪法》是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新闻传播法制建设的基本依据。 其他国家P245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基本原理 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1、无害原则(最低的道德标准,基本道德底线) 2、保守机密原则 3、自主原则 4、知情同意原则 5、合理获利原则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1、新闻自由原则(呼吁言论出版自由){曾格案 在美国确立了哪些基本原则? ①诽谤必须是捏造事实,陈述事实的不是诽谤。 ②对诽谤罪要有事实真伪的依据,不能凭空指控。 ③判定出版物使得犯有诽谤中伤湖泊这煽惑人心的罪名,必须由陪审团做出裁决,不是由法官个人决定。 ④实际上标志着“批评政府无罪”的原则在美国的初步确立。} 2、社会责任原则(核心是要求新传在享受自由权利时,恪尽对社会的和公众的义务和责任)【社会责任论的重要观点 P312】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原则(是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基本内涵1)忠于职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2)要充当党群联系的桥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1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原则是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4为人民服务落实到传播实践中就是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我国新闻工作者应遵循的五条原则:
①新闻要真实、客观与公正 ②清正廉洁,以正当的方式从事本职工作 ③自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公民合法权利 ④提倡公平竞争,加强协作与交流⑤同情弱者。注意保护少年儿童等易受伤害者
名词解释
1、新闻法制: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我国新闻法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 (2)渗透在各部分法律中 (3)限制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多,保障新闻自由的法规不多 (4)新闻法制与党的政策和新闻职业道德辩证统一
2、舆论监督:指新闻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3、新闻侵权: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传播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4、新闻职业道德:是指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源自人类早期的信息传播活动中形成的一些相应规则,是应现代新闻事业出现后人类新闻传播实践的需要而产生的。
5、新闻采访权:是指新闻媒介在获取新闻的过程中所拥有的权利,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采访权可划分为设立采访机构、选择采访方式、信息来源隐匿权、驳回起诉请求权。狭义采访权可划分为采访权和不采访权、自由采访权和半自由采访权。
6、“媒介审判”的含义: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进行评论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者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原则的后果。 【要
防范“媒介审判”,就要做到:客观、真实,不煽风点火 ,不添油加醋;理性,不偏不倚,重视记录历史;公正、平衡,给原被告双方同等说话的机会,甚至给犯罪嫌疑人发言或为自己辩驳的机会;维护司法尊严,在法治原则下监督司法。】媒介审判的负面影响:A、亵渎了法治原则,媒介审判虽然不能真正代表现实生活的司法程序,但能制造和引导一种“众情激奋”的舆论氛围。B、导致新闻媒体角色错位,媒介审判使新传拥有的权利无限放大,干预了司法程序正常运行。
7、知情权:知情权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知情权是指知悉、获取信息的自由与权利,包括从官方或非官方知悉、获取相关信息。狭义知情权仅指知悉、获取官方信息的自由与权利。
8、名誉权:名誉是对特定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评价的权利。
9、有偿新闻:是新闻工作者或明或暗地向被采访报道对象索取一定费用后发表有利于被采访对象的询问报道的行为。 10、有偿不闻:指新闻传播从业者收取被采访报道对象一定费用后不发表不利于被采访对象的新闻报道的行为
11、黄色新闻:起源于19c末美国两位著名报业大亨普利策、赫斯特,指极度夸张及捏造情节的手法来渲染新闻事件,尤其是关于色情、暴力、犯罪方面的事件。达到耸人听闻,进而扩大销量。而以黄色新闻为主的报纸,被称之为黄色报纸。 简答题
1、 言论出版自由的内涵?是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
答: 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为我们所说的言论自由,既不是自言自语,也不是与亲朋好友私下交谈的自由,这种自由人们早就有了。现在需要争取实现并努力维护的言论自由是公民在公开场合发表意见的自由,而最持久和最便于传播的场合当然是公开出版物。这就是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内在联系。显然,现代社会公民有权通过大众传播媒介,直接发表自己对国家大事的意见和对公仆工作的评论,而无须公仆进行审查。对于言论自由,主要包括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个方面。杰斐逊认为:一个共和政府必须尊重人民的言论自由,并从法律上加以保障。政府不应该干涉意见的表达。人民如能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真理才能越辩越明;出版自由则比言论自由更为重要,因为出版自由可以影响更多的人,特别是还可以防止野心家篡夺国家大权。言论出版自由与政府的秩序在根本上是一致的,言论出版自由不可能打败正派的政府。 填空题
1、英国法院在审理“约翰·李尔本叛国案”中,确立了一项非常重要的普通法院则,即“在出版物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无罪”的原则。
2、美国第三届总统杰斐逊有一句名言:“宁要没有政府的报纸,不要没有报纸的政府。” 3、1964年“《纽约时报》诉莎莉文案”的判决中,最高法院对新闻自由做了严格的保护,扩展了言论自由的范围。
4、《赛尔新闻法》,是法国历史上制定的第一部新闻法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新闻法。
5、我国新闻事业发展的两条根本原则之一是媒介产权国有原则。
6、关于重大政治新闻的发布与报道,一直实行由新华社统一发布的制度,以确保重大政治新闻的权威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7、根据《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任何公民涉及刑案,在交付法庭审判之前称“犯罪嫌疑人”,交付执行后称“被执行人”,判决有罪生效后
才能称“罪犯”。
8、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主要是“煽动罪”和“泄密罪”。 9、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是言论出版自由。
10、批准登记制是我国新闻事业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 11、为第一届世界报业大会所接受,成为第一个国际性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是《报人守则》。 12、1949年12月9日,政务院颁布法令规定:一切公告及公告性新闻,都由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
13、1983年。中国的一些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开始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同年两会上,新闻发布制度建立。 了解
1、英国——“约翰·李尔本叛国案”
约翰·李尔本是英国杰出的出版自由战士,克伦威尔专政后对新闻出版严厉管制,1694年,克伦威尔。规定除了特许者,一律不准出版。对此,他发表了揭露克伦威尔独裁的文章,法院指控他发表揭露政府的小册子,试图对他定叛国罪。 确立了一项重要的普通法原则,即”在出版物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是无罪”原则。 意义:“批评政府无罪”原则在世界上首次确立
2、美国——判例法方面,出现了著名的“曾格案”
1733年,曾格在纽约创办了《纽约周报》。在该报上,他批评了当时的总督,被法官以“对政府进行无耻的中伤、恶毒谩骂和煽动性责难”的罪名提起诉讼,并遭逮捕。之后著名律师安德鲁·汉密尔顿主动出庭为其辩护,之后曾格无罪获释并成为美国新闻界的著名人物。 “曾格案”是美国新闻史上的里程碑,在美国新闻诉讼的司法实践上 确立了三条基本原则: 第一,诽谤必须是捏造事实,陈述事实的不是诽谤; 第二,对诽谤罪要有事实真伪的证据,不能凭空指控; 第三,判定出版物是否犯有诽谤中伤或煽惑人民的罪名,必须由陪审团做出裁决,不得由法官个人决定。 这三条原则实际上标志着“批评政府无罪”的原则在美国的初步确立 。曾格案件时殖民地人民争取新闻自由的第一次重大斗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3、1964年“《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 ” 20世纪60年代初,《纽约时报》刊登了一份政治广告,但有广告中有几处描述与事实有细
微差别。一位名叫沙利文的小公务员向该州法院起诉,控告《纽约时报》和四名广告制作人犯了诽谤罪。州法院判沙利文胜诉。“实际的恶意”原则 ,该判例的意义在于它大大扩展了言论及新闻自由的范围。
4、日本——“白虹贯日”(日本历史上最大的言论贾祸事件) 一战后由于报纸普遍反对日本出兵苏俄西伯利亚,当时的寺内正毅内阁对新闻进行严酷控制,对进步报纸或停刊或禁止发新闻。引起报界不满,引发了1918年全国主要报纸召开的“关西记者大会。《大阪朝日新闻》在报道此事时使用了”白虹贯日“,被当局以”暗示革命“为由起诉。结果,刊载该条新闻的当天报纸被禁止发售,发行人及新闻记者被判刑两个月。 意义:日本的言论及新闻自由遭到严重破坏。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日本最终确立了军国主义体制后,新闻传播业受到了愈发严格的控制,新闻自由几乎不复存在。
中国有没有媒介审判
1、“媒介审判”一词发端于美国,由报纸审判”演变而来。获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法学博士的台湾学者尤英夫认为:“报纸审判的意义较为广泛,即任何民事、刑事案件在普通法院审判前或审判后,由一般性或法律性报纸所刊载的消息或意见,不论其是以文字、图片、漫画及其他方式,不论其目的是在讨论、分析、攻击、侮辱与案
件有关的法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关系人,或案件内容及其胜负得失,凡足以影响审判者,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