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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础知识
一、考试分值:
(1)保险原理知识(1-5章):25分; (2)财产保险知识(6章):10分; (3)人身保险知识(7章):25分; (4)《保险代理人》、《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8-9章):10分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分; (6)《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10分
二、考试试题:
(1)单项选择题占90题(90分) (2)判断题占10题(10分)
第一章 风险管理
第一节 风险概述
一、 风险的含义:
风险——指某种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保险中的风险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三要素】
1、风险因素——指促使某一种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或增加其发生的可能性或扩大损失程度的原因或条件。 2、风险事故——指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
3、损失—— 指丧失所有权、预期利益、支出费用和承担责任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变化。人身风险的损失有收入损失、额外费用支出增加等。
例如:由于下雨路滑,汽车刹车失灵引发了交通事故,导致车毁人亡。 (1)风险因素--刹车失灵(2)风险事故--交通事故(3)损失--车毁人亡
三、风险的种类:
1、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风险 含义解释 指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界不规则的变化使社会生产、生活遭受损失的风险。 指个人或单位导致社会生产、生活损失的风险。 指对外投资、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原因或双方订约无法履行导致债权人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指核辐射等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导致人们的生产、生活遭受损失的风险。 1 自然风险 2 社会风险 3 政治风险 5 技术风险 4 经济风险 指生产、销售等经营活动受到市场供求、贸易环境、经营决策等的影响出现经营亏损的风险。 2、按风险标的分类 : 1 风险 财产风险 含义解释 指导致财产的损毁、贬值和经济上的损失的风险。【直接、间接财产损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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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人身风险 指导致人身的死亡、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增加医疗费的风险。 3 责任风险 指个人或单位的过失行为造成其他人伤亡、财产损失,依法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4 信用风险 指经济贸易中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违法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风险。 【出口贸易、出口国违约、违法等行为导致的风险】 3、按风险性质分类: 1 2 风险 纯粹风险 投机风险 含义解释 指只有损失机会、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指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三种投机风险(1)没有损失;(2)损失;(3)赢利】 含义解释 指自然风险、人们过失行为导致损失的风险 指社会经济、政治、技术、以及组织等发生变动导致伤害、损失的风险。 【人口增长、资本增加、生产技术改进、消费者爱好改变】 含义解释 指非个人行为引起的风险。 指个人行为引起的风险。 4、按风险产生的社会环境分类 : 1 2 风险 静态风险 动态风险 5、产生风险的行为分类: 风险 基本风险 特定风险 四、风险的特征:
1、风险的不确定性 2、风险的客观性 3、风险的普遍性 4、风险的可测性 5、风险的发展性
第二节 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的含义:
风险管理——组织或个人抵御和降低风险的决策过程,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管理过程。 1、风险管理对象:风险
2、风险管理的主体:组织、个人 3、风险管理程序:(1)风险识别(2)风险估测(3)风险评价(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5)评估风险管理效果
4、风险管理目标: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5、风险管理成为一个独立管理系统;
二、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对客观存在的未发生、潜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归类,包括感知风险、分析风险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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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风险估测——利用概率论、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
(3)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安全指标做比较,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控制型和财务型的风险管理技术;
(5)评估风险管理效果——对风险技术的适用性、收益性的分析、检查、修正和评估;
三、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损失前目标:
(1)减少事故发生的机会
(2)以经济、合理的方法预防潜在损失的发生,力求以最小费用支出获得最大安全保障; (二)损失后目标:
(1)减轻损失程度; (2)及时提供经济补偿;
四、风险管理的方法:
(一)控制型风险管理方法-事故发生前—降低事故发生率,事故发生后—降低损失程度
(1)避免(2)预防(3)抑制
(1)避免——损失频率高、损失程度高的情况下,一般采用避免的方法来进行风险管理。 (2)预防——主要指防范未然。
(3)抑制——指损失发生时或损失发生之后为降低损失程度而采取的各种措施。 (二)财务型风险管理方法-提供基金的方式,降低损失发生的成本;
1)自留风险 2)转移风险【(1)非保险转移风险(2)保险转移风险】
1、自留风险——指风险的自我承担,即企业或单位自我承受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损失频率低、损失程度低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自留风险的方法进行风险管理。
2、转移风险——指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损失,而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些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转移风险可分为财务型非保险转移和财务型保险转移。
第二章 保险概述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一、保险的定义:
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从经济角度看:一种财务安排,即分摊损失;
2、从法律角度看:一种合同安排,体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3、从风险管理角度看:分散风险,消化损失, “精巧的稳定器”;
二、保险的要素: 【可、质、费、金、合】
1、可保风险的存在 1)风险是纯粹的风险; 3)大量标的损失可能性; 5)不能使大多数标的同时损失;
2)风险是意外发生; 4)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6)风险必须具有现实的可测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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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
3、保险费率的厘定:
(1、公平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3、适度性原则;4、稳定性原则;5、弹性原则) (1)公平性原则:收取的保险费与承担保险责任要对等、相适应; (2)合理性原则:收取的保险费能补偿保险金支出不应获得过高利润; (3)适度性原则:保险费的收支足以抵补、整体业务; (4)稳定性原则:保险费率短期内一定要相当稳定; (5)弹性原则:保险费率长期内可以变动、调整; 4、保险准备金的建立:
(1)保险准备金——指保险公司为了保证如约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从保险费或盈余中提取的与其承担保险责任相对应的基金。
(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指保险公司为保险期间在1年内未到期的保险责任提取的责任准备金。 (3)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指为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责任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责任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
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专家费、律师费、损失检验费
(4)寿险责任准备金——指保险公司把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利息收入累积起来为将来发生的赔付、退保金提取的责任准备金。
(5)总准备金——指保险公司用于补充风险损失超过损失期望值以上部分从税后利润提取的责任准备金。
5、保险合同的订立 :
二、保险的特征: 【学、法、助、经、商】
1、经济性:体现保障与经济补偿的关系
2、商品性:特殊的劳务商品,等价交换的经济关系 3、互助性:“一人为众,众人为一”
4、法律性:以合同形式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5、科学性: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保险费率的厘定和保险准备金的提存都以科学的数理计算为依据。
第二节 保险的分类
一、保险的分类:
分类 1、按照实施方式分类 2、按照保险标的分类 3、按照承保方式分类 4、按照风险转移层次分类 险种 强制保险 、自愿保险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原保险、再保险 共同保险、重复保险、复合保险 (1)强制保险——指国家通过法律或行政手段强制实施的一种保险。 (2)自愿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3)财产保险——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4)人身保险——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5)原保险——指投保人与保险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的的一种保险。 (6)再保险——指保险人将承保的风险转移其他保险人的的一种保险。
(7)共同保险——指几个保险人联合直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风险、同一保险利益的的一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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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复保险——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事故、同一保险利益的分别与两个以上
保险人投保的一种保险。
(9)复合保险——指投保人以保险利益的全部或者部分,分别向几个保险人投保相同种类保险,签订几个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
第三节 保险的功能
一、保险的功能含义:
保险的功能是由保险的本质和内容决定的。
二、保险的功能:
1 2 3 功能 保障功能 资金融通功能 社会管理功能 分类 财产保险的补偿损失功能 人身保险的经济给付功能 【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原则】 1、社会保障功能(社会减震器) 2、社会风险管理(控制风险、减少风险损失) 3、社会关系管理(社会润滑器) 4、社会信用管理 (1)保险保障功能【经济补偿是保险的基本功能】 (2)资金融通功能【资金融通功能是保险的金融属性,资本市场的资产管理者】 (3)社会管理功能【通过养老金的管理,体现社会保障功能】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一、保险的历史沿革:
1、公元前三、四千年,我国将风险分散原理运用在货物运输中,仓储制度是我国古代原始保险的重要标志;
2、镖局是我国古代货物运输保险的形式:
镖码-保险标的 镖力-保险费率 镖单-保险单
3、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最早的法规;
4、基尔制度(行会制度)是合作保险形式,产生相互合作保险组织;
5、11世纪的意大利是海上保险的最早起源,共同海损分摊制度【损失分担】是海上保险萌芽; 6、15世纪后期,非洲奴隶作为货物投保海上保险,出现人身保险的萌芽; 7、船舶抵押制度是海上保险的雏形; 8、“黑瑞浦”制度和基尔特制度是火灾保险的起源;
(1)1118年冰岛的“黑瑞浦”社对火灾损失互相负责赔偿的制度
(2)1676年德国的“汉堡火灾保险局”是基尔特制度基础建立的公营火灾保险的先期。 9、人身保险是基尔制度、公典制度、年金制度等演变成
(1)基尔制度--死亡、年老、疾病等提供救济金
(2)公典制度--【意大利】存款到一定期限,可以领到数倍存款的资金 (3)年金制度--【英国】将资本、利息与生存死亡结合
二、现代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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