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赛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了强化我局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特制订《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能手评赛工作方案》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局普通中小学、幼教中心的现任专职教师。以上范围含兼课的学校管理人员,但总数不得超过推荐名额的15%。学校管理人员任教学科必须是课程设置中的一门系统的课程,每周上课不得少于4节。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师风。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
(二)个人素养。熟悉教育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对所任学段和学科的课程体系有全面系统的研究,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
(三)教学实绩。能很好完成本学段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教学实绩显著。
(四)研修能力。能承担校本研修任务。近三年,多次承担县(市、区)级及以上公开课;至少有两篇学科专业论文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由教育部门组织)。 (五)职称要求。原则上中小学教师应具备初级以上职称,小学阶段教师须达到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阶段教师须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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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1、讲课顺序:根据各年级各科目的参评人数、学生作息时间等情况,由教研室统一安排各参评教师的讲课顺序。讲课顺序、地点公布,并由教研室相关评审组工作人员通知到本人。 2、课题准备:教师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在本学期教学范围确定课题。
3、抽签:参评教师按赛程规定时间到赛点学校抽签决定比赛顺序,不按时抽签即视为弃权。
4、说课、答辩:说课、答辩在讲课前进行,各限时5分钟共10分钟,必须脱稿说课。
5、评委打分:说课、答辩结束,评委现场打分并签名,评审组组长收集评分表并监督工作人员统分,统分结束后评审组长在统分结果上予以签名。评分表上不得有任何改动痕迹。 6、结果确定:评审领导小组依据评审打分排名情况报教育局审核决定。
7、公示:教育局审核结果将予以公示。 四、推荐名额分配
高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政治1人、地理1人、历史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其他学科1人。
初中: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品德1人、地理1人、历史1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体育1人、音乐1人、美术1人、其他学科1人。
小学: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体育1人,音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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