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法律意见书,有其特殊的要求,除参照一般法律意见书的基本格式和基本要求外,应特别体现以下几部分内容:
1、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背景和法律依据。首先应表述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相关背景。如委托主体基本情况介绍、委托主体从事的产权变革事项等。同时应交待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条例》、《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
2、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范围和区间。法律意见书中应清楚表明仅针对某一事项或某些具体事项出具,并界定就某一时间区间的法律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3、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审阅的相关文件资料。审阅的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董事会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意见、职代会关于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产权登记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转让合同、受让方营业执照及相关工商登记材料等。
4、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声明。如:关于法律依据的声明、关于法律意见书真实性的声明、关于证据材料的声明、关于委托方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法律责任的声明、关于法律意见书使用目的的声明等。
5、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转让方、受让方主体资格合法性意见、标的企业工商登记情况、国有产权形成基本事实及合法有效性意见、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和批准程序的合法性意见、国有产权转
让方案的合法性意见(包括转让行为的论证、职工安置方案、债权债务处置、转让收益处置及转让程序性问题等)。
6、结论(综合发表意见)。对有关法律问题确实不能作出明确判断的,应当发表保留意见,并且指出有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项产权变革的影响程度。
7、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律师事务所
关 于
【】企业改制为【】
之 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 引 言
号
【】
根据【】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与【改制企业或委托的企业】(以下简称“【】”)签订的《【】法律服务聘用协议》, 本所作为本次【拟改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事项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参与【】改制的相关工作。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改制的相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已获得【拟改制企业】及相关方的承诺,其向本所提供的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材料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
2、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3、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口头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4、本所律师对本次设立【拟改制企业】改制的合法性及对设立【改制后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愿承担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
5、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拟改制企业】改制相关申请必备之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拟改制企业】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书如下:
第二部分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的含义如下:
本所 指 指 【请根据实际情况增补释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改制企业名称、改制后公司制企业名称、为改制提供审计、评估等服务中介机构名称、改制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所依据的批准文件、法律法规等】 元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第三部分 正 文
一、 拟改制企业的历史沿革和现状
【拟改制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记载事项、公司历史沿革的简要描述】 【请简要描述本改制企业与批准改制的南车集团在企业隶属方面的关系,特别说明股权关系等】
二、 【】改制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删)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的设立已取得了以下批准和授权: 1、【】年【】月【】日,【内部决策程序及所形成的决议文件】。 2、【】年【】月【】日,【职工代表大会】。
3、【】年【】月【】日【上级单位审批,请填写批文文号、全称及主要内容】。 4、【】年【】月【】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根据上述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为“【】”。 5、【】年【】月【】日,【】取得【】核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获得的批准情况,请补充】
经本所律师审查,上述为【】改制设立【】而出具的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
三、 设立【改制后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实质条件
1、 【改制后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
本次【改制后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根据《公司法》第【】的规定【】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