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相关原典,解释“和”、“自然”、“境界”的含义
一、和(中) 和,即调和、协调,指一种和谐的状态。儒家、道家、禅都讲和。中国传统美学中“和”包括天地之和、天人之和、人与人以及人自身的和谐。和谐美表现在三个方面:描述适度、表现适度、结构适度。
“协调即美”、“和谐即美”,是中国传统美学的共同观点。儒家强调“人和”即社会美,道家强调“天和”即自然美,佛家强调“心和”即心灵美。而各家各派都主张“乐和”即艺术美。
“中和”是儒家的最高审美标准。《礼记·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孔子主张执两用中,注重对中和之美的追求。在做人方面,孔子认为“中和”是君子应有的美德,“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在艺术创作方面,孔子评价《关唯》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实现了“中和之美”。《乐记》把“中和”作为音乐的审美标准,认为“中和”是音乐的本质,以“中和”为美;“乐者,天地之中和也”。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和之美”成了中国历代艺术家推崇的审美标准。
二、自然(真)(自己这样)
在中国美学之中,自然是一个很重要的范畴。
“自然”一词最早见于《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一词不是近代所谓自然界、大自然之意,而是指事物按其本来的面貌而存在,依其自然的规律而演化,无须任何外在的条件和力量。是事物或人的本性、天性。它是有生命的
美的事物之所以是美的因为它合乎自然的本性。 儒家把自然看成道德的象征,如岁寒三友;道家把自然看成自然本身,而要“法天贵真”;但禅宗的自然则是心灵的构造,体现了心灵的觉悟。 三、境界(意境)
境,疆也;界,境也。境界即意境。
意境是中国美学的核心范畴,《周易 系辞》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一尽其言。”
王国维《人间词话》中说:“古今词人格调之高,无如白石。惜不于意境上用力,故觉无言外之味,弦外之响,终不能与于第一流之作者也。”
禅宗认为美在意境。意指心灵,境指视界。意境则指心灵构造的世界,一个觉悟的世界,是人的本心、佛心。
在艺术中是一种情景相融的境界,是主客观因素的统一。艺术中既有来自艺术家的情又有来自客观现实升华的境,情和境是不能离开的,是有机的融合在一起。情中有景、景中有情,是情与景、意与境的统一。艺术家在艺术创造过程中,情理形神 相互交融 情随物兴 物以理现 情景交融 物我两忘,这种主客观相交的艺术现象就是意境。
简单地说:意境是心物、主客、内涵和形式的完美统一,更着重以虚涵实、实中见虚,有着无限和深远的特征。
中国美学就是以妙悟为前提而达到生动的、和谐的、自然的、道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