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
公示办法(试行)
为增强我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透明度,完善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民主、高效、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二、主管部门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对本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对本市建设工程专项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管。
三、公示种类 (一)合格投标人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名称及其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名称、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其未通过的原因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时间: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公示,连续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进行公示。
公示实施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二)评标专家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评委名单(包括招标人委派代表)、评委工作单位。
公示时间:专家名单一经确定,立即进行公示。
公示方式: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进行公示。
公示实施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三)评标结果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投标方案的主要图纸(总平面图、效果图)、排名顺序、评委的个人评审意见、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及综合评审意见。无上述内容的除外。
公示时间:网络公示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连续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
网络公示。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进行公示。
补充公示方式:
1、媒体公示。对重点地段城市设计、重点建设项目及重要公共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等,可通过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2、展览公示。对重点地段城市设计、重点建设项目及重要公共建筑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等,可采取举办展览的方式向公众公示。展
览内容和地点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向社会公布。
公示实施单位:网络公示由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实施,补充公示方式由招标人实施(须采用补充公示方式的,招标文件中要事先规定)。
(四)中标方案(中标人)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中标人名称、确定中标人的理由、主要技术指标(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主要图纸(总平面图、效果图)、中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基本资料及成果。
公示时间:连续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进行公示。
公示实施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四、公示要求
1、通过网络公示的,公布意见反馈或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电话,认真登记、记录有关意见、建议或举报。网页保留不少于5个工作日,设电子信箱征求意见,指定专人整理、汇总。
2、采取展览方式公示的,应在展示地点设立意见箱,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3、公示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须经保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公示。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需要公示的项目,招标人必须进行公示。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
二O O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