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的形式与意义 8030 44 3
孙 德 金
提要 本文从语法的本质出发,对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如何处理好形式和意义的关系问 题进行讨论。文章通过对主谓谓语句等句子类型的讨论,认为目前的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系统 存在着过于注重语法形式的现象,没有很好地把形式和意义结合起来,造成语法教学偏离教学目标。同时认为,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必须回到语法的本质上来,必须充分考虑到教学语法 ,特别是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的应用本质。
关键词 对外汉语教学;教学语法;语法形式;语法意义 一 引言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教学 (包括对外和对内的汉语教学 ) ,不管主张哪种教学法 (听说法、直接法还是交际法 )
,都离不开语法①。语法对于第二语言 (或称外语教学 )的教和学都是至关重要的 ,正如对外汉语教学界前辈学者王还先生曾说过的那样 ,“对外汉语教学离开语法是不可想象的 ”
②。语法对于第二语言教学如此重要,一些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很好地进行讨论 ,比如究竟该如何处理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的关系
,教学语法系统的构建或改造究竟该以哪种语法理论作为基础③,等等。过去的二十几年间 ,有关的理论探讨有一些
,也曾召开过专题性的学术讨论会,但笔者认为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尚未触及 ,或者虽触及但没有深入地讨论。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是
,汉语作为第二语言的语法教学中,究竟该如何处理好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二者
间的关系。这个问题的提出主要基于笔者在对外汉语教学实践中所发现的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看似具体,实则关涉全局,需要在理论上加以深入认识。这里提出来,就教于方家,以期引起重视。
二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的根本任务
如果不考虑特殊的教育类型 (我国对内的少数民族汉语教学 ),第二语言教学一般即看作外语教学。而在外语教学中,特别是有
了一定的语音基础后,通常即进入语法为主、句子层面
的语言教学阶段,国内的对外汉语教学界往往称这个阶段为“语法阶段 ”,这个阶段大约在半年左右。接下去是所谓的“短文阶段 ”,这个阶段语法仍然是教学的重要内容。这表明,语法在第二语言教学和学习的基础阶段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语法在第二语言教学和学习过程中为什么如此重要?它承担的根本任务是什么?第二语言教学的对象一般都是已经掌握
了
母语的人,即便是青少年,母语也已基本获得。在此基础上学习第二语言,在途径、规律、特点和效率等方面就和婴幼儿时期的母语获得必然有很大的不同。要完全获得第二语言能力,尤其是要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第二语言能力,就必须借助有效的辅助手段,这个手段就应当是语法。第二语言学习者已经建立起母语的语言习惯和思维习惯,学习第二语言,就是要构建起新的语言和思维习惯。这个构建过程中,语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第二语言学习者头脑中要表达的某个范畴的意义,要在第二语言中找到相应的表达形式;当他接触到第二语言的某种语言形式 (如某种句式 ),也要知道这种形式表达
了什么意义。这就涉及到语法最本质的问
题: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关系。二者既是语法及语法研究的核心问题,也是第二语言语法教学的核心问题。无论是走从形式到意义的路子(可称“结构语法 ”),还是走从意义到形式的路子 (可称“表达语法 ”)
,都需要做到形式和意义的有机结合,即,一个语法形式要表达特定的语法意义,
一个语法意义要有相应的语法形式去表达。语法意义的最根本的特征是和语法形式的结合 ④。第二语言语法教学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帮助学习者在其要表达的范畴意义和所依托的语 法形式间建立起联系。比如在汉语中要表达“存在 ”这样一种范畴意义 ,就需要依托以下的一 些形式: 方位 / 处所 + 有 + 人 / 物 方位 / 处所 + 是 + 人 / 物 方位 / 处所 +V (
了
/ 着 ) + 人 / 物 反过来 ,
看到这样一些形式 ,
也能知道这些形式表达的是“存在 ”这种范畴意义。只有这 样 ,
才能说二者是有机结合的 ,
语法教学也才会是有效的和高效的。其实第二语言语法教学的 每个环节 ,
都是在处理这两者的关系中完成的。讲汉语“, 要给出“
了 ”
了 ”的语法意义
,不管你
主张“完成 ”还是主张“实现 ” ,
或是其他 ,
你总要给出一个意义 ;
讲汉语“比较 ”范畴 ,
就要给出 “ A 比 B +
形容词 ”一类的形式。无论是较大的范畴还是其下位的次范畴 ,
都要和一定的形式
相对应。这样的教学内容才会在构建学习者语言能力中起作用。根据笔者的教学体会 , 凡是
二者结合得好的
,学习者就容易掌握反之
,就很难掌握。前者如“存现句 ” ,大家一般都认为
这是对外汉语教学中的一个难点
⑤。尽管这种句式在汉语中是一种特殊句式 ,但我们认为其
习得难度并不高。对于零起点的第二语言学习者 ,我们可以做到在半年内使其说 (写 )出一段
描述一个环境的话来。例如学生可以描述他的房间环境 :这是我的房间。房间不大 ,
里边有两张床 ,
左边是我的床 ,
右边是同屋的床。中间还有一 张桌子 ,
桌子上放着一本词典和一个杯子。墙上挂着一张中国画。
一般来说,成段表达能力的训练是在对话式教学阶段后的任务,但实际上,在进行
了存现句
教学之后,尽管还处在句子层面教学阶段,学生已可以有上述的语言能力。这表明,只要做到
了意义和形式的统一,又能和明确的交际任务相结合,某些看似特殊的句子类型,习得起来
并非想象的那么难。从第二语言习得角度看,学习者的二语习得有其特殊的机制
,并不因为某种语法形式在目的语中是特殊的就难于获得。至于到底是什么样的习得机制在起作用,还需要研究。后者如“
了 ”。这是对外汉语教学中的一个很重要的语法点
,
因为时体范畴的表达在 任何语言中都是最基本的 ,
大家也都认为是一个难度很大的语法难点。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根据孙德金 ( 2000b) 完成体标记“
了 ”在外国学生一至四年汉语学习的全过程里
⑥ ,
错误率一 直较高 ,
说明这个体标记并不因为学习者整体水平的提高而逐渐习得 ,
是一个很难习得的语法
项目。通过和另一个体标记“着 ”的比较 ,
该文认为关键是“着 ”的语法规则清楚 ,
因而容易习 得 ,而“
了 ”语法规则模糊
,
因而难习得。其实最根本的还是形式和意义是否统一。“着 ”表达
动作的进行和状态的持续,和相应的语法形式有很好的对应关系。因此,基本上在二年级 (第三到第四个学时等级 )时学习者就掌握
了这个语法项目。而“了 ”虽然表达的是“完了 ”来表达很多时候不用“了 ”,或用其他
成 ”的体意义,但这个体意义并非只靠“
形式,其现和隐的规律不很清晰。“
了 ”的研究文章有数百篇之多,但至今仍不能说已经找
到
了形式和意义的对应关系,
了 ”到底表达什么语法意义还存有较大争论。在这种情况下
甚至连“
,
语法教学自然很难帮助第二语言学习者很好地掌握这个语法项目。上述两个例子足以说明 ,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要把每一个语法项目的形式和意义统一起来 ,
否则教学就会是无效的或低效的。
语法研究和语法教学都要努力做到形式和意义的紧密结合 ,
这恐怕没人反对,因为这是一 种基本的理论原则。然而
,认识是一回事,实践又是另一回事,要真正做到其实不易。胡明扬
先生在谈到他一直想“寻找一条研究现代汉语语法的新路子 ”时曾说 ,“其实我心中的新路子对谁来说都一点儿也不新
,那就是我一贯主张的形式和意义密切结合的路子。问题是说起来 容易做起来难,一做不是偏重意义忘
了形式,就是偏重形式忘了意义,要真正结合好
太不容易
了。”⑦正因为难,在汉语语法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中存在一些问题也就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