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电政?2001?454号)及附件《文明用语、忌语》等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规范品质、技能、纪律等基础行为,规范着装、仪容、举止等形象行为,规范接待、会话、服务、沟通等一般服务行为,规范柜台、电话、现场等具体服务行为。
2、考核:
(1)违反《供电营业职工文明服务行为规范》(国电政;?2001?454号)中 “不能”、“不可”、“严禁”、“必须”等相关条款,发生一条次,扣直接责任人奖金100-200元,班组、车间等管理责任人奖金各20-50元;违反规范中的其它条款,发生一条次,扣直接责任人奖金20元,班组、车间等管理责任人奖金各5元。
(2)无正当理由,让一个客户多跑一趟,发生一人次,扣直接责任人奖金100元,班组、车间等管理责任人奖金各25元。
(3)发生其它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不文明服务行为时,由局另行处理。
十一、其它
(一)本办法适用全局供电服务工作人员。属广汇公司劳物输出的工作人员,扣奖按上述标准的60%执行。
(二)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局市场营销部。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1—
附件2:
无法或暂缓办理用电申请记录
编号: 客户姓名 联系人 申请日期 申 用电地址 联系电话 答复日期
—12—
请 内 容 客 户 意 见 经办人 办理日期 填报单位:
客户签名: 审 批 客户签名
附件3:
报装接电超期说明记录
编号: 客户姓名 联系人 申请日期 规定装表日期 用电地址 联系电话 缴费日期 实际装表日期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