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六 法律救济 第一框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法律赋予我们权利和义务,然而现实中权利受到侵害或者义务得不到履行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得到救济?不打官司能解决问题吗?怎样打官司?由谁提出证据?律师有哪些作用?这些是本专题要学习的内容。第一框讲述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各种形式,第二至五框具体讲述怎样打官司解决纠纷。本专题就是按照以上两条主线呈现学习内容。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实现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救济手段。因此,本专题是全书的最终落脚点,有了法律救济,公民的权利才会得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才会得以实现。
为依法有效调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创新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2012年7月27日上午,信阳淮滨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
员会在县交警大队隆重举行挂牌仪式。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该县交通事故调解处理工作迈入了新的阶段,它必将有效提高道路交通事故调处能力,同时也将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快捷和便民服务。
【请思考】 在现实生活中,不打官司解决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2014年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0多万
件,预计2015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有望突破100万件。2015年将在全国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降低受援门槛,简化程序和手续,完善
便民设施,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受援面,努力使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据介绍,5年来,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5万件,年均增长23.5%,提供法律咨询2078万人次,年均增长12.8%,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积极贡献。
【请思考】 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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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框 不打官司解决纠纷
[读教材·填要点]
知识点一 有话好好说——调解 1.调解的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依法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这种活动就是调解。
2.人民调解的作用
(1)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2)新中国建立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则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关键一点] 宪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
3.人民调解的工作原则
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知识点二 仲裁ABC 1.仲裁的含义及特点 (1)仲裁的含义:
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就是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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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仲裁的特点:
①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影响也更小。
②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仲裁的基本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2)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
(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仲裁委员会
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知识点三 走近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的含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样的活动,就是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的原则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3.行政复议的特点
与诉讼相比,行政复议属于一种方便、高效率的机制,并且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关键一点] 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是一种以准司法的方式审理特定行政争议的行政行为。
[理脉络·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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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重点·解难点]
一、正确把握人民调解
(1)人民调解是调解的一种形式,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民调解制度,在国际上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在国内则被称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与被称为“最后一道防线”的诉讼相互对应。
(2)作用:人民调解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3)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它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4)人民调解的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5)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旦签字认可,各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守。一方不遵守,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正确认识仲裁制度 1.含义
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
2.特点
与诉讼相比,仲裁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影响也更小。 3.仲裁的基本制度
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4.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一般由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教授组成。它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各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三、行政复议的含义、原则及特点 1.含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该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这样的活动,就是行政复议。
2.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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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点
行政复议与诉讼相比,具有方便、高效率的特点,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悟典题·明考向]
调解
[典例1] 调解是解决纠纷的重要手段,其方式有( ) ①人民调解 ②行政调解 ③仲裁调解 ④司法调解 A.①②③ C.②③④
B.①②③④ D.①②④
[解析] 调解分为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其中①②③属诉讼外调解,④是诉讼调解。 [答案] B
行政复议
[典例2] 某当事人对县工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依法对该复议案件享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是( )
A.县工商局 B.县委 C.市人民政府 D.市工商局
[解析] 行政复议实质上属于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行政行为的依法监督。因此对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
[答案] D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经仲裁机构仲裁的经济纠纷,在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__________申请执行。( )
A.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上级仲裁机构 C.作出裁决的仲裁机构 D.公证机关 答案:A
2.刘启明是某厂工人,一日因工作与同事宁某发生纠纷动起手来,被其他人劝止。次日,市中区公安分局根据宁某举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刘启明殴打宁某,将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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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成轻伤为由,作出对其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刘启明认为打架是宁某先挑起来的,且自己也被打伤,这些均有证人证言和自己的医疗记录为证,对于公安分局的处罚不服,随后向市公安局申请( )
A.调解 C.行政复议 答案:C
3.下列对行政复议认识不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有利于防止和纠正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复议不收取任何费用
C.行政复议比行政诉讼更方便、效率更高
D.当我们与别人纠纷无法协调时,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D
4.村民许立与任国因返还借款问题发生纠纷,后经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任国于调解协议达成后一个月内返还许立借款1 000元。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返还制作了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交给许立与任国。一个月之后,任国未按该调解书履行义务。在此种情况下,许立( )
A.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应当通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就任国借款问题提起诉讼
D.应由村调解委员会开出就借款问题经调解委员调解的证明方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C
5.我国仲裁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处理合同争议案件,实行一次裁决制度。这意味着( )
①仲裁裁决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反悔
②裁决生效后,仲裁机关无权撤销原裁决同时再作出新的裁决 ③当事人不可以就裁决向仲裁机关上诉 ④对裁决不服,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④ C.②③④ 答案:D
6.在我国,解决纠纷的非诉讼手段有( ) ①调解 ②仲裁 ③行政诉讼 ④行政复议 A.①②③ C.①②④
B.仲裁 D.起诉
B.①②③ D.①②③④
B.②③④ D.①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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