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需企业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管理类
1、经济行为文件(批准本次评估目的对应的行为的有效批准文件); 2、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承诺函(由评估机构出具格式,所需份数另定); 3、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由评估机构出具格式,所需份数另定);
4、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营业复印件;
5、历史上的评估报告、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电子表);土地评估报告; 6、被评估单位历次变更资本的验资报告; 7、被评估单位历次进行资产或股权转让的协议; 8、被评估单位投资各方的合资协议或合同; 9、被评估单位最新的公司章程;
10、被评估单位二级生产单位企业概况(见附件5,要提供电子版); 11、历史三年审计报告全文及未级科目余额表; 12、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及担保资产清单; 13、抵质押合同复印件及抵质押资产明细清单; 14、涉及法律诉讼的相关材料; 15、其他相关资料。 (二)、财务类 1、银行存款
1)含有评估基准日余额的银行对帐单;若帐面金额与银行对帐单金额不一致时,应提供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注明其中未达帐项并说明原因;
2)如银行存款为定期存单,应说明存款起止期限、存款利率并提供存单复印件(审验原件);
3)银行存款询证函(另行提供询证函样本); 2、股票投资
1)权属证明复印件(如股权证\\托管证\\交割单等)(审验原件); 2)若该科目中有已存入证券公司但尚未进行短期投资的现金应加以说明,并比照银行存款提供相应资料。
3、债券投资
债券复印件或其他可证明企业拥有所申报的债券产权的文件资料(审验原件)。
4、应收票据
1)“涉及法律诉讼”的款项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2)用于抵押的应收票据提供抵押文件; 3)大额应收票据的复印件。 5、应收股利
董事会决议或其他利润分配文件;
如果有借贷发生的应收利息需要对应合同和利息计算表。 6、应收帐款、预付帐款、
1)对可疑债权应逐笔填制可疑债权调查表(调查表样本另行提供); 2)对“涉诉”的款项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3)基准日后已收回的款项,应提供原始凭证复印件,如汇款单、进帐单等; 4)欠款单位破产、关闭或资不抵债证明;
5)协助发放应收帐款(预付)帐款询证函(样本另行提供); 6)金额较大的应收(预付)帐款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7)大宗预付款合同协议复印件;
8)提供计提减值准备项目的明细及计提准备的原因和依据; 9)基准日内部往来对账资料及未达账项调整表; 10)其他相关资料。 7、其他应收款
1)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的借款协议、收据复印件; 2)其他资料参照应收帐款。 8、应收补贴款
有关发放补贴的文件复印件。 9、存货
1)大宗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近期大额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及清单; 2)大额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3)历史及基准日产品销售合同、发票、市场销售价格表; 4)计提减值准备项目明细及计提准备的原因和依据; 5)存货盘点表(各企业可现提供近期盘点资料); 6)其他相关资料。 10、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资产损失报批文件(包括企业申请报损的资产明细表、鉴定检验证明、报损原因说明等文件、上级单位、财税部门的批文等)。
11、长期投资
区分控股与非控股其他长期投资,提供的资料有所差别
1)对非控股股权投资,应提供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概况(内容包括经营现状、财务状况等)、营业执照复印件、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公司章程(包括补充修改部分)及相关验资报告;
2)对控股股权投资,应对被投资单位做整体评估,即比照本套文件资料提供,同时提供整套评估申报表。
12、长短期借款
1)借款合同协议复印件,最后一期及西单据复印件;
2)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复印件; 3)还款凭证复印件; 4)协助发放函证; 5)其他资料。
13、预收帐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
1)涉及法律诉讼的款项请提供法院判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件复印件; 2)审计得到的询证函;
3)对于无法付出的负债请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资料; 4)大额应付款或预收款项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5)基准日内部往来对账资料及未达账项调整表; 6)其他相关资料。 14、应付工资福利费
工效挂钩额度批准文件或其他文件的复印件,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5、应交税金
1)近期缴纳申报材料、近期纳税申报表;
2)如果资产占有单位享受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请提供减免税的批文。 16、应付利润
提供利润分配方案的文件依据(如董事会决议等)。 17、应付债券 1)发行债券的批文;
2)实际发行情况、应付债券利息计提及支付说明。 18、长期应付款
相关应付款合同协议复印件,如引进设备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等的复印件。 (三)、房地产类 1、建(构)筑物
1)房屋产权证或替代证明(按明细表申报顺序提供); 2)外购商品房的购房合同;
3)厂区平面图(指工业厂房)、室外管线图(包括上水、下水、煤气、暖气、蒸汽、电线、电缆等);
4)典型工程的工程决(结)算书及施工图纸或工程概(预)算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评估人员提供清单);
5)当地基准日执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及费用定额、调差文件(协助提供); 6)当地基准日执行的造价信息资料(协助提供);
7)当地目前工业与民用各类建筑物的市场行情(售价或建安成本)(协助提供);
8)未取得房产证的项目,请提供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等材料;
9)房屋建筑物照片(结合现场勘查,协助完成); 10)账面原值构成说明(按工程项目进行说明);
11)协助进行现场调查和勘查,了解周边的楼盘销售情况及市场行情; 12)其他相关资料。 2、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1)工程招投标文件; 2)工程项目可研报告; 3)工程施工或承包合同;
4)在建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证\\预售(销售)许可证;
5)账面价值构成说明; 6)其他相关资料。 3、井巷工程类
1)井巷工程平面布置图; 2)井下设备配置图;
3)矿井初步设计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
4)经过国土资源管理部分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及动用储量证明。 4、专用铁路线
1)建设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2)竣工验收报告; 3)施工合同; 4)运行维护记录。 (四)、机器设备类 1、机器设备
1)大型国产设备的购货发票及合同(评估人员提供清单); 2)典型进口设备的合同、报关单、装箱单(评估人员提供清单); 3)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4)典型设备档案(包括运行记录、事故记录、维修保养情况)(评估人员提供清单);
5)大型设备大修、技改资料(近1年)(次数、时间、费用); 6)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内部管理控制; 7)技术维护规定;
8)账面价值构成说明(按工程项目进行说明); 9)设备待报废、盘亏、停用、封存等情况的说明; 10)协助进行设备现状的调查和勘察;
11)协助进行专业设备的市场价格调查,完成市场询价清单; 12)重大设备的现场照片(结合现场勘察,协助完成);
13)其他相关资料。 2、车辆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按明细表序号填列,并旁注基准日时点已行驶公里数,应有照片);对权利人不是资产占有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经证载权利人个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产权证明相关资料。
3、在建工程—设备安装 1)工程招投标文件; 2)工程项目可研报告; 3)工程施工或承包合同; 4)主要设备的采购合同; 5)账面价值构成说明 6)其他相关资料。 (五)、土地使用权类 1、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凡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请提供土地证复印件,土地证复印件要求内容完整(从封页到末页复印齐全,出让土地同时提交出让合同复印件),特别是盖章,面积、年期、附图上的界限、标注、数字等关键处清晰。
2、尚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提供以下文件
①出让(或转让)、租赁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请提供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出让(或转让)合同(或协议),与政府土地资源主要部门签订的租赁协议,以及该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所涉及的出让金、租金、转让费的付款凭据;
②新征地,请提供征地批文、征地协议等相关材料,以及支付征地款的付款票均凭据;
③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土地占用,请提供土地取得的历史资料说明相关文件(政府批复、文号);
④因实现抵押权、抵债协议或执行法院裁定、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而取得的土地,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请提供相关相关司法文书。 3、出让土地提供土地出让合同。
4、厂区平面图或区域位置图
对于多宗地分布的厂区,在城市交通图或适当比例尺的厂区区平面图中用“*”准确标出待估宗地位置,同事宗地位置与图上位置点一一对应起来。
5、宗地确权测绘图
未能提供完整的产权证明的宗地须提供当地国土部门认可机构出具的宗地红线图或勘测定界图等。
6、评估对象区域位置图(在地图上按宗地编号标明土地位置)。
(六)、专利与专有技术类(有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