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核桃乡学校校长(负责人) 关于在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承 诺 书
大方县核桃乡教育管理中心:
为了把在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做得更精细更精准更实效,我代表 学校,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确保辖区内在校农村留守儿童的所有档案资料(包括登记表、责任书、三方协议书或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风险等级评估表、家访记录等)真实准确;上报的各类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方面的数据真实有效。
2、建立在校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账、对新入学留守儿童及时纳入档案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台账并上报备案,无虚报、瞒报、漏报、错报。
3、严格履行强制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严格执行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制度,第一时间向教育管理中心、公安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社事办报告。
4、要求各学校对在校留守儿童上学到位情况或对在校留守儿童缺课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5、建立学校安全保卫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留守儿童进行交通、防汛、防火、防性侵、防自然灾害、防溺水、防暴力、饮食等安全知识教育,对发现居住生活环境有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和报告。
6、要求各学校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主动回应留守儿童心理诉求,对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报告。
1
7、不排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并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不向留守儿童家长或监护人索要财物。
8、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工作。
9、对留守儿童工作检查积极配合,不抗拒、阻挠、妨碍检查;对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
10.定期对监护人进行进行培训,随时关注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健康成长等情况,实行一周一电话、一月一走访。
如违反上述承诺影响留守儿童工作的开展,导致严重后果的,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教育管理中心一份、各单位一份,自存一份。)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2017年9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