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养,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增强公务员的心理素质。其次,要合理配备执行人员的结构。政策执行群体往往是一个有机群体,建立、配备、调整执行群体应该从群体的年龄结构、知识能力结构、气质结构的合理性和功能的全面性,从而提高整体执行能力。再次,要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应该在现有公务员法的基础上,建立以德为先得公务员录取制度,完善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公开监督制度以及加强对公务员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公开监督制度以及加强对公务员内部监督的保护机制等。最后,要完善政策执行人员的组织生活。事实证明,情感的稳定有利于有利于做事的认真,完善政策执行人员的组织生活,对稳定政策执行人员的情绪,提高政策执行人员的执行态度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积极地创造丰富多彩的组织生活,为政策执行人员提供工作中的合理追求,并为完善组织生活提供适度的物质保障。
3、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在我国,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之一市场经济是我国前所未有的事业,许多方面尚缺既有经验可鉴,需要艰苦探索,不免有失败与成功的反复,这就尤其需要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深切关怀和大力支持”。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加强与政策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要改进政策执行的手段和方式。“从政策实施的常用手段,主要有行政手
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说服引导手段等‘。当今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特别要重视市场经济手段和思想诱导手段在政策执行中的作用,通过经济手段加强与目标群体的经济互动,减少政策执行的阻力;积极运用思想诱导手段,加强目标群体的政策认同感,使其积极配合政策执行工作。其次,要重视政策的宣传。政策宣传能够加深政策执行目标群体对政策的1和认同,并使之内化为自己的信念,采取积极的态度配合政策的执行工作,实现政策的目标。加强政策宣传要求做到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宣传范围的适度性以及内容的真实性。最后,应该积极推动公民民主参与。公民参与是实现公共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增强公众对现有政治体系和公共政策的认可和支持,有利于政策执行的监督与评估,减少政策执行的阻力,促进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的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推动公民民主参与,一方面要加强民众的思想文化教育,提高公民参与能力: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宽公民参与政策执行的渠道,丰富公民民主参与形式。
第三篇
、引言
公共政策执行在公共政策活动及其生命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与作用。作为政治系统输出的主要内容,公共政策本质上是一种权威性的社会价值分配方案。然而,公共政策在付诸实施之前仍然只是一种具有观念形态的分配方案,其
效能必须经过实际的执行过程才能得以发挥,再好的公共政策也只有通过有效的执行才能保证其目标的实现。在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研究并解决我国的公共政策执行出现偏误问题,无疑是个十分重要紧迫的重大现实问题,对于提高我国公共政策执行效率有着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我国公共政策执行偏误的主要表现
在整个公共政策的生命周期之中,政策执行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它决定了公共政策产生的直接而又实际的效果。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误,不但会直接影响政策问题的解决,导致预定政策目标落空,而且会损害政府形象,削弱政府权威和公信力。纵观我国目前公共政策执行状况,不难发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良现象,从而使得政策在执行中产生偏差和变形。
具体来说, 公共政策在执行中出现的偏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你有政策,我有对策”替换性执行。即当需要执行的政策与负责执行的机关、部门存在利益冲突时,执行机关就有可能制定与上级机关公共政策表面相一致,实际上相违背的执行措施,妨碍公共政策的全面实施。“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变形”,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极大损害了我国社会主义政策的权威性、严肃性以及国家和人民利益。
(二)、“断章取义,为我所用”选择性执行。一些地方政府、单位对上级政策指令或命令进行过滤,只执行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不符合自己利益的部分就不执行。“见了黄灯赶快走,见了红灯绕道走”便是很形象的比喻。一些单位“耍小聪明”、“打小算盘”, 置国家政策原则于不顾,站在小团体利益的立场上钻政策的空子,极大程度妨碍了上级部门目标的实施。这种选择性执行使完整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变得残缺不全,政策的整体功能难以发挥,政策目标的实现也必然大打折扣。
(三)、“虎头蛇尾”敷衍性执行。实施政策要坚决贯彻,善始善终。但在现实中,有些部门或地区对上级政策前松后紧,敷衍塞责,消极执行,致使一些政
策在执行中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有时甚至会出现负面效应,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四)、“土政策”附加性执行。在公共政策的执行中,执行部门为了本地利益在原政策的基础上自行设置“土政策”,打着结合地方实际的旗号另搞一套谋取私利, 从而导致政策执行变形;或附加一些原目标所没有的内容,致使政策不能准确执行到位而出现政策失真。以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为例,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本来是为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但在一些地方,计划生育罚款却成为乡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有些地方竟然把生育第二胎的指标公开拍卖,偏离了计划生育政策的根本目的。
(五)、“阳奉阴违”象征性执行。有些单位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具体措施,对国家的公共政策阳奉阴违,拒不执行或象征性的执行,直接使政策被搁置,使政策成了一纸空文。
(六)、“相互争权”矛盾性执行。在现实工作中,由于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晰,有时有一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会因部门之间的权与利的争夺,部门间的红头文件或执行文书相互打架,政出多门,而使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婆说婆有理,公说公有理”。一项公共政策由几个部门共同执行时,有时还会出现两样结果,使政策对象难以适从,不知听从那一个部门的执行意见或决定。
(七)、“走极端”野蛮性执行。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执行公共政策应更注重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的结合运用。然而我国在公共政策执行扭曲变形,演变成野蛮执行,导致与群众关系紧张,极大地影响了执行效果。更有甚者一些政策执行人员采取极端手段,背离工作程序,甚至采用违法违纪的方法执行公共政策。
三、我国公共政策出现执行偏误的主要原因
综合分析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既有外界因素,又有政策本身问题。择其要者,主要表现在如下几点:
(一)、政策本身的原因。政策本身的质量问题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首要因素。一项政策能否得到有效的执行, 往往取决于政策本身是否科学化合理化明晰化。政策执行偏误产生的重要前提就是政策本身存在着缺陷, 有漏洞缝隙可钻。 (二)、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任何一项政策最终都要靠执行主体来实施, 现实中政策执行偏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策执行主体的原因造成的。主要体现为:
1、政策执行主体的素质不高
由于历史原因, 我国公务员与发达国家公务员比较起来,素质普遍不高。从而, 文化水平低导致行政决策水平低; 职业道德差导致行政道德滑坡; 行政责任观念淡薄导致争荣誉而避责任; 理论水平低导致官本位思想严重。 2、执行主体行为失范
目前我国正处于新旧体制转型阶段,新体制尚在建立过程中,出现行为规范体制上的“真空”,公共政策执行机制和保障机制不健全,容易出现执行偏差、变形现象。一些政策执行部门因受传统行为规范的影响,党政合一,仍然使用计划经济时代那种政策执行方式,缺乏现代政策管理理念和方法,使得许多好政策得不到很好实施,往往出现一种政策执行行为失范的现象。如湖南嘉禾事件中其政府执行理念——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就是其中典型的反映。
3、利益驱使
政策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对利益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者说是对人的行为的指导和约束。政策实施的结果总要造成一些人受益以及另一些人受损。从政策执行的现实情况看,主要反映出三大利益矛盾冲突:即中央与地方利益间的矛盾,部门与部门利益间的矛盾,个人与整体利益间的矛盾。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政策时往往从地方利益、本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在利益的博弈中,以追求地方利益、本部门利益、个人利益更大的份额为目标,以损害国家利益、其他部门利益、集体利益为代价,变相、拒绝、消极执行政策,普遍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一些地方不惜牺牲国家利益,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大搞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实施土政策,实行经济利益封锁;一些部门对政策产生抵抗性反映,上面有漏洞,下面不补;上面有错误,下面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