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阳师范学院第十九届“校园明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引导和激励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实践、全面成才,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第十九届“校园明星”评选活动,评选表彰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又在学术科技、文学艺术、体育竞赛、新闻宣传、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生和集体,树立学生身边的榜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学生集体 二、评选时间
2016年5月3日-5月31日 三、评选类型 1.“校园明星”个人 2.“校园明星”集体 四、评选条件 1.“校园明星”个人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能
够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获得过二等以上综合奖学金,英语、计算机和普通话考试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测试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模范干部”等荣誉称号。 (5)往届“校园明星”不再参加本次活动,“校园明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6)在学术科技、新闻宣传、文学艺术、体育竞赛、书法绘画、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具体标准如下:
学术科技方面: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市(地)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各类大学生知识竞赛、学术论文竞赛中获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
文学艺术方面: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公开出版文学著作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学、书法、绘画作品两篇以上或市(地)级刊物发表作品五篇以上;在校级相关征文、书法、绘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文艺表演、文学创作、书法绘画须在校级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或其它相关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在省级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或其它相关比赛中获三等奖以上。
体育竞赛方面:在校运动会上获两项以上冠军或打破一项以上校级记录;或在省级以上运动会上获奖。
新闻宣传方面:有较强的新闻写作能力,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新闻作品三篇以上或市(地)级报刊发表新闻作品四篇以上;获得过校级新闻宣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志愿服务方面: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热心公益事业,关心集体,乐于奉献,受到师生普遍好评和上级部门表彰;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显著;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事迹突出。
2.“校园明星”集体
(1)注册一年以上的各类优秀学生集体,团体人数不少于50人,聘有专任指导教师指导开展工作。
(2)团队成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心理素质,乐于奉献,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能够模范遵守校规校级等规章制度。 (3)有完备的规章制度、章程,科学的团队定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4)团队有完善的集体组织机构,集体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团队工作运行良好;
(5)定期开展集体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6)团队和成员在校、省、国家各类竞赛、各种活动中获奖; (7)团队创新意识较强,注重开展创新性活动,工作效果好。 五、评选办法
1.评选活动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领导、专家、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推荐单位需提交本单位评选推荐和公示等过程材料,否则不接受参选人的申报材料。
2.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3.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和集体自愿申请,由所在学院学生会、团总支审核,并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推荐1-2名候选人(含“校园明星”集体)上报校团委(研究生随所在学院一并申报)。
4.参评者须填写《信阳师院“校园明星”候选人登记表》,上报个人或团队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并提供有关证书、作品复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学院审核汇总后于5月20日17:00前报送到校团委创新实践部(登记表和个人事迹材料发至:xysytuanwei@126.com)。
5.参评者需开通个人新浪微博和微信,并关注@信阳师范学院学生会(新浪微博)和微信。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微博、微信将开辟专栏对参评者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申报人须争取微博和微信各不少于200个转发支持。在申报人事迹展示完毕后,校学生会将在新浪微博和微信发起网络投票,并计入最终结果。
6.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1)初评阶段
各学院在本学院范围内依据校园明星评选标准做好推荐选拔工作。采取学生自愿申报,学院统一进行评选,选手可以通过视频展示、PPT课件播放、学院内部网络投票,微信集点赞率和现场演讲问答方式结合进行民主评选,各学院每个类别校园明星最多推荐2名候选人(含研究生和学生集体)。
评委会将根据网络投票情况,及个人实际条件对候选人选进行初评,按1:2的比例从中选出“校园明星”候选人20名,并在学校宣传栏和有关网络平台公布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简介,接受广大师生的评议和监督。
(2)终评阶段
主办单位组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倾听候选人现场演讲,观看候选人事迹材料后,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委会根据候选人得票结果综合评定,确定本届“校园明星”人选,并在校团委网站进行公示。
6.主办单位将通过相应的评选活动,组织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以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民主评议。评委会将在候选人得票数的基础上综合评定,确定本届“校园明星”人选。
四、总结表彰
1.举办“校园明星”表彰晚会,对评为“校园明星”的同
学颁发荣誉证书和“校园明星”奖学金,并出版《校园明星事迹汇编》进行宣传。
2.举办明星事迹分享会、座谈会,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向“校园明星”学习活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共青团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信阳师范学院学生会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会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