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杭州检验检疫局机电轻工处新开验企业
质量保证能力核查规范
1.目的
为提高准入门槛,规范新开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核查工作,特制
定本规范。
2.适用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机电轻工处新开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核查工作。
3.职责
处领导主管新开验企业能力核查工作,负责审核和签发考核结果通知单。
处领导负责高风险产品新开验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核查,各出口科室负责除高风险产品外的新开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核查。
4.核查程序
4.1接通知单
新企业备案后,检务处向本处发放《新企业备案通知单》,本处按新开验企业生产产品分交各出口科室,各出口科室负责联系新企业,发放《杭州检验检疫局机电轻工处出口新开验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核查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杭州检验检疫局机电轻工处日常监管记录》。
4.2核查申请书受理、资料审查 4.2.1核查申请受理
各出口科室负责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核查申请受理,核查申请材料应包括: (1) 申请书 (2) 企业自查报告 (3) 出口企业登记表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 (6) 出口产品标准 (7) 其他需要的材料 4.2.2资料审查
各出口科室应在2个工作日完成资料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 (1) 《申请书》填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 所需相关文件和材料是否齐全正确。
4.3核查
4.3.1成立核查小组
资料审查合格后,由处领导组织高风险产品新开验企业核查小组,各出口科室负责组织除高风险产品外的新开验企业核查小组。核查小组人员一般为三名,由处或科室负责人任组长。 4.3.核查
核查小组按《杭州检验检疫局机电轻工处日常监管记录》的条款进行审核,对不合格项开具不符合项报告。
核查小组对申请企业的质量体系进行检查验收。根据不符合项的
严重程度及数量,做出核查结论。 4.3.3核查结果 核查合格
核查不合格:存在严重不符合项的企业;或一般不符合项累计5个(含5个)以上的,核查合格:不符合项数量少于上述条件的,判为核查合格。 4.4核查结果通知单
核查合格后,由处领导审核和签发《企业核查合格通知单》通知检务处,准予企业报检。
5.偏离控制
其他不能按上述规范执行的,各出口科室开具《特殊放行审批》经处领导审批,通知检务处,给予特殊报检放行。
6.相关文件及表单
(1) 新企业已备案通知单 (2) 企业核查合格通知单 (3) 特殊放行审批
(4) 杭州检验检疫局机电轻工处日常监管记录 (5) 杭州检验检疫局机电轻工处商品风险分类表 (6) 申请书 (8) 出口企业登记表
拟制: 审核: 批准:
附件1
新企业已备案通知单
机电轻工处:
__________(企业名称)已于 年 月 日
在我部门备案,备案号_____,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_,特此通知。
检务处
年 月 日
附件2
企业核查合格通知单
检务处:
杭州鼎凯机电制造有限公司(企业名称)3333607127(备案号)
已通过出境新开验机电轻工生产企业基本质量保证能力核查,核查结果合格,特此通知。
机电轻工处
2008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