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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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
适应新“舞台”唱好“传统戏”
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发动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政法、综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社会治安情况,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何继承和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也就是说,如何在深化改革这个新舞台上唱好群众路线这出“传统戏”?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作为拥有百万人和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的农业大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稳定工作,在与基层干警、群众座谈看到,在贯彻执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面,广大政法、综治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更新的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一、新形势下采用的新形式
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我县在继承和发扬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路子、新形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着力建立保障体系,夯实政法、综治工作基础
在力量排布上,县委、县政府由一名副书记、两名县委常委和一名副县长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配备了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综治工作,常设了办事机构,配备了3—5名不等的综治专干。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纳入”,即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规划,统筹安排;纳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纳入党政一把手政绩评定,与晋升晋职、工资奖金挂钩。在经济待遇上,县财政每年拿出一批专项资金,用于综治维稳津贴,结合平时抓稳定工作,实行奖优罚劣。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月200元,行政村(居)主要领导每人每月100元,综治专干每月享受60元岗位津贴,行政村(居)“两会”主任(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享受村(居)委会副主任待遇。在政治待遇上,做到优先入党,优先提拔重用。据统计,近五年,全县先后93名综治干部被提拔到副科级以上工作岗位,乡镇11名分管综治工作党委副书记直接进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岗位,有25名“两会”主任被提拔为村支书或村主任。在经费保障上,采取政策倾斜,做到高投入,仅XX年度,投入基层基础建设和基层创安经费就达987余万元;在群防群治队伍方面,全县共建立各类治保组织783个,专兼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