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溪镇关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信息索引号 330782-103-020200-200805-049 责任部门(科室) 党政办
信息名称 上溪镇关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关键词
文件编号 上政[2008]24号 公开日期 2008-05-04 10:08:2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审核程序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内容描述 上溪镇关于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
公开时间:2008年05月04日
各工作片、镇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和“平安奥运”建设,根据市下发的《2008年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目标,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密切协作,打防结合,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加强企地共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障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为促进我市、镇经济高位突破、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实现“平安奥运”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
二、任务目标
1、通过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破获一批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重大案件,摧毁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坚决遏制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
2、严密防范,及时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确保奥运会期间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
3、进一步封堵被盗“三电”设施销赃渠道。查处破获一批非法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违法犯罪案件,打掉一批非法收购窝点,打击处理一批收赃销赃人员,推进废旧金属收购业健康有序发展。
4、进一步提升“三电”企事业单位安全防范能力。“三电”企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治安保卫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5、进一步建立完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企地共建、警企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断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法制建设。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三电”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各单位的工作,成立以党委副书记龚剑锋为组长,党委委员黄建联、派出所所长朱湘义为副组长,政法办、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电视广播站、移动、联通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上溪镇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溪派出所,由派出所分管副所长任主任,具体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的日常组织、指导和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沟通和整治情况汇总等工作(联络员名单报办公室)。
四、工作重点
1、坚决遏制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案件的犯罪行为。
2、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盗窃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点。
3、部分“三电”企业防范薄弱问题。
4、其它危及重要“三电”电视设施安全运行的突出治安隐患。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根据省、市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整治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措施,层层动员部署。
2、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6月底前,依据有关政策法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攻坚破难,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的“三电”设施运行环境。
3、保奥运安全攻坚斗争。7至9月,围绕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强督查,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消除危及“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的治安隐患,确保奥运会举办期间“三电”设施安全运行,确保奥运赛事安全播出。
4、总结考核。10月,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三电”专项斗争进行检查考核,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迎接市“三电”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考核。
六、工作措施
1、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充分发挥各部门和电力、电信、广电系统宣传资源优势,采取发通告、张贴挂图、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法律法规,不断掀起宣传高潮,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要建立奖励方法,公布举报
电话,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2、排摸梳理,破案攻坚。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认真梳理近年来发生的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发案规律、特点,抓现行,破积案,重拳出击,营造声势。要加大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对重大案件提请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并适时组织公开处理活动,震慑犯罪。
3、突出重点,从严治乱。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问题以及废旧物品收购站点问题。要认真贯彻商务部、公安部等六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和省公安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废旧金属收购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废旧物品收购点进行集中治理整治,摸清无照经营、违规经营,通过排摸,掌握收赃、销赃环节,准确打击违法犯罪,堵塞销赃渠道。同时,镇将在4月下旬、7月下旬分别组织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集中清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行动。
4、强化措施,严密防控。开展对从事违法高危人群的调查摸底,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此类人员的管控,严密防范,精确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派出所要加强出租房、闲置房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等企业事业单位要加强内部保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要建立健全“技防为主,人防为辅”的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发挥技防设施的最大效能。
5、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对保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重要性的认识,各有关单位要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的有关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好全镇“三电”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办公室要建立每周例会制度,分析、梳理当前斗争形势,并指定专人,分工负责日常工作、检查考核、会议记录、资料报送等,确保“三电”专项斗争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北京奥运会即将召开,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也将进行,确保“三电”设施安全运行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从保障国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义乌”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重要性,加强“三电”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组织、人员、措施、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此次专项斗争。
2、密切协作配合。综治、公安、广电、工商、法院、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在打、防、控等方面构建最佳协作机制,形成强大的战斗合力。
3、总结经验,推进法制。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去年专项斗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08年新任务、新情况,加强建设,不断完善联席会议、综合治理、部门协作、警企联动、信息通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不断巩固和发展专项斗争成果,积极推进“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
4、加强信息报送。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情况报告制度,逐月报送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和其它重要问题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