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饲料油脂技术改造项目 - 图文

2020-06-17 11:3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年产6000吨饲料油脂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宁津洪林油脂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18463843888 何洪林 年产6000吨饲料油脂技术改造项目 宁津洪林油脂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工业园 传 真 邮政编码 253400 何洪林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工业园 宁津县发展与改革局 新建__改扩建_ 技改√_ 批准文号 宁发改备字[2012]13号 40 1.2万元 行业类别 C1353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 及代码 绿化面积 12666 1000 (平方米) 其中:环保投资环保投资占总投19 47.5% (万元) 资比例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建设背景 (一)公司工程概况 1、公司现有工程概况 宁津洪林油脂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主营动物油脂生产加工的生产型企业,公司占地12666平方米,拥有员工21人,公司目前现有工程为《年产6000吨饲料油脂项目》,该项目已通过环保局审批(宁环报告表[2013]13号),公司目前环评情况见下表。 表1 公司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年产6000吨饲料油脂项目 2、本项目概况 宁津洪林油脂有限公司拟投资40万元,对现有工程进行改造,改造内容见下表: 项目内容 年产6000吨饲料油脂 环评审批时间 2012年11月8日宁环报告表[2013]13号 1

表2 项目改造内容一览表 改造后 6000吨/年 冷库1个 燃气导热油炉1座 冷库1个 自翻锅4个 导热油燃煤锅炉1座 储油罐6个 精炼锅3个 自动压榨机1台 生产设自翻锅3个 肉粉机1台 备 储油罐3个 破碎机1台 压榨机2台 输送机2台 肉粉机1台 油渣分离器1台 异腥臭气降温塔1座 沉淀罐3个 生产工主要工序为火炼、精炼、过滤沉淀、根据生产要求,增加破碎、自动压艺 分类入库等 榨、油渣分离等工序 环保设除异腥味设备、麻石水膜脱硫除尘设异腥臭气降温塔、等离子光氧除味施 备、化粪池 机、天然气锅炉、化粪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宁津洪林油脂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1、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之列,因此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与《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对照省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提出的审批原则的规定,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审批原则,不属于限批和禁批范围,具体见表3。 序号 表3 该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相关规定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鲁环函〔2012〕263号相关规定 项目情况 符合情况 项目 规模 改造前 6000吨/年 2

1、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本项目技改投资额不足2、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直接申1 总投资的三分之一,不需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备案。 3、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2 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必须完 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3 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否则不予审批。 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4 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改建、迁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其他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要从严把握。 项目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的,在建设单位取得生产或者使用配额许可证前,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不得审批1,1,1-三5 氯乙烷、三氟三氯乙烷、四氯化碳和甲基溴生产装置。印染及染料行业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集中供热和污染物的集中处理。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符合 符合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工业园,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规划要求 符合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三高企业,周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环境功能要求,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符合 本项目不属于消耗臭氧物质的生产,本项目涂层工序不属于印染。 符合 通过以上分析,该项目符合鲁环函〔2012〕263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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