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消防卷盘、垃圾房冲洗水龙头、专用冲洗阀、水箱设置要求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2009局部修改版) GB50015-2003
第3.2.5A条(强条):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
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倒流防止器: 1.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管道的起端;
2.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
第3.2.5C条(强条):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
水管道系统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
3.消防(软管)卷盘:
4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
第3.2.6条(强条):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
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
第3.2.10条(强条):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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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地板及顶盖。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他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
第4.3.13条(强条):
下列构筑物和设备的排水管不得与污废水管道系统直接连接,应采取间接排水的方式:
1.生活饮用水储水箱(池)的泄水管和溢流管;
2.开水器、热水器排水; 3.医疗灭菌消毒设备的排水; 4.蒸发式冷却器、空调设备冷凝水的排水;
5.贮存食品或饮料的冷藏库房的地面排水和冷风机容霜水盘的排水。
(3)防臭气问题 a.水封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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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9条(强条):
带水封的地漏,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第4.3.19条(强条):
室内排水沟与室外排水管道连接处,应设水封装置。
《住宅设计规范》(2011)GB50096-2011 第8.2.10条(强条):
无存水弯的卫生器具和无水封的地漏与生活排水管不到连接时,在排水口一下应设存水弯;存水弯和有水封地漏的高度不应小于50mm。
b.屋面通气管
《住宅设计规范》(2011)GB50096-2011 第8.2.13条:
屋面通气管的出口,设置在上人屋面、住户平台上时,应高出屋面或平台地面2.00m;当周围4.00m之内有门窗时,应高出门窗上口0.60m。
c.地下室卫生间污水池通气管
《住宅设计规范》(2011)GB5009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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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11条(强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低于室外地面的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应设置集水设施用污水泵排出。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2009年版)
第4.7.8条:
集水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4.当污水集水池设置在室内地下室时,池盖应密封,并设通气管系;。。。。。。。
(4)保温问题
《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3 第10.0.11条(强条):
室外明露和住宅公共部位与可能结冻的给水、消防管道应有防冻措施。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2003(2009年版)
第3.5.24条:
在室外明设的给水的管道,应避免受阳光直接照射,塑料给水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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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有效保护措施,在结冻地区应做保温层,保温层的外壳应密封防渗。
3、水消防
(1)消防控制问题 a.控制原理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第11.0.4条: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2014年《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疑难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91.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的压力开关和高位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应同时设置。
1.消火栓系统中无稳压泵时,由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的流量开关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2.消火栓系统中有稳压泵时,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3.流量开关性能基本要求:
① 动作后延迟30s再启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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