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商人习惯法在 11 世纪出现于(A) A A.威尼斯 B 美国 C 日本 D 印度 A.威尼斯 2.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B) B A 学理 B 判例法 C 成文法 D 习惯 3.下列国家中,其成文法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的是(B) B A 英国 B 美国 C 德国 D 日本 4.普通法来源于(D) D A 成文法 B 习惯法 C 衡平法 D 判例法 5.下列法律中,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D) D A 地方性法规 B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 制定法 D 行政法规 6.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B) B A 判例法 B 成文法 C 宪法 D 习惯法 二、多项选择题
1.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BC BC) BC A.国家 B.企业 C.公司 D.地区 E.国际组织 B.企业 C.公司 2.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ABCD ABCD) ABCD A . 法 律 B . 判例 C . 习 惯 D . 学理 E. 法 典
3.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ABDE ABDE) A . 法国 B . 德国 C . 印度 D . 意大利 E . 比利
4.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的共同之处是(AB AB) AB A.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 A.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 B.各国除普通法院外, 各国除普通法院外 B.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存在 C.法院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 D.各国都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 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5.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BCD BCD) BCD A.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B.审判全国重大刑事案件 B.审判全国重大刑事案件 C.审判民事的第一审案件 C.审判民事的第一审案件 D.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D.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四、简答题
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共同点:两者都是调整商事主体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答:共同点 区别: 区别:国际商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 相比而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范围更加广泛,它除了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包括国家 及国际组织。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答:第一,国际商事惯例取得法律效力的途径 国际商事惯例不是国家立法,也不是国际条约,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要取得法律效力必 须经过国家的认可。 国家认可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一般有间接和直接两种途径。 1.间接 途径 2.直接途径 第二,国际商事惯例法律效力的表现形式 国际商事惯例取得什么样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国内法和国际条约的具体规定, 各国国内法和国 际条约的规定可归纳为三种情况:1.契约性效力 2.强制性效力 3.替补性效力 第三,对国际商事惯例效力的限制 1.适用范围的限制 2.国内强行法的限制 3.公共秩序的限制
3.国际商法的渊源有哪些 请各举一例说明。 答:国际商事条约 国际商事惯例 各国国内商事法 4.什么是大陆法系?大陆法系主要包括哪些国家?
4.什么是大陆法系?大陆法系主要包括哪些国家? 什么是大陆法系 答:大陆法系一般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西欧: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包括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奥地利、瑞士、荷 兰 北欧: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 亚洲:日本、泰国 非洲:刚果、卢旺达、布隆迪
5.什么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包括哪些国家? 5.什么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包括
哪些国家? 什么是英美法系 答: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指以英国 11 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在普通 法律的基础和传统上逐渐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是与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民法法系相比较而存 在的一种法律制度。 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和 新加坡等。
6.分别简述大陆法和英美法的特点。 答:大陆法:大陆法系强调成文法的作用 大陆法系有公法私法之分 大陆法各国非常重视法典的编纂工作 大陆法系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划分非常明确 大陆法系有较统一的司法体系 英美法:在法律渊源上都以判例为主 重视程序法 在法律结构上,具有二元性的特点 法院组织复杂
7.什么是判例法?在英国法和美国法中, 先例约束力原则”的内容各是什么? “ 7.什么是判例法?在英国法和美国法中, 先例约束力原则”的内容各是什么? 什么是判例法 答: 判例法是普通法的主要渊源。 它是由高等法院的法官以判决的形式发展起来的法律规则。 英国法:一,上议院的判决是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对全国各级审判机关都有约束力,一切审 英国法 判机关都必须遵循。 二, 上诉法院的判决可构成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的先例, 而且对上诉法院本身也有 约束力。 三, 高级法院的每一个庭的判决对一切低级法院有约束力, 对高等法院的其他各庭 以及对王冠法院也有很大的说服力。 美国法: ,在美国同样适用,不过美国又有其 美国法:19 世纪以来在英国形成的“先例约束力原则” 特色。美国联邦法院、州法院中的下级法院,分别受其上级法院、特别是受其最高法院判例 的约束。但是,美国联邦和州的最高法院不受其先前确立的先例的约束,它们有权推翻过去 的先例,并确立新的法律原则。这就是所谓“法官创造法律” 。 8.在美国,联邦法和州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8.在美国,联邦法和州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在美国 答:美国联邦地位最高,但宪法又规定联邦与各州实行分权, 州对联邦具有一定独立性。 9.试述大陆法和英美法各自的渊源。 9.试述大陆法和英美法各自的渊源。 试述大陆法和英美法各自的渊源 答: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法律、习惯和判例 英美法的基本渊源有判例法、成文法和习惯 10.试述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的共同点和层次结构? 10.试述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的共同点和层次结构? 试述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组织的共同点和层次结构 答:共同点: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各国除普通法院以外,都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 时并存。 各国法院基本上都可以分为第一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个层级。 11.中国法律的渊源有哪些? 11.中国法律的渊源有哪些? 中国法律的渊源有哪些 答: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 行政区的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我国的法律渊源是正式的法律渊源,司法解释属于非正式的法律渊源,不是立法。有关行政 方面的法律都分散于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中。 12.论述我国的人民法院组织 论述我国的人民法院组织。 12.论述我国的人民法院组织。 答: 中国的法院组织系统包括普通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两类。 前者分为最高人民法院和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1. 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 2.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 3. 中国还专门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农垦法院、石油法院 等专门法院。 论述题英美法和大陆法的差别 1、 英美法和大陆法的差别 (1)法律的渊源不同 法律的渊源不同。在大陆法系国家,正式的法的渊源只是指制定法,法院的判例、法 法律的渊源不同 理等,没有正式的法律效力。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遵循 先例是英美法系的一个重要原则, 承认法官有创制法的职能, 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 非常重要的地位。 (2)法律的分类不同 法律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公法和私法,私法主要指民法和商法, 法律的分类不同 公法主要指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程序法,进入 20 世纪后又出现了社会法、经济法、 劳动法等有公私法两种成分的法。 英美法系国家无公法和私法之分, 法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 和衡平法。 普通法是在普通法院判决基础上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 衡平法是由大法官法院 审理的申诉
案件的判例形成的。 (3)法典编纂的不同 法典编纂的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一般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 法典编纂的不同 法系国家通常不倾向法典形式,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律、法规。即使后来英美法系国家逐步 采用法典形式,也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 (4)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审理方式,奉行干涉主义,诉讼中 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不同 法官居于主导地位;法官审理案件除了案件事实外,首先考虑制定法如何规定,随后按照有 关规定来判决案件。英美法系国家采用对抗制,实行当事人主义,法官一般充当消极的、中 立的裁定者的角色; 法官首先要考虑以前类似案件的判例, 将本案的事实与以前案件事实加 以比较,然后从以前判例中概括出可以适用于本案的法律规则。 (5)在法律术语和概念上也有许多差别 在法律术语和概念上也有许多差别。这种不同实际上反映了不同的哲学倾向,大陆法 在法律术语和概念上也有许多差别 系主要表现为理性主义的倾向,英美法系则更多的体现了经验主义的特点。需要指出的是, 进入 20 世纪后,这两种法系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小,融合也在发生,如法国国家行政法院、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 瑞士联邦法院、 西班牙最高法院等在某些方面也采用判例法或承认判例 有拘束力;英美法系各国的制定法的地位也不断提高,但差异将是长期存在的,某些历史上 形成的不同传统还将长期地存在。 2、 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和特征 答: (要约) 概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肯定和明确的意思表示,商业贸易中又可称为发盘。发 出要约的当事人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当事人为受要约人,简称受约人。 特征:第一,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向特定人做出,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 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做出发价,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第二,要约必须 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第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承诺) 概念:承诺(又称为接受)是指被要约人无条件地及全面地接受要约人的要约的一种意思表 示。 特征:第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第二,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 第三,承诺的内 容应当和要约的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拒绝要约,并构成新的要约。 第四,承诺的方式必须 符合要约的规定。 第二章一、填空题 1.有限合伙企业, 是指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既有承担有限 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又有承担无限 无限责任的合 有限 无限 伙人的合伙企业。其中,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为普通 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为有限 普通 有限 合伙人。 2.公司合并可分为新设 新设合并、吸收 吸收合并和收购。 新设 吸收 3.外商独资企业,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 中 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4.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证明股东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一种有价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5.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退伙时,对退伙前的原因 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 退伙前的原因 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额显 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 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 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 交付该出资的 公司设立时 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方 外方在合作期内可以先行收回投资。 外方 8.广义的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用以从事经营、开展业务的所有资金和财产,包括公司自有 自有资 自有 本和借贷 借贷资本两部分。 借贷 9.有限合伙企业, 是指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既有承担有限 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又有承担无限 无限责任的合 有限 无限 伙人的合伙企业。 10.我国新《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 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务人住所地 二、选择题 1.依照世界上主要国家公司法的规定,一般认为有限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A) A 法人 B 非法人组织 C 财团法人 D 社会团体法人 2.就雄厚的资本和强大的实力而言,目前在发达国家居统治地位的公司形式是(BD) A 无限公司 B 有限公司 C 两合公司 D 股份有限公司 3.依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至少(D) A10 人 B5 人 C8 人 D3 人 4.我国法律规定,发
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起(C)年内不得转让 A1 B2 C3 D4 5.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董事会由(BCD)人组成 A3-5 人 B 5-7 人 C 5-15 人 D 5-19 人 6.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D)作为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A3% B5% C7% D10% 7.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是(ABCD) A 一个自然人 B 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 C 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D 不具有法人资格 8.合伙企业的特征是(ABC) A 人的组合 B 对债务负无限责任 C 不是法人 D 对债务有无限责任 9.我国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是(BCD) A 约定的经营期届满 B 约定解散事由出现 C 吊销营业执照 D 法律规定的解散原因 10.公司的特征是(ABCD) A 拥有自己财产 B 以自己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以自己名义享受权利 管理权 C 以自己名义起诉 D 有日常经营 三、名词解释 1.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是指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既有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又有承担无限责任的合 伙人的合伙企业。其中,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人为有限 合伙人。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划分成等额的股份,其股份以股票形式依法公开发行和自由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的一种公司企业形式。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由外国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公司或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举办的,由双方通 过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契约式联营企业。 4.重整:是指在企业无力偿还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保护企业继续经营,实现 重整: 重整 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是指摆脱困境,走向复兴。 5.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 破产: 破产 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 第三章一.选择 1. 我某进口公司于 1999 年 1 月 15 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 要求在 20 日复到我公司有 效。1 月 18 号上午九点,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 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A) A 可以撤回 B 不可以撤回, 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 C 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 D 视为撤销 2.为吸引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C) A 要约 B 反要约 C 要约邀请 D 新要约 3.下列构成承诺的有(B) A 增加包装要求:按照买房要求新包装 B 要求提供原产地证书 C 适用法律改为适用中 国法律 D。A 向 B 订购一定数量的小麦。在接受订单时 B 增加了一项仲裁条款,该条款 是相关商品交易中的标准做法 4.大陆法和英美法都认为可不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是(C) A 违反条件 B 给付延迟 C 预期违约 D 订约时标的物已灭失 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或低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D) A 可以请求法院增加,但不得请求减少 B 可以请求法院减少,但不得请求增加 C 不得请求增加也不的请求减少 D 可以请求增加也可以请求减少 6.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合同可能因为(AC)而无效 A 标的物违法 B 当事人对合同性质认识错误 D 预期违约 E 领受迟延 7.根据各国法律的规定, (CE)方式都可以作为违约的补救方式。 A 实际履行 B 回复原状 C 金钱赔偿 D 解除合同 E 支付违约金 8.下列国家中,规定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须向法院提出的是(C) A 中国 B 德国 C 法国 D 美国 9.对于来自订约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施行的胁迫, 认为只有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有胁迫情 事时,受胁迫的一方才能撤消合同的国家是(C) A 德国 B 法国 C 英国 D 西班牙 10.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是(C) A 有要约的发出 B 有承诺的发出 C 订约人无行为能力 C 双方当事人的合意 D 有意思表示 11.承诺是对要约的接受,这种接受原则上(A) A 不得附加条件 B 可以附加一定条件 C 可以变更一些条件 3.B 4.C 5.D 6.AC 7.CE 8.C D 可以限制一些条件 9.C 10.C 11.A 三.简答 1.要约引诱与要约有何区别? .要约引诱与要约有何区别? 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向特定人做出, 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 仅应视 为邀请做出发价(要约邀请) ,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要约邀请也叫
做 要约引诱, 要约邀请时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她的主要目的就是邀请对方提 出要约。 2.试述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试述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肯定和明确的意思表示, 商业贸易中又可称为发盘。 发出要约 的当事人为要约人,受要约的当事人为受要约人,简称受约人。 要约的构成要件。 第一,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向特定人做出,非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 仅应视为邀请做出发价(要约邀请) ,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即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 束“表明” ,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第三,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明确。 3.合同履行抗辩权有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有哪些? 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4.什么是违约?有哪些救济方法? .什么是违约?有哪些救济方法? 如果当事人在法律上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如约履行自己的全部义务或部分义务, 即构成 违约,并赋予“受约方”获得一项或几项补救的权利,违约方负有赔偿违约损失的责任。 救济方法:1 实际履行 2 损害赔偿 3 违约金 4 解除合同 5 禁令 6 其他救济措施 第四章一选择 1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于(C)开始生效。 A 1990 年 1 月 B 1980 年 3 月 C 1988 年 1 月 D1986 年 3 月 2 根据《联合国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发价撤回是时间仅限于(A) 。 A 发价尚未到达受发价人之前 C 发价人尚未收到接受之前 B 受发价人尚未做出接受之前 D 合同成立之前 3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D) A 普通商业广告 B 商品目录 C 商品价目表 D 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 一项包含货物名称· 4 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 ,除当时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的时间是(C) A 合同成立时 B 合同生效时 C 卖方交付货物时 D 买方支付价金时 5 甲公司于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卖方甲公司未及时将货物凭证交付给乙公 司,致使货物在从甲地运至乙地码头时,乙公司无法提货而滞留,遇风暴全部损毁。双方当 事人因未对货物风险分担进行约定,故发生纠纷。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批货 物风险损失应(B) A 又卖方甲公司承担 处理 B 由买方乙公司承担 C 由甲、 乙公司分担 D 按公平原则 6 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 8 月 5 日从乙地发出,8 月 9 日到达甲公司所在的,8 月 10 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 月 11 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公约》 ,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D) A8月5日 B8 月 9 日 C8 月 10 日 D8 月 11 日 7 下列国家中。当事人未有特别约定,不以交付时间作为动产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时 间的是(A) A 法国 B 德国 C 中国 D 美国 8 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买方违约是卖方采用是下列补救措施中,表述不正确 的是(D) A 买方不接受货物,卖方将货物售予他人后向买方请求损害赔偿 B 买方在卖方规定的合理额外时间内履行了合同,但卖方仍然请求损害赔偿 C 买方未在卖方规定的合理额外时间内履行合同,卖方宣告撤销合同 D 因卖方撤销合同而致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亦无效,卖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因卖方撤销合同而致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亦无效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亦无效, 二、简答按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对要约的哪些内容进行加添或更变, 1 按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对要约的哪些内容进行加添或更变,视为实质 性变更? 性变更? 答:根据《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 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 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在要约(offer)是否可以撤销问题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何分歧?《 ?《国际货物买卖 2 在要约(offer)是否可以撤销问题上,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何分歧?《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公约》是如何调和折中的? 合同公约》是如何调和折中的? 答:对于要约的撤销,英美发认为在要约生效之后,对方还没有承诺之前可以撤销,而大陆 法则认为不可以。 我国核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作了什么保留? 3 我国核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时作了什么保留?P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