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CFG桩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项目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工程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林溪湾高层CFG桩 2、工程地点:梅里路北段路西
3、工程量:依据设计图纸,工程量如下:
楼桩基工程量;(有效桩长 米,无效桩长长 米)
楼CFG桩总数为 根。施工桩长 米。 楼CFG桩总数为 根。施工桩长 米。 楼CFG桩总数为 根。施工桩长 米。 楼CFG桩总数为 根。施工桩长 米。 楼桩基工程量;(有效桩长 米,无效桩长长 米)
楼CFG桩总数为 根。施工桩长 米。 楼CFG桩总数为 根。施工桩长 米。 楼CFG桩总数为 根。施工桩长 米。 楼桩基工程量;(有效桩长 米,
无效桩长长 米)
楼CFG桩总数为 根。施工桩长 米。 楼CFG桩总数为 根。施工桩长 米。 楼桩基工程量;(有效桩长 米,无效桩长长 米)
楼CFG桩总数为 根。施工桩长 米。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造价及结算办法
1、工程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工程造价:桩基单价: 元/米,总计桩长 米,工程款为 元(¥ 元),工程决算时以图纸设计变更和实际施工工程量按单价据实增减。基坑开挖、破桩头、钻出土清理外运,桩基检测费用、由发包方负责完成,施工电费、材料试验费、资料、完税及发票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2、工程拨款和结算方法: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完工后,经监理、甲方验收后一次性支付 工程款,桩基检测完毕、合格,资料齐全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
第三条 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正式开工之日起, 楼有效工期为 天(不含试桩工期和桩基检测工期),发包方保证承包方每天24小时施工。如遇停电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影响以及发包方的其它原因造成停工,则工期顺延。桩基施
工待桩位布放完毕、通过监理等有关单位的验收后,及电路正式接通、设备安装完毕(正式开工日期以开钻之时即计工期)。
第四条 双方责任 一、发包单位
1、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清除施工场地内地上构筑物和地下障碍物,各种管道及空中线路等。
2、提供拟建建筑物定位座标和水准点,协助承包方放线。
3、提供桩位平面布置图三份,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份。 4、负责办理城市规划和施工许可证以及委托工程质量监督。
5、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人工或机械设备等无理要求阻碍施工,因此造成的误工或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二、承包单位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施工方案,采用先进的质量控制管理办法,制定自检措施,服从发包方及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确保桩基质量达到各项标准及设计要求。
2、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道路交通、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规定要求,及时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手续。
3、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安全文明施工,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第五条 材料供应
材料供应:由 乙方 负责采购。工程所用商品混凝土(等级为C20),应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质量必须合格,且具备保证质量合格的相关试验及材料证明资料。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
1、承包方必须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及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满足设计要求;单根承载力特征值及复合地基承载力不小于设计要求。
2、承包方采取可靠措施保证桩体的连续密实,不得有缺桩、空桩、瞎桩、断桩现象及缩径、夹沙、错位等缺陷。如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及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和以上缺陷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并解决。
第七条 违约责任及奖罚
1、因发包方原因或承包方原因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2、发包方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保证工程款时,应顺延工期。
3、桩基经检测后,承包方并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最终达到合同要求100%,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和间接的
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有关合同的修改条款、洽谈记录、会议纪要以及有关资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此合同双方责任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执行中若不遵守合同条款者,应承担起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上述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合同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