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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及未来改革方向的思考
作者:陈媛媛
来源:《智富时代》2016年第12期
【摘 要】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直接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收入再分配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近年来,关于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的改进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功能定位、基本现状、存在问题、改革中的阻力,对个税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方向的改革进行探索。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家庭申报制;财税改革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立法精神为收入再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同时,个人所得税除了“劫富济贫”功能定位外,还具有宏观调控的作用,此外还可以通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设计实现一些政策导向,比如鼓励人们积极赡养老人。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现状
从个人所得税的模式看,个人所得税可以分为分类税制、综合税制以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目前我国采用分类税制,对收入进行分类,每个部分适用其特定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计税方法。比如工资薪金所得,以3500元为免征额,适用于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一般按月计税;而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适用于20%税率,一般按次征收。在税款征收方面,以代扣代缴为主,自行申报为辅。年所得超过12万元、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情况一般需要自行申报。从申报制度看,以个人为申报单位。从税收管理看,个人所得税是地方税,归属于地方税务局管理。 二、目前个人所得税主要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的一大优点就是征收管理简单,征收成本低,比较适合于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社会贫富差距扩大、需求不足等等问题日益暴露,原税制的一些弊端也愈加显著,迫切的需要变革。 (一)违背税收公平原则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并没有很好的发挥其收入再分配的作用,违背了税收的公平性原则,具体可以表现为横向不公平和纵向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