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2〕88号
[中国宁德] 2012-04-16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蕉城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促进园林建设与管理水平更上一个新台阶,确保2013年我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并通过验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宁德市对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任务分解表
2.宁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绿化建设项目任务分解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宁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
(2012~2013年)
根据国家住建部2010年制订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结合我市开展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以下简称“创园”)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宁德市2012~2013年“创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是我市开展“创园”工作的第二年,也是全面实施环三都澳区域发展战略、加快生态宜居海湾新城建设的决定性时期,全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讲究实效”的原则,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加大“创园”力度,加快城市生态文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创园”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因人员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宁德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新聪(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嘉水(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雷树荣(市政府办副主任)
周志坚(市住建局局长)
吴允明(市发改委主任)
刘宗廷(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国投公司董事长)
林浩云(市监察局局长)
吴 敏(市审计局局长)
方守润(市经贸委主任)
陈旺玉(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孙江宏(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建华(市环保局局长)
何邦恒(市林业局局长)
余根庆(市水利局局长)
刘振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章允斌(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高速办主任)
袁军全(市体育局局长)
江振团(市公路局局长)
游扬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闽东日报社社长)
阙庆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陈鸿飞(蕉城区政府区长)
刘金香(东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中心城市建设指挥部,负责全市“创园”
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工作。市委文明办,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行政执法局,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等创园有关单位各派一名人员参与创园办日常工作。市园林局负责“创园”的日常具体工作。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相应健全“创园”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园”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订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创园”任务,协调各方力量,为实现“创园”目标作出努力。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全市动员、把握时机,全面落实 “创园”各项任务,确保2013年实现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管理制度
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按照《标准》的要求,健全城市园林绿化专业管理机构。各公园应设立专门的公园管理处。同时,设立市园林绿化科研机构,加强园林队伍建设,从本市基层调入有实践经验的园林、林业、土建高级工程师若干名,强化园林队伍技术力量,改变技术人员组成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提高整体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