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1学期劳动法考查题目
一、案例分析题
1、2015年5月,李某应聘进入某水泥有限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该工作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李某入职时在入职申请表中填写的文化程度为大专,并提交了其毕业证书复印件。2015年12月,该公司人资人员在整理员工资料时要求李某向公司提交毕业证原件,以便核对相关信息,但李某始终不提供。故该公司以李某不能证明学历信息的真实性,存在造假欺诈行为为由,与李某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不服,至当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该案应该如何裁决?法律依据是什么?
2、徐某于2012年5月开始在重庆巴南区某制造公司工作。因徐某工作能力突出于2014年2月被提拔为车间主管,2016年7月因工价调整双方产生争议,该公司遂将徐某调整到普通工人岗位工作。徐某不服从岗位调整,该公司于是依据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徐某处以2000元罚款并从徐某的工资中扣取了罚款。徐某对公司的罚款处罚不服,申请仲裁。 该案应该如何裁决?法律依据是什么?
3、2014年10月,王某与某食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销售业务经理。2015年7月,食品公司以王某所管理的部门销售业务不佳为由,将王某降为业务代表。2015年9月20日,公司将王某从公司的业务群中移除,随后向王某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理由是王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王某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至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7600元。
王某认为销售业绩不佳有多重原因,单位没有充分依据证明自己不胜任工作,故解除行为是违法的。食品公司辩称,王某作为销售业务经理,部门业绩不佳,经调整为业务代表仍然不努力,因此王某不能胜任销售的岗位,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违法。食品公司在庭审中并未举证。 该案应该如何裁决?法律依据是什么?
4、1992年2月,江某在连城一家银行营业厅以临时工身份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营业厅从1999年1月开始为江某办理并缴交社会保险。其间,营业厅与江某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2年12月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营业厅与江某又于当日签订劳动合同一份,约定劳动合同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去年12月4日,营业厅以与江某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为由,当天就向江
某发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江某合同期满后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2月9日,江某向营业厅寄送《关于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函》,并多次要求营业厅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没有得到明确答复。 今年1月4日,营业厅以合同期满为由,做出《关于终止江某劳动合同的决定》,要求江某1月20日前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江某认为营业厅此举违法,便向连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该案应该如何裁决?法律依据是什么?
5、最近,张先生刚刚在一家公司入职,他所在的岗位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但一个月过去后,他拿到工资时,觉得和自己当初与公司约定的标准有出入,便找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王经理询问。
“我在考勤汇总上看到,我上个月工作时长是170小时,这么长的时间,为什么连加班费都没有?”
“你上个月工作时间才21天,还不到法律规定的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呢,即使按每天8小时算,你也要工作174小时才算完成工作量,公司已经给你全勤工资了,你怎么还不知足?”王经理这样回答他。
张先生被绕晕了,他不知道到底是公司克扣了自己的工资,还是自己“占”了公司的便宜,便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咨询。
如果你是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该如何答复张先生?法律依据是什么? 二、论述题
1、请结合实例,试述平等就业权对劳动者的重要意义?
2、请结合实例,论述我国劳务派遣领域存在哪些问题?你觉得应该如何完善劳务派遣立法?(请谈谈你个人的观点)
3、目前我国劳动法律中关于工伤认定方面的规定存在哪些问题?你觉得应如何完善?(请谈谈你个人的观点)
要求:1、答案要手写,打印没有分数。题目本身不用抄写。 2、要独立完成,发现雷同的,两个人同时为不及格。 3、下周四(12月22日)下午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