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井控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了对塔里木油田的井控工作进行有效的管理,预防各类井控事故,杜绝井喷失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塔里木油田钻井、试油、井下作业等各项作业井及生产和常关井有关井控工作的管理。
1.3塔里木油田各相关管理部门、生产单位以及进入塔里木油田进行施工的各相关单位都应执行本办法。
1.4 在井控安全管理过程中,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5钻井、试油过程中严格执行塔里木油田井控九项管理制度,井下作业严格执行塔里木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十项管理制度。
1.6塔里木油田钻井作业严格执行钻开油气层的申报审批制度;试油、井下作业严格执行开工验收制度。
1.7 对于在井控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塔里木油田违反井控规定处罚办法追究责任。
1.8 塔里木油田井控管理办法由钻井技术办公室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
1.9 井喷后,按照井喷逐级汇报制度汇报,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2 井控工作管理体系
2.1 井控是塔里木油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塔里木油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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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分管工程技术的副总经理是井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井控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各事业部、各项目经理部经理是本单位井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工程技术的领导是本单位井控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
2.2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钻井技术办公室负责油田井控行业管理工作。
2.3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监督各有关单位井控规章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2.4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负责所辖钻井、试油全过程中的井控工作。
2.5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负责所辖井钻井、试油、井下作业、开发生产井及常关井的井控工作。
2.6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天然气事业部负责所辖井井下作业、开发生产井及常关井的井控工作。
2.7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负责本区块所辖井钻井、试油、井下作业、开发生产井及常关井的井控工作。
2.8塔里木油田分公司监督管理中心负责现场钻井、试油及井下作业过程中井控监督和管理工作。
2.9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井控装备的管理并提供井控技术服务。
2.10各勘探公司、井下作业公司或专业服务公司的经理为本公司井控安全第一责任人,由所属的井控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井控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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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钻井、试油、井下作业监督负责现场井控安全和管理工作;各作业队伍的平台经理为本队的井控安全第一责任人,当班司钻为班组井控安全第一责任人。
2.12塔里木油田井控安全管理网络(见附图)。 3 井控工作管理职能分工
3.1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井控安全第一责任人
3.1.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井控相关文件精神和各项井控管理制度。
3.1.2审定并签发塔里木油田井控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3.1.3负责塔里木油田重大井控问题的决策。 3.2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钻井技术办公室
3.2.1负责塔里木油田井控行业管理,协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井控工作。
3.2.2组织制定塔里木油田井控工作的有关标准和办法。 3.2.3组织制定、修订塔里木油田井控技术规定,以及与井控有关的工艺技术管理、装备配套和安装标准,上报油田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2.4 负责审核钻井井控设计、试油工程井控设计、“三高井”井下作业工程井控设计。
3.2.5考核塔里木油田各有关单位的井控工作,对严格执行井控规定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违反井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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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监督、检查各单位井控制度的落实情况。
3.2.7定期召开井控例会,组织井控重大技术方案的论证并组织实施。
3.2.8参与井喷和井喷失控事故的处理和抢险工作。 3.2.9负责完成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井控工作总结。
3.2.10负责组织井控新工艺、新技术的科研攻关及推广应用。 3.2.11负责组织对塔里木油田井控设备和井控工具的审查。 3.2.12参与井喷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2.13负责井控资料的管理工作。 3.2.14组织塔里木油田井控培训工作。 3.3 质量安全环保处
3.3.1 监督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井控制度和有关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3.3.2负责审批工程设计HSE内容。
3.3.3参与井控相关标准、井控规定的制定并组织标准审定。 3.3.4组织对井控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考核。 3.3.5参与井喷事故和井喷失控的抢险工作。
3.3.6组织井喷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3.4 生产运行处
3.4.1组织井喷和井喷失控事故的处理和抢险工作。 3.4.2参与井喷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3.5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勘探事业部
3.5.1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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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有关井控规定。
3.5.2全面负责所辖井钻井、试油过程中的井控安全工作,负责井控问题的处理并及时汇报。
3.5.3负责所辖试油井的井控设计,审查所辖井钻井、试油井控设计。
3.5.4负责建立本单位井控管理网络,落实井控责任制,设置专职井控管理人员。
3.5.5负责本单位相关人员井控培训和取证。
3.5.6负责组织所辖井钻开油气层验收以及试油开工验收工作,并督促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
3.5.7负责收集所辖井的各种井控资料,掌握井控工作动态。并负责给钻井技术办公室提供相关资料。
3.5.8参与井控新工艺、新技术的科研攻关,推广应用井控新工艺、新技术。
3.5.9对所辖井钻井、试油监督的井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6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开发事业部
3.6.1严格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石油与天然气井下作业井控规定》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有关井控规定。
3.6.2全面负责所辖井钻井、试油、井下作业、开发生产井及常关井的井控工作。负责井控问题的处理并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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