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场站建设
8.1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场站建设,必须根据工程所在地自然条件,从满足环境保护、周边环境、安全距离、安全管理等方面要求做好选址工作。
(2)场站建设时,应先组织相关人员按场地选址的相关要求进行现场查勘。预制构件场应编制临时设施选址方案,绘制施工场地总体平面布置图,在方案实施前必须报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其他场站建设可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手续。
(3)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5%,必要时可适当增大排水坡度。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M7.5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4)场站的消防设施应满足现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的有关规定。场站内的临时用电均应符合现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
范》(JGJ46)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本指南第10章“临时用电”。
(5)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选址应设在水文地质、地基良好的地段,尽量避开泥沼悬崖、危岩、陡坡、低洼等危险地区,以及易发生塌方、落石、滑坡、洪水、泥石流雪崩等自然灾害,或受风暴潮、台风等自然气候影响严重的地区。
(6)场站选址应避开雷电高发区,建设时应采取防雷避雷措施。 (7)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存放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站应配有防污染设施。
(8)场站应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避开取土、弃土场地,且必须距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不得将项目部选在拌合站、料场的下风口。 (9)场站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10)有关场站的安全距离详见表8.1。
表8.1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单位:m)
设施 设施 间距 办公用房 发电机房、宿舍 4 4 变配电房 可燃材料 库房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 固定动火作业场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 办公用房、宿舍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 可燃材料库房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 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 固定动火作业场 易燃、易爆物品库房 4 4 5 5 5 5 7 7 7 7 10 15 5 5 5 5 5 5 5 5 7 7 7 7 10 10 7 7 7 7 7 10 10 7 10 7 10 7 10 7 10 10 10 10 12 12 12
8.2 场站建设
8.2.1 驻地建设
(1)临时设施选址方案及施工场地总体平面布置图获得批复后,项目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部的办公区、生活区、拌和站、钢筋加工场、预制场、各类库房及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编写建设方案(包括位置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结构图、使用的建筑材料、占地面积、功能区划分、场内道路布置、排水设施布置、水电设施设置、消防设施设置及施工设备的型号、数量等)。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建设,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2)临时设施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填写建设验收表并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临时设施不得使用,须待整改并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或租用沿线合适房屋。项目部办公区与生活区应分开设置,以满足工作需要(图8.2.1-1)。项目部建设场地面积相关参数原则上满足表8.2.1-1的要求。
表8.2.1-1项目部建设场地面积参照表
占地面积 (㎡) ≥6000 办公室面积 生活用房面停车场面积 活动休闲区绿化面积(㎡) 积(㎡) (㎡) 面积(㎡) (㎡) ≥800 ≥1400 ≥300 ≥500 ≥200 注:根据项目所在地区地形地势特点,可取0.6~1.4的调整系数,平原地区取大值,山区取小值。
(4)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的大门和门柱应牢固,高度不得低于2m。 (5)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区
内场地及道路应做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
(6)办公、生活区用房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满足工作、生活需求,自建房屋还应安装、拆卸方便且满足环保要求。办公、生活区宜集中供暖或采用冷暖空调设施。
(7)自建用房最低标准为活动板房,建设应选用阻燃材料,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附有合格证书。活动板房搭建高度不宜超过两层,食堂、厕所只限一层。房间净空高度不低于2.6m,会议室应设在第一层,如图82.1-2和图82.1-3所示。
(8)自建用房屋顶排水通畅,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0.5m高的墙裙。拼装式活动板房应能够抵抗10级风,在台风、季风期间,应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9)生活用房一般应设置宿舍、食堂、淋浴室、办公室、厕所等,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所有班组(含劳务人员)应纳入施工工区集中居住、统一管理。 ②房屋地面应硬化,门窗齐全,结构坚固,通风、照明良好。 ③宿舍区应挂设治安、卫生、防火管理制度;严禁使用通铺;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电线、明火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应设有专人保洁,夏季设有消暑、防蚊虫措施;冬季应设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如图8.2.1-4所示。
④食堂内,应挂设卫生管理责任制度,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应持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戴帽子、口罩,穿工作服;应配备必要的消毒
设施、冷藏设施、隔油设施和排风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节期间,应配有降温、防暑和卫生防疫措施 ⑤施工现场应配备常用药品及紧急救助医疗设施。有条件的可配备医务人员
(10)监理驻地办和总监办应相对独立设置,严禁驻地办和总监办合署办公。监理驻地一般按表8.2.1-2的原则设置。
表8.2.1-2监理驻地建设标准
编号 1 2 3 4 5 6 8.2.2 拌和站
(1)拌和站应远离生活区、居民区,尽量设在生活区、居民区的下风向。
(2)通往拌和站及作业区的施工便道,应保证混凝土运输车等施工车辆晴雨天均能顺畅通行。
(3)拌和站建设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集中布置,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合理划分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库、运输车辆停放区、
名称 办公用房 会议室 试验室 资料室 配备标准 人均不低于6㎡ 不小于60㎡ 不小于175㎡ 不小于40㎡ 生活用房(宿舍、浴室、厕所) 人均不低于4㎡ 食堂(含餐厅) 人均不低于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