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平等思想的提出最早可追溯到孔子、柏拉图。孔子主张“有教无类”,柏主张“对所有儿童实施初等教育”。瑞典胡森认为,教育平等包括起点、连续的过程和最后目标(结果)。
教育效率分为内部效率和外部效率
历史上两种最基本的高教人才培养模式:通才教育、专才教育。中国古代高教为通才教育。近代西学兴起,才开始近代意义上的高教。西方传统的大学教育观念源于古希腊的人文教育。古希腊教育目的是培养公民,教育内容为“七艺”文法修辞学辩证法音乐算术几何学天文学。到中世纪,产生了中世纪大学,仍以“七艺”为教育内容进行通识教育,实行法、神、医学的分科教学培养律师牧师医生。
马丁?特罗提出高教发展的两个阶段:英才高等教育、大众高等教育。这并非意味着两者在价值取向上存在对立。英才高教阶段体现了传统高教特征,注重少数治国人才和专家的培养。大众高教阶段反映了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高级人才数量需求的扩大,也是高教民主化的结果,它强调各种层次、各种类型的人才培养,关注人才的数量,经费主要来源为社会和个人对教育的投资。我国高教目前从总体上看属于英才教育阶段。
高教的平等和效率的关系:平等与效率是高教政策中的两种基本价值取向。平等与效率是一对相互对立和统一的范畴,在特定条件下,对效率的追求必然影响公平的实现,而追求理想化的平等如平均主义往往导致低效率的结果。但从根本上说两者是统一的,人们所追求的效率以质量为核心,反映了人们要求教育资源合理配置的愿望。而质量又是平等的基本内涵之一;效率的实现必须有相对的公平来提供保障,同时,公平的逐步实现又取决于效率不断提高的社会环境。
高教平等与效率的组合形式分为两类:单一型(高效率低平等、高平等低效率,是片面认识支配的观点),兼顾型(追求高教平等与效率双目标,为辨证的观点,并非无轻重先后的绝对同等对待,必须选择“效率优先兼顾平等”或“平等优先兼顾效率”)。
我国当前处理平等与效率关系的高教政策取向概括为“效率优先,兼顾平等”。具体措施为:1)要改革办学体制,实现教育资源多元化;允许社会团体私人办学,采取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2)要实现高教适当分层分流;进一步改革管理体制,给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要让学校成为面向社会依法独立办学的法人实体。利于学校间展开竞争,资源优化配置。3)国家应采取如政策倾斜,建立助学金、奖学金、贷学金制度等具体措施帮助处于竞争不利地位的学生,尽量避免“马太效应”,积极推进高教的平等。
第四章
学制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学制建立的基本依据:受制于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和科技的发展水平;受制于社会政治制度;要适应教育者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
世界各国高教系统办学体制可概括为四种类型:1)单一公立系统,单一管理部门;2)单一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3)多重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4)私立和公立系统,多重管理部门。
目前我国普通高校系统的宏观总体特征是:以多重公立系统为主,即大多高校由各省(市,区)举办和管理,部分由教育部负责;同时私立系统尚处于逐步形成之中。
各国普通高校层次特征:分三个层次,1)初级学院和短期大学,2)大学校和专门学院3)研究生院。大学校是法国的精英教育机构。
我国高教部门体现为专科、本科和研究生三个层次。(即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和专门学院,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我国成人高校系统从形式上分为:1)职工大学和职工业余大学,2)广播电视大学3)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的函授部,普通高校的夜大学4)其他。
学位是评价个人学术水平的尺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学术水平高低的标准。 现代学位制度起源于西欧的中世纪大学。
19世纪初,洪堡据新人文主义思想创办了柏林大学。德国哲学博士学位的设立,标志着现代学位制度基本确立。
各国的学位层次都包括三部分:学士、硕士和博士。博士后不属于学位。 我国学位制度最早形成于民国时期,1935年国民政府颁布《学位授予法》,教育部颁布《学位分级细则》。我国目前的学位制度建立于1980年,其确立的标志是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颁布。学位授予权力机构为各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它由9到25人组成,任期2到3年。
我国的学位制度: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我国学位制度的问题:1)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学科、专业结构、与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需求间不相协调,硕士博士学位的授权学科、专业存在口径偏窄,基础学科和传统学科的比例过大,而新兴学科应用学科、交叉学科比重过小。2)研究生学位以学术性学位为主,有重学轻术之嫌,社会所迫切需要的应用性专业学位还明显不足3)学位管理中评估制度不够健全,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远未得以发挥。
就今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改革,教育部提出了24字方针“立足国内、适度发展、优化结构、相对集中、推进改革、提高质量”,指出了我国学位制度今后改革的基本方向。
各国招生制度的主要类型:1)统一的入学考试形式2)由高校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的形式3)统一考试和单独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实行统一的考试制度,根本目的是保证不同的高校学生入学水准的相对统一性,实行择优录取。其前提条件是现有教育资源不足以满足全部申请入学者的需要,通过统一考试则起到一个有效而合理的筛选作用。亚洲实行统一考试录取新生的作法被普遍采用。东南亚的泰国菲律宾也如此。我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基本上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招生制度。围绕统考所存问题进行了改革,包括:招生手段上实行高中会考和统考相结合的制度;实行多渠道的招生制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逐步推行了定向生制度、报送生制度、委培生制度和自费生制度。1997年全面实行收费并轨制度,即国家本着成本分担原则,由高教的受益者承担部分培养费用,毕业生自主择业。高教属于非义务教育。
我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方向:1)继续进行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增加灵活性,扩大招生规模。2)完善高校招生收费制度,建立和完善奖学金、贷学金制度,勤工俭学制度3)对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逐步扩大招生自主权。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1)进一步改善就业环境,理顺和完善大学生就业机制。2)政府将从政策、法规角度进一步明确自身在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角色地位3)高校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加强4)加强毕业生就业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有充分的就业心里准备。
职务是与教师的工作任务、指责范围相对应的工作岗位。我国高校教师的职务资格认定和职务设置包括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级。
教师职务设置的总体原则是按需设岗,因事设岗。 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⑴系统原则,在考虑一个岗位的设置是否合理时,应把这个岗位放在整个教师队伍的全局中,从总体上分析它在系统中的作用。⑵整体效应原则,每一岗位的设置,都要以教师队伍的整体工作目标为中心,且要保证所有岗位彼此间能有效合作,以保证实现工作目标和任务。⑶最低岗位数量原则,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效益,岗位数量应限制在能够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最低数。⑷动态性原则,岗位的设置还要从教师队伍的整体结构,如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的调整,及学校的长远发展角度予以综合考虑,以保证教师队伍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保持一种动态的平
衡。
我国高校实行教师聘任制。高校教师的聘任应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校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合同。聘任期限为2年。
我国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改革重点和方向: 一定程度地打破了高校教师铁饭碗的局面,有利于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了我国教师的合理流动,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对加强高校的学科建设,提高学术水平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国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改革重点和方向有:
1)在保证学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实行固定和流动的教师编制相结合,以增强教师队伍的活力;
2)充分利用市场的调节机制来优化教师的资源配置;
3)适当下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权,建立科学的高校评聘工作的评价和监督制度;
4)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是实行教师聘任制度的先决条件,成立高校教师权益的仲裁机构已势在必行,在涉及解聘或缓聘等事务时,要体现学术管理中专家团体的权威性特点。
世界高等学校系统的围观特征:1)由于大多发达国家目前已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高校的入学条件限制一般比较宽松,特别是初级学院和短期大学层次。2)在一些国家同一层次的高校由于办学水平上存在差异,入学条件的要求有所不同,体现了大众化教育中依然清晰可见的精英教育特征。3)各国高校学生就读的形式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4)在各个层次中,由于培养规格的多样化,办学策略和学生的修业年限有一定的差异,但总体上,初级学院和短期大学层次一般为2-3年,大学和独立学院3-4年,研究生教育层次差异比较明显。5)各国在各层次间既考虑到合理的分流,也注意建立相互衔接和贯通的机制,以满足不同能力程度和有不同发展需要的学生入学要求。
高校教育法律法规复习资料:第五章
高教管理体制指与高教管理活动有关的组织制度体系,它主要包括高教组织机构的设置、组织机构间的隶属关系,及相互间的职责、权限的划分等。它实际上体现了一国在高教活动中的中央和地方政府、政府和高校,及高校各管理层次、管理单元间的职责、权力和利益关系。前两者被称为高教的宏观管理体制,后者被称为高教的微观管理体制,即高校的管理体制。
高教宏观管理体制的三种模式:
1)中央集权型的高教宏观管理体制,指高教由国家举办,高教管理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通过一定的计划、法律、行政命令、拨款和监督手段直接调节高教活动的管理体制。政府和高校间表现出一种完全的上下级关系,高校很大程度上处于依附地位。
2)权力分散型的高教宏观管理体制,指高教的决策权力主要在地方政府,并由其来独立行使高教决策、立法、财政拨款等职能的管理体制。它的一个典型特征是社会的广泛参与。
3)集权与分权结合型的高教宏观管理体制,指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或政府与高教部门共同承担高教管理职能的管理体制。体现了国家、地方和高校分享高教管理权力,各自在不同层次行使不同职能,并满足各方利益需要的宏观管理特征。一般中央政府发挥指导和协调职能,并与地方政府和高校共同行使一定的决策权力。
1995年7月国务院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教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
我国高教领导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中央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为主”的体制,即“两级管理,以省级统筹为主”的体制。
4高教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1)转变政府职能,实行高教管理权力的下放,形成一个两级管理、分级负责、以省级统筹为主的高教宏观管理体制。
2)建立一个广泛的社会参与的高教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政府高教决策活动民主化。同时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3)要更新大学由国家办的观念,形成新的办学体制,实现高教办学主体的多元化。 4)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增强学校活力,提高学校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 办学体制是关于办学者的法律地位、办学者在办学过程中拥有的权力、承担的职责和义务的管理制度体系。
世界高校的管理模式:1)欧洲大陆模式。即一种以学术权力为主,高校内部权力重心明显倾向于基层教学和研究单位,并深刻体现了学术权威影响的高校管理模式。2)
美国模式。即一种行政权力相对强大,强调规范,实行相对严格的等级制度,下级对上级负责的管理模式。3)英国模式。即一种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相对平衡,两者相互制约的高校管理模式。
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1)实行党委领导,体现民主集中制2)校长作为高校的最高行政长官,全权负责行政事务3)实行党政分开各行其职
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系统:1)我国高校校级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职能。以校长为核心,由校长根据高校决策机构确定的政策和方向,制定具体的落实计划。2)我国高校学院级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学院置于大学之下,是大学的管理中心,院长一般由校长为人并对校长负责3)系级行政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系是高校教学和科研的基层学术单位,由系主任负责,一般由院长或校长任命。
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指高校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它在不受其他组织或个人非法干扰和阻碍的前提下,依法行使教育决策、教育活动组织的权力。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所代表的权力限度和范围必须受到一定的约束。
我国高校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国家法律为依据,并服从政府部门的宏观指导和协调。
高校管理包括学术管理、行政管理。
我国高校的领导体制主要反映的是在高校举办者、办学者两者间的权力和职责关系,及高校行政系统与学术系统之间的关系等一些基本关系范畴,是高校管理体制的核心。
1989年后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我国高校现行的领导体制突出了以下特点:实行党委领导,体现民主集中制;校长作为高校最高行政长官,全权负责行政事务;实行党政分开,各行其职。
我国高校领导体制改革重点:在加强高校行政管理,提高高校办学效益的同时,应适当地注重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分离,从体制上进一步提高目前高校中学术委员会机构的地位,加强其学术决策职能。目的在于建立由高校党委、行政系统和学术系统三方面共同作用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的机制。
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中等问题和改革方向:1)进一步调整高校行政管理的权力机构,适当实行权利中心的下移,扩大学院以及系的自主权,做到权责统一,增强基层灵活应变的能力2)校级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精简机构、人员、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的管理,同时转变校机关职能。3)加大改革力度,推动包括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分配制度和人员的聘用及考核等人事制度的改革,努力建立富有竞争和活力特征的高校人事制
度4)实行高校后勤的社会化,转变后勤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实行后勤服务部门的企业化、产业化、市场化,使之成为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