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存款业务核算:
请为下列客户选择存款账户类型:
1、省建三公司6分队在深圳从事某商业大夏的施工(施工期为两年),而在当地银行开设存款账户,银行会计应选择:临时2、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因巴南校区建设而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分行借款Y万元,因借款的转存,银行会计应选择:一般3、融智后勤服务总公司在工商银行重庆沙坪坝支行开设主办账户,银行会计应选择:基本4、学生李某想要求银行开设具有资金收付结算功能的个人存款账户,银行会计应选择:个人结算5、刁院长来银行办理20000元一年期整整定储,银行会计应选择:个人储蓄 单位活期存款的核算: 1、存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单位户 2、支取现金(先记账,后付款)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XX单位户 贷:库存现金
利息的计算:计息时间:季末20日 基本公式:(1)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2)利息=计息日(月)积数×日(月)利率,计息积数=各日(月)余额之和 计息方法:(1)乙种账计息法(适用范围:余额变动不多的存款账户,乘法计算法) (2)余额表计息法 (适用范围:存款余额变动频繁的账户,加法计算法)
728 000×0.72%÷360=14.56元
例题:某公司活期储蓄存款账户变动情况如下表(单位:人民币元),银行计算该储户活期存款账户利息时,按实际天数累计计息积数,按适用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银行每季末月20日结息,2007年3月20日适用的活期存款利率为0.72%。要求:计算利息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
借:利息支出 13.84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某公司 13.84
账务处理:
(1)计算出利息时:
借: 利息支出——活期利息支出户 贷:应付利息——活期存款利息户 (2)转入存款人账户时: 借:应付利息
贷:活期存款——XX单位户 二、定期存款的核算
(一)特点:存入时约定支取期限。 (二)规定:
1、转存的必须是闲置资金。
2、起点金额为100 00元,多存不限。
3、存期有3个月、6个月、1年3个档次。 4、可以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1次
5、部分提前支取,其余部分低于起存金额,清户。
高于起存金额,按原存期开具新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 (三)分录 1开立
借:活期存款——XX单位户
贷:定期存款——XX单位户
2、到期支取: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能支取现金,必须将本金和利息转回原活期存款账户。 借:定期存款——XX单位户
应付利息
贷:活期存款——XX单位户
3、到期转存:自动转存只限1次,连本带利转存,利息转入定期存款 借: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户 贷:定期存款——XX单位户 4、提前支取(同2) 5、逾期支取(同2) (四)利息的计算
1、方法------“利随本清”
存期按对年对月计算、对年按360天、对月按30天、零头天数按实际天数计算 2、原则:存期内按约定利率计息,提前支取部分以及逾期部分按活期利率计息。 3、账务处理:按季预提 借: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4、利息计算举例
2011年6月20日某单位存入银行定期存款10万元定期1年,月利率3.6‰.该单位于次年7月5日来行支取,支取日活期利率为1.5 ‰.
答案:利息=100 000× 3.6‰ ×12+100 000 ×15 × 1.5 ‰÷30=4320+75=4395元 ?某单位于2011年2月25日存入1年期定期存款100万元,月利率3.6‰,于8月9日提前支取。支取日活期利率为0.66 ‰
答案:1000 000×165 ×0.6 ‰/30=3 300元
活期储蓄存款规定:最低起点金额:1元人民币,支取时至少保留1元人民币底数
活期储蓄存款业务处理程序:开户——续存——支取——销户 活期储蓄存款业务核算: 1开户与续存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XX户 2支取与销户
借: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XX户 贷:库存现金
销户时还应计算利息:
借: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XX户 利息支出——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库存现金 3利息计算 (1)、结息日 :2005年9月21日起对个人活期存款由按年结息调整为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2)、方法:日积数表计息 用余额计算积数(同分户账计息) (3)、会计处理 借:利息支出
贷:活期储蓄存款 定期储蓄存款:
(一)整存整取(双整)
1、特点: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到期一 次支取本息。 2、规定:(1)50元起存,多存不限
(2)存期有3个月、6个月、1、2、3、 5年6个档次。 (3)可以提前全部或部分支取。 3、会计处理(账户:“定期储蓄存款” “整存整取”分户) 1开户:借:库存现金
贷: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2到期支取:借: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利息支出 ——定期储蓄利息支出户 贷:库存现金
若部分提前支取采用“满付实收制、更换 新存单”的做法。即对原存单本金视同一次付出,同时按规定计付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对未支取部分按原定存期、到期日、利率等内容另开新存单。
账务处理:借: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本金)
利息支出(提前支付部分的利息) 贷:库存现金
借:库存现金(剩余本金)
贷:定期储蓄存款(剩余本金)
例题:储户王锐因急需,提前5个月支取整存整取储蓄存款50 000元,原存入80 000元,定期1年,利率1.98%。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的利率为0.72%。
借:定期储蓄存款 80 000
利息支出 210(计算?) 贷:库存现金 80 210
借:库存现金 30 000
贷:定期储蓄存款 30 000 1、整存整取利息的计算
(1)到期支取,按原存入日利率计算,存期内利率调整,也不分段计息。 (2)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利率计算,其余部分按(1) (3)逾期支取,逾期部分按活期利率计算。
例1.某储户于2010年8月18日开立整存整取账户存入60 000元,存期2年,存入日利率9.75 ‰,储户于2012年8月18日支取. 60 000×2 ×(9.75‰ ×12)=14 040元
例2.某储户07年8月28日开户,存入3年期10万元,利率10.2 ‰,储户于12年8月28日支取,支取日活期利率1.2 ‰.
100 000 ×3 × 10.2 ‰ × 12+100 000 × 2 ×1.2 ‰× 12=36720+2880=39600元
例3.某储户于2007年12月18日开户,存入5年期200 000元,储户于2012年11月18日支取.原存入日利率11.55 ‰,支取日活期利率1.2 ‰. 200 000 ×59 × 1.2 ‰=14 160元
例4某储户于2012年5月12日存入1年期的定期储蓄存款100 000元,年利率为2.25%;因临时急需资金,于同年8月12日提取50 000元。活期利率0.99%。
?2012年8月12日提前支取的50 000元现金如何计算利息?账务如何处理? ?储户于2013年6月20日支取本息,银行如何计算利息?账务如何处理? 8月12日提前支取
利息:50 000×0.99% ×3/12=123.75 借:定期储蓄存款 100 000 利息支出 123.75 贷:库存现金 100 123.75 借:库存现金 50 000 贷:定期储蓄存款 50 000 6月20日支取本息
利息:100 000 ×2.25% ×1+100 000 ×38 (?)×0.99%/360=2250+104.5=2354.5 或 借:定期储蓄存款 50 000
利息支出 123.75
贷:库存现金 50 123.75 (二)零存整取
1、特点:固定存额,每月储存一次,到期支取本息 2、规定:(1)5元起存,多存不限
(2)存期有1、3、5年3个档次
(3)只能全部提前支取,不能部分提前支取 (4)中途漏存,应在次月补存。 3、处理:账户:“定期储蓄存款” “零存整取”分户 零存整取利息的计算 (1)月积数计息法
原理:根据分户账上每月余额,求出支取时该分户账的累计余额,然后再乘以月利率。 利息=月积数之和×月利率=(首次余额+末次余额)×存款次数/2 ×月率
例:某储户于2011年6月18日开户存入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每月固定存入1000元,存期1年,于2012年6月18日支取,存入时年利率为1.98%。
到期利息=(1000+12 000) ×12/2 ×1.98%÷12=128.70(元) (2)固定基数计息法
原理:以每月存入一元,存满所定期限,到期按规定利率计算应支付的利息作为基数,然后再乘以本金总余额。
每元本金利息基数=(1+存期月数)1/2 ×月利率 利息=存款本金×每元本金利息基数
每元本金利息基数=(1+12)/2×1.98%÷12=0.010725 存款本金=1 000 ×12=12 000
到期利息=12 000 ×0.010725=128.70(元) 例1、A储户2009年7月30日 开户存入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每月存入1000元,存期1年,于2010年7月30日支取。存入时存款年利率为1.98%。计算到期利息,编制相应会计分录。 每元本金固定基数=(1+12)/2×1.98%÷12 =0.010725 存款本金=1000×12=12000元
到期利息=12000×0.010725=128.70元
例2 :A储户2009年7月30日 开户存入零存整取储蓄存款,每月存入1000元,10月时漏存,但于11月补存,存期1年,于2010年7月30日支取。存入时存款年利率为1.98%。计算到期利息,并编制相应会计分录。
利息=(1000+12000)*12/2* 1.98%/12=128.70元 第四章贷款业务 一.贷款的分类 (一)按期限长短分
短期贷款 1年以下(含);中期贷款 1年以上,5年以下(含);长期贷款 5年以上 (二) 按贷款的风险程度可分为
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三)按贷款保障条件分:
信用贷款、担保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 (四)按照贷款资金的来源划分: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定:1、单位贷款2、个人贷款3、贷款减值的客观证据 信用贷款:
1、发放:借:短期贷款(或中长期贷款)——XX单位贷款户 贷:活期存款——XX单位存款户 2、收回:
(1)到期收回:主动归还、主动签发转支票偿还 会计处理: 借:活期存款——XX借款人存款户
贷:短期贷款(或中长期贷款) ——信用贷款——XX借款人贷款户 利息收入(未预提)——XX贷款利息收入户 应收利息 (已预提)
(2)展期: (1)有正当理由,填写:贷款展期申请书,信贷部门签署意见,交会计部门,抽出借据,注明展期.
(2)一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短期贷款不能超过原期限,中长期贷款不能超过原期限的一半,最长不超过3年. (3)原期限加展期期限达到新利率档次,从展期之日起,按新档次利率计息. 3、逾期贷款的核算:定义:贷款本金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应对收回而未能收回的贷款。 (一)类型:1.借款人原因到期(含展期后到期)不能归还
2.贴现业务中票据到期,贴现人负连带责任时,存款户不足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