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11)

2020-12-18 15:09

实验室资质认证的范围:1 行政、司法、仲裁机关和社会公益活动、经济活动或贸易 关系人提供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 以及其它法定需要通过资质认定的机构,必须通过资质认定, 具有强制性,而实验室认可是自愿性行为。 2 涉及行业有农业、机构、轻工、冶金、石油、化工、医药 卫生、信息产业、煤炭、国土资源、国防科工、建工建材、 水利、公安、交通、铁道、环保、海洋、节能等领域。 3 服务形式:质量监督检验、质量仲裁检验、商贸验货检验、 药品检验、卫生防疫检验、工程质量检验、环境监测、地质 勘测、节能监测和进出口等。 4 本准则的校准指检测实验室的内部校准和非法定性社会校 准实验室,不适用于强制性计量实验室。(该类实验室采用 JJ1066考核准则)


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宣贯(11).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石家庄城市未来发展趋势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