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注意:线路专业的统计单位是皮长公里。 8、加盖企业公章。
M、代维绩效证明表(参考示例9)
1、 填写本表一律采用电脑打印方式,手写无效。对申请表中的每项内容(包括表中“□”处需要划“√”加以确认的内容)均应填写完整并保证真实有效。 2、 本表中的“委托单位”是指与代维企业有代维业务关系的运营商或企业。 3、 本表要求由委托单位分别填写,须加盖委托单位公章,并由委托单位联系人的签字;委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应正确、有效,以便我中心电话核实。 4、 “代维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对于线路专业,仅负责排障抢修的情况,不计入代维业绩;对于基站专业,仅负责抢修,不负责日常维护的情况也不计入代维业绩。
5、 国外维护业绩不属于业绩认可范围。
6、 初次申请时,提供近年的维护量(甲级近三年,乙级近两年,丙级近一年,临时级近一年/若没有不填写);复评时,提供近2年的维护量(甲乙级近两年、丙级近一年的维护业绩要满足标准要求;临时级若没有可不提供)。 7、 代维业绩仅指企业自行维护的业绩,如果企业把某个区域的维护业务整体外包出去,那外包单位维护的业绩不能记入总业绩。
8、 填写基站专业代维数量时,按维护基站设备种类分别填写;对于同时维护同一个物理站点内多种设备的情况,应按一个物理站点统计,不能重复计算。 9、 “代维时间”中填写的时间范围应覆盖“代维数量”中填写的时间范围。 10、 代维考核指标应满足委托方的考核要求。
11、 对同一委托单位,基站专业和线路专业的绩效证明表可合成一张表。 12、 无法提供绩效证明表的代维业绩,可用合同复印件代替,合同复印件中应有代维内容、代维数量、代维时间、合同章所在页等内容。 13、 绩效证明表应提供原件,并加盖申请企业的公章。
14、 重大及以上电信网络运行事故定义见工信部电管[2009]187号文的附件1,187号文的附件1的内容见本文的附录2。
15、 本表打印成一页,不得打印成2页及以上页数。 N、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甲、乙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