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细则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细则
一、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的文件及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注册号(复印件);
2.国家企业等级证书、信用等级证书(复印件);
3.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5.质量体系认证书(复印件);
6.施工单位提供的实验室资质证书(复印件);
7.工程预算书、工程中标价明细表(复印件);
8.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
9.作业个人上岗证(复印件),包括:测量作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司操作、建筑高架、煤矿井下瓦斯检测等;
10.工程自审手续齐全、经各部门负责人签认的、有针对性、有特殊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措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其中应包含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
1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按施工进场的第一批施工机械设备的名称、规格、性能、型号、数量;
12.施工测量仪器、测量工具的合格证、法定计量部门标定证明文件;
13.建设单位已提供的水准和坐标的复核记录;
14.工程依法允许分包的,应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业绩等,以便供有关部门进行研究选择确定。
二、建设单位应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的文件及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书;
3.规划部门签发的建筑红线验线通知书;
4.在指定监督机构办理的具体监督业务手续;
5.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
6.本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本工程项目的中标价(复印件);
8.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9.水准点、坐标点等原始资料;
10.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水文地质资料;
11.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授权书;
12.工程依法允许分包的,要尽量提供不少于三家分包单位的资质,以便共同研究确定分包单位; 13.建设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协议书;
三、工程监理资料收集整理
(一)承包单位与项目监理机构工作联系资料
(1)工程开工报审表(B1-1),同时上报表AQ01-09 (软件里没有我的电脑里有副本);
「工程开工报审」具备开工条件: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已到场,材料已经检测合格,分包单位(如有)资质材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C1-6)。
(2)工程复工报审表(B1-2)
「复工报审」具备复工条件:暂停部位、处理结果及保证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B1-5)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需经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公章。
(4)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B1-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分包单位资料材料、业绩材料。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B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