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
根据江西证监局下发的赣证监发【2011】41号《关于推进辖区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自我评价和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公司决定成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领导小组和工作推进小组。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研究确定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工作的总体思路,批准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具体工作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公司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查,协调、解决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组长:董事长刘体斌
副组长:总经理朱金松
成员:常务副总经理黄大文、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吴巍屿、副总经理王国庆、总工程师吴景华、董事会秘书王华清。
(二)工作推进小组
工作推进小组具体负责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按照领导小组批准的工作方案分阶段开展工作。
组长:常务副总经理黄大文
副组长: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吴巍屿、董事会秘书王华清
主要成员单位:企业管理部(审计法务部)、计划财务部、公司办公室(证券办公室),其中企业管理部(审计法务部)为组长单位。
各职能部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具体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和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公司内控规范工作推进小组牵头,协同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推进内控建设和自我评价工作。
(三)外部咨询机构及工作费用预算
公司将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情况及工作需要聘请外部咨询机构,年度末了,公司将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费用列入专项预算,具体预算金额根据市场情况确定。